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到底在殺啥 - 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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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怎麼定論:廣告成功了

   近期線上遊戲廣告大爆走,但,同樣對於「莫名其妙」廣告的討論,
   在板上屢見不鮮了

   不少人認為廣告就是廣而告知嘛,管它聲音好不好聽,誰大聲,就贏!
   有人認為廣告是「注意力的經濟」,被注意、被討論、被記住就夠。

   這樣說法只是片面正確,注意力是廣告成功的必要條件,卻非充分條件。
   畢竟,廣告是要幫金主賣商品,又不是賣廣告本身。



   就近期遊戲廣告而言(也不算近期,幾年前的「段正淳」就已經…)

   台灣由上到下都看到了這條文創產業生機,
   上面有心推,下面廠商當然一個個投入,但是炒短線有危機。

   台灣網咖非常興盛,可以合理假設,廣告僅在「告知」,再把行銷資源
   天羅地網佈在網咖之類的通路。因此,某程度來說,大聲就贏一半。



   但前面說了有危機,因為這樣做法,事實上只鎖定了原有的遊戲族群,
   更糟糕的是強化「玩遊戲的人」的負面刻板印象。

   結果會是什麼?政府欲推動遊戲產業跟電子競賽,幾年後雷聲大雨點小,
   因為市場大餅沒有擴大,躍躍欲試的廠商卻一直跳進來分餅吃

   試想,你把玩遊戲的人都醜化成猥瑣阿宅、死小孩,廣告不是爆乳就是
   砍到天荒地老的國中生英雄主義,社會上主流力量會支持產業發展嗎?

   同樣是遊戲產業(雖然內容跟資源有差別),Wii 等遊戲成功把客層擴大
   到老少咸宜,成為一個「健康影音」,即使現在發展還有限,但品牌形象
   跟區隔已經做好在等,才可能長久發展。

   難道真的天真到讓一群不打電玩的官員,領著一群不知道爲什麼玩遊戲的
   小朋友,就想發展電子競賽媲美國外實體運動規模?太可愛了( ̄▽ ̄#)



   這些瘋狂的廣告確實可能短時間內達到認知效果,可以說廣告成功。
   但是稍拉遠點看,可能是害了產業。

   奧格威先生表示「每則廣告都肩負建立品牌形象責任」,畢竟一般保守
   估計,一個品牌的建立從無到有,到深化人心,需要十年。

   遊戲產業真正成功獲利跟久立的作品其實佔的百分比頗低,
   完全就是80/20法則的世界,靠著不斷推出新作品來增加會員粘著度,
   感覺像是走在鋼索上!賭很大,賭很多錢!完全在拿整個產業進來賭

   大聲就贏?多少大聲昂聲的,現在都跟蛋塔在書中當負面教材…

   一點淺見。
   部落格裡有寫了更長的心得分析,有興趣的來看看分享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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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yme批兔PTT2個人版→Rhyme 我的電影院http://blog.pixnet.net/CafeRhyme
年輕時,我們都要有展翼的勇氣和機會,否則不會知道可以擁有的天空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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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09-02-26
段正淳~納命來!!為什麼你要代替你爹? 好多的版本阿!XD
Yedda avatarYedda2009-03-01
推這篇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9-03-05
推~
Dora avatarDora2009-03-07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9-03-10
這篇不m?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03-11
「每則廣告都肩負建立品牌形象責任」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