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已過6年可以再請求返還嗎?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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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國91年1月25日,公司名下一部轎車,要淘汰時,朋友說要買,遂公司便幫他過戶,連過戶的錢也先墊支,這期間也曾向朋友追討過,朋友卻賴賬拖著,今天97年1月25日,再去朋友家追討,卻被其家人轟出來,不知道有何方法可以請他還錢,不知道過了追討期限了嗎?過戶收據還保留在公司這邊,請各位高人幫幫忙,事關小孩學費,經濟不景氣,聽說對方最近賣了一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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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la avatarLeila2008-01-29
可以阿 ˇ
只要有過戶收據
就可以去法院申請噢ˇ
當私人生活發生糾紛時  可依據名法規定 要求對方負起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可分為"債務不履行"與"損害賠償"2種
受損害的一方 可以解除契約 請求損害賠償 
抑或  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15年內都可以的噢 ˇ
去朋友家追討,卻被其家人轟出來
這也太過分了吧= =
借錢不還還轟別人出來= =
有夠無言
我爸界別人10幾萬 ˇ
又沒借據 ˇ
追溯期又過了
只能說自己倒楣摟 = =
法律常識不夠 在加上是朋友借的
不追討  以為朋友會環
結果 ˇ
人心本惡阿 ..
Michael avatarMichael2008-01-25
感謝三位熱心人士提供的寶貴意見 讓我的安心不少 祝各位有個快樂的年 謝謝
Agnes avatarAgnes2008-01-25
關於你的問題,你現在要向對方催討這筆錢是可以的,但要先了解一下你的狀況,你今天去對方家找,是否確定你朋友還住在那裡??你現在手上有哪些資料??當初妳幫對方共墊了多少金額??你朋友當初是你公司裡的員工嗎??以你現在的情形,如要向對方討回,動作可能要快一點,因你說對方已賣掉一塊土地,這很有可能他會脫產,趁現在還來得及,就盡快依法律途徑處理,有不懂得可來信給我!!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8-01-27
可以
我可以找尋法律途徑解決
15年之後妳在跟他拿就不具法律效力
依據民法第125條: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現在才6年
15年之內你都有權力叫他還錢
可以依強制執行法聲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