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26定期給付請求權- - 生活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0-10-0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是否要先約定時間定期與定金額才有債權與給付權利義務呢
還是可以於請求債權時效內
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於要求履行義務時候再反過頭再來定時間與金額
如租金請求權時效5年期間可以先不與對方要求支付但於有效時效內請求義務人履行支付時候再來定期與定款然後請租屋者ㄧ次給付屋主租金-
案例-
朋友借住8年當初雙方沒說每月給金額多少.中間也沒任何金額提議.後來8年過了屋主友人想說用當地的行情要租金算每月9千好了但ㄧ次要給五年
多的3年則已過時效了不能要.可是當地行情租金朋友說太貴了.屋主也不知道要用多少算呢朋友卻說無簽租約是免費借住的不能要錢.要錢他就不住了
這樣是誰對誰錯啊
Update:
呱呱--回答的ˊ
朋友免費住還8年後無條件要搬出去是正派的好人---那屋主友人不是虧很大嗎
Tags: 生活

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0-10-09T06:23
高慧蕙版大:您好!
民法第 126 條 ─
(五年之短期時效期間)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必須要先確定債權、債務關係,所以要先約定時間定期與定金額才有債權與給付權利義務。
若是免費借住,則不能要求朋友付租金。
所以案例中的屋主是錯誤的,既然借給朋友住,就不能在8年後要求付租金,他的朋友肯無條件搬出去─是正派的好人─真是萬幸呀。
請 參考!
2010-10-11 10:20:18 補充:
若是遇到不正派的人─可能會向屋主索取搬遷費用,不給錢就拖延,等屋主來告─很麻煩滴。
所以即使是好朋友,還是要事先訂白紙黑字的契約,日後才不會發生不愉快的情形,不想吃虧─當初就要訂約收租金才對。

處女男喜歡的對象?!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0-10-05T00:00
我是雙子座的女生~
請問一下~
處女男喜歡啥樣的女生?!
還有他的個性?!
恩........
怎樣表示他喜歡一個女生?!

關於小朋友命名,請教老師,廣告勿擾,謝謝。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0-10-05T00:00
各位老師好,敝姓詹,最近老婆剛生了一個女兒,所以想請各位老師幫忙一下。目前自己看了一些命名書籍,想請 ...

nokia和HTC手機比較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10-10-05T00:00
nokia5230續約價約4600htctattoo價約4800我重點著重於1.無線上網2.GPS衛星定位要免費的3.音樂播放音質好夠強4.續電力夠5. ...

關於美白面膜使用問題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0-10-05T00:00
請問敷面膜是能夠將皮膚恢復層原來膚色?假設是在兩年前曬黑還來的急嗎~?美白面膜,是指敷完之後的一小段時間 ...

想報考高雄學校二技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0-10-05T00:00
各位好!!
明年我將從五專畢業 目前是讀國際貿易系
畢業後是否報考二技(日間部)?
這樣跟差大意思是一樣嗎?
那麼我想轉觀光系 是否得重讀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