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靜坐 檢審看法大不同 - 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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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靜坐 檢審看法大不同
中央社 – 2012年6月4日 下午5:46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黃意涵台北4日電)
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今天到最高法院靜坐,抗議「不主動調查對被告不利事項」的
決議。基層檢審則在網路隔空叫陣,看法兩極化

最高法院今年初決議,法官原則上只主動調查對被告有利的事項,檢察官須負起所有舉證
責任;若舉證不足,被告可能獲判無罪;吳巡龍認為「這項決議減輕法官很大的負擔」,
決定到最高法院前靜坐抗議,獲許多檢察官共鳴,稱這次發起的是「檢察官六四運動」。
基層的檢察官、法官則早已在網路上相互表達看法,意見可謂南轅北轍。新竹地檢署檢察
官陳瑞仁表示,連採「純正當事人主義」的美國,其聯邦證據法Rule 614都明文規定法官
得依職權(on its own)傳喚證人,並未區分有利或不利於被告。

多數發表意見的檢察官認為,法院是發現真實的地方,案件進入審判後,法官若有疑問,
當然可以自己依職權蒐集證據,與檢方舉證並無排他性。最高法院「限縮法官應依職權調
查事項」,只會讓人覺得是想把案件遲延的責任全部推給檢察官。

不過,發表意見的法官則認為,檢察官手握偵查大權,若不善盡舉證責任,反而要法官調
查證據、加入偵查行列,「算哪門子的正義?」另名法官指出,求人不如求己,檢察官應
檢討自身的起訴品質,握有充分證據才起訴案件,不必擔心後續法官是否再補證據。

法務部長曾勇夫在立法院答覆媒體表示,他的身分不適宜去現場聲援吳巡龍,但他認為,
最高法院決議法官不主動調查對被告不利事項,不符合公平原則,因為依據刑事訴訟法規
定,法院得依職權調查證據,有利或不利被告的事項都涵蓋在內。

法務部次長陳守煌說,他認同並支持基層檢察官主張「法官對被告不利、有利證據都有調
查責任」的見解,也由於這次是法律見解與立法精神的問題,不屬司法行政業務,所以無
從透過司法院與法務部的院部會談來解決,因此最高法院應與檢方理性溝通及座談。

1010604
(中央社記者鄭傑文攝 10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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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2-06-07
這篇寫的比較清楚 http://0rz.tw/Hxx5G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2-06-09
忽然有點好奇吳檢座為什麼在澎湖了XD
Elma avatarElma2012-06-11
無意冒犯,但就我所知的"明升暗降",澎湖就有2位從本島來的...
Harry avatarHarry2012-06-13
他是澎湖人阿
Isla avatarIsla2012-06-15
吳檢是自願降調回澎湖服務
Edith avatarEdith2012-06-17
會被起訴的 絕大部份都不是冤枉的 法官只調查有利被告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06-19
證據 很難不被懷疑有沒有收被告好處 再以檢查官證據不足
Cara avatarCara2012-06-22
缺乏正當性為由來釋放被告 台灣社會以後會越來越亂...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6-24
吳檢是澎湖人呀~原來如此! 謝謝樓上解惑:D
Dora avatarDora2012-06-26
與wade持不同意見... 與檢察官不同;法官是要站在被告
Connor avatarConnor2012-06-28
方的...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若檢方與法官同樣為原
Daniel avatarDaniel2012-06-30
告立場,那才缺乏公平正義... 台灣社會才會越來越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