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位夠少了 竟還有如此之社區 - 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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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住在北新路3段65巷 二十張路33巷附近巷子 原本一開始都沒有畫機車位

都是汽車在停車,幾年前忽然畫了一些機車停車位,沒想到在幾月前,原本也是機車停車

位的地方,竟然被附近社區畫了「社區維護區域,外車請勿違停」字樣

由於在三輝還沒蓋之前 該社區地域曾有圈地蓋牆私作平面停車位的前例

小弟本著世風日下 人心不古 懷疑他人的精神,就在7/3向市長信箱投訴

7/29終於回信了。果然由新店區公所於104年7月15日邀集相關單位辦理現場會勘,

經新店地政事務所指界,該址約座落於民權段262-2地號,所有權人係屬新北市。

私繪字樣為避免停車爭議,本局近期內將派員塗銷。


我本來也沒停那邊 只是該社區吃相太難看 閒來無事就去投訴了

前例加上今例 有必要這樣為了停車位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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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08-04
私繪,,追侵佔刑責,,討不當得利,,市府和稀泥囉,,怠惰
助漲侵害公權力,,,,再去文問,,如何究責嚇阻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08-06
讚喔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5-08-09
good!
Andrew avatarAndrew2015-08-13
推!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08-14
很多私人社區都這樣搞
Lily avatarLily2015-08-14
再補一腳,,即為公有地,,管理單位沒巡查,,失職,,還靠
小市民提醒,,這一失職,,公帑流失,,送辦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8-18
一堆拿盆栽雜物在占格子的…更很一點直接牽無牌汽車
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