氣喘送醫竟癱 家屬怒告替代役男不起訴 -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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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喘送醫竟癱 家屬怒告替代役男不起訴

【林泊志/宜蘭報導】宜蘭縣一名王姓男子前年3月間,因身體不適,至一家診所看診時
,出現氣喘情形,診所請南方澳消防分隊緊急王男送醫院治療,轉診期間, 王男向同行
的汪姓替代役男表示欲送往羅東聖母醫院治療,不料送醫途中,王男急性氣喘發作、急性
支氣管痙孿造成窒息,腦部缺氧昏迷後成植物人。王男家屬質疑該役男送醫過程中未注意
王病情變化,未於第一時間給予妥適急救措施而釀生憾事憤而提出業務過失重傷害告訴。

宜蘭地檢署認定汪姓替代役男在送醫過程中並無違失,裁定不起訴。王男父親不滿,聲請
再議,案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發回宜蘭地檢署續查,檢方偵查終結,仍裁定不起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1205/303891

這替代役男真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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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3-12-09
好心不能做
Hazel avatarHazel2013-12-12
除了車開快一點也不知道能做什麼,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12-15
真的有夠衰小= =
Andrew avatarAndrew2013-12-18
好事做完要被告..雖小
Yedda avatarYedda2013-12-21
替代役男有醫療專業嗎?不然他哪能做出什麼急救措施!
Olive avatarOlive2013-12-24
好險法官還替代役男公道...
Joseph avatarJoseph2013-12-27
RiTaYin 消防替代役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有EMT1(初級緊急救護
技術員)執照 ,緊急醫療救護法中明定,救護車出勤最少要
有兩名以上的救護人員!怎麼會說替代役沒有緊急醫療處置
的能力呢?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12-30
謝謝amao969大,長知識了!我原以為一般的替代役男不一定
Mia avatarMia2014-01-02
會有醫療專業,還在納悶怎麼沒有隨車的醫療人員
Andy avatarAndy2014-01-06
地檢是檢察官,不起訴就不會送進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