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複習一下去年的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21026
這個月我有進市議會聽一場總質詢
剛好呂美玲議員
又問到公有市場的相關問題
她質疑現任的管理是交給承包商"四季開發營建"
剛好就是幫市長弄競選總部建築的公司
是否有利益關係?
最新一次的標案也改變招標方式
而且這家公司根本是一人空頭公司
底下沒有半個員工
這樣真的能有效管理公有市場嗎?
市府到底有沒有再把關如何發審的?
聽到這邊,市長似乎都沒辦法有效的回應
讓人感到有些失望
沒想到後面講到招標細節的時候
市長直接拿數據出來大反擊了
他說舊有的招標方式根本就是有問題
往年基於補助市場清理垃圾
幾乎都得倒貼廠商 900萬/年
新的標案則是每年跟包商拿權利金
反而可以收570萬/年
細節不多說
反正市長的結論就是前後相比
每年可以替市府多賺快1500萬
事後我回家查
102.09.13 基隆市府的確通過了一個新的地方條例
http://exlaw.klcg.gov.tw/NewsContent.aspx?id=364
後面議員追問
前後落差這麼大
新承包商為何肯付出
比往年多近1500萬的成本下標?
市長也沒多做回應,只表示他不是包商
個人是不清楚內幕啦
不過單看結論就是以前的包商過太爽
新的招標方案才是真的合理
有沒有內行的要出來解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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