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社區車禍 煩請協尋肇事者 - 台北松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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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社區車禍 煩請協尋肇事者

目前已知資訊:
時間:12/17(四) 下午五點多
地點:民生社區,三民路跟民權東路交叉口

騎士資訊:東南技術學院 (東南科技大學)學生
家住內湖
今年欲考電機研究所

我媽媽上星期四被機車騎士撞傷,
媽媽擔心年輕騎士會留案底,好心寬容不想追究,
所以未請交警留下任何資訊。
騎士本答應要騎機車跟在計程車後護送媽媽回家,但之後卻不見蹤影。

計程車送媽媽至台大醫院急診,
兩隻膝蓋與鎖骨骨折,一天內開兩次刀,
現在無法下床,出院時間未定,未來還有很長的復健之路!

我們不想追究機車騎士的法律責任,
但需要保險公司支付第三責任險,
來減輕龐大的醫藥負擔。

懇請當事人與我們聯絡,
也請板友們協助轉貼消息或提供訊息。
非常感謝!

聯絡方式
e-mail [email protected]
bbs信箱 amy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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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12-24
警察局這麼近 叫一下哪會有任何案底 = =
Joe avatarJoe2009-12-25
不過還是希望您的母親早日康復
Carol avatarCarol2009-12-26
這種情況通常都是過失傷害罪,只要你母親不提告訴都不會有案底,除非對方有喝酒開車之類的危險駕駛,才會依公共危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9-12-28
險罪(非告訴乃論罪)追訴。但還是希望你母親早日康復,也祝你們能解決醫藥費問題。
Hardy avatarHardy2009-12-29
幫你轉內湖版
Iris avatarIris2009-12-30
三樓 這最嚴重的是現在對方是肇事逃逸
Necoo avatarNecoo2010-01-01
六個月以上 "非告訴乃論"
Eden avatarEden2010-01-02
一開始還沒肇逃前還是過失傷害,因為當時她母親怕對方有案底沒有讓交警留對方資訊,現在對方落跑了就是肇逃(好像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1-03
是公共危險),我前面沒有說清楚,所以補充一下。這種情況對方是犯了兩個罪了。
Linda avatarLinda2010-01-05
這樣不叫肇逃吧..................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01-06
這樣不算肇逃阿 用這種嚇人的辭誰敢出面阿
Madame avatarMadame2010-01-07
算吧 不主動處理善後規避責任跟肇事逃逸有什麼分別
Olivia avatarOlivia2010-01-08
我覺得還是要先釐清一下責任歸屬 是誰的錯很重要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0-01-10
通常要搞大也可以 就進警局備案 然後找調節委員會處理
Enid avatarEnid2010-01-11
所以原po可以考慮 畢竟在這裡po文找人我猜是不可能找
Andrew avatarAndrew2010-01-12
的到 祝早日康復~~
Enid avatarEnid2010-01-14
不是肇逃吧...規避責任跟肇逃是兩回事 肇逃的立法目的不是這樣......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01-15
剛剛收到站內信,有學說認為該當肇逃...
Susan avatarSusan2010-01-16
不告而別後即不能主動參與調查 依林師見解 逃逸構成要件該當(這是站內信的回答)
Lily avatarLily2010-01-18
林師是指林山田(怎麼本文變成法律討論了?原PO不好意思)
Gary avatarGary2010-01-19
那是因為他採保護法益是偵查機關的偵查利益吧 不過
Doris avatarDoris2010-01-20
實務不是採這種見解
Irma avatarIrma2010-01-21
原來如此,那照這麼說的話本文中的那位學生其實只算是逃避責任,只能用民事訴追保護自己權利,刑事頂多就是過失傷害囉??
Noah avatarNoah2010-01-23
st大感覺很專業喔 酷^^
Mason avatarMason2010-01-24
因為ST大是法律系的~~~
Annie avatarAnnie2010-01-25
對不起 囧 我只剩下嘴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