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養雞場案 監院糾正屏縣府、枋寮鄉ꐠ - 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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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460993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屏東縣枋寮鄉轄內樂樂等5家畜牧場去年被時任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指控,未完善其廢汙
處理設施,嚴重影響枋寮居民生活環境;黃並向監察院告發,要求調查屏東縣政府包庇縱
容、拖延不依法裁罰等事。監委楊芳玲、王幼玲今天表示,經查屏東縣政府及枋寮鄉公所
對此事各執己見且相互推諉,延宕處理逾4年,因此提案予以糾正。

查案監委表示,實地前往樂樂等5家畜牧場瞭解現況,並詢問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發現5
家畜牧場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間,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及
「畜牧場登記證書」後,就擅自變更拆除各場區間之圍籬,明顯有違法情事。然而,屏縣
府及枋寮鄉公所對後續處理卻各執己見,在鄉公所於去年7月22日完成容許使用變更申請
案之審查後,屏縣府才終於在去年12月11日廢止並註銷5家畜牧場登記證。

查案監委說明,農委會早於2015年11月5日函釋、2016年12月19月函復履勘認定應合併計
算其飼養規模在案,屏縣府及枋寮鄉公所仍爭論不休,且公文往返不下百餘件,為的就是
釐清法令爭議,屏東縣政府和枋寮鄉公所之間的狀況,實為相互推諉、攻訐,致延宕處理
,對人民權益之維護不力,多有違失。

調查報告也條列出屏東縣政府應改進事項,包括府對「屏東縣畜牧場分場原則」之研議與
發布不夠嚴謹,且施行後認有爭議卻未能及時檢討修正或廢止;5家畜牧場因相互緊鄰且
使用共同排水口,導致無法判定異味來源及區分廢汙水來源;場內汙染防治設施不足,縣
府應完備畜牧場登記程序,並輔導業者改善及加強稽查管制,落實汙染防治作為,避免造
成環境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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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06-05
五星縣長怎麼可能被糾正?
Poppy avatarPoppy2020-06-07
縣府對廠商真是好.如果是沒後台的罰到你脫褲子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0-06-08
別怕,沒有黃國昌了,過陣子大家就都會忘記這事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20-06-10
支持時力推派縣長候選人,我一定挺你們
Zora avatarZora2020-06-12
糾正完了然後呢?
Selena avatarSelena2020-06-14
煎茶院真的沒啥鳥用,糾正了有什麼實質處罰嗎?沒有,
就只是假中立告訴大家各打50十大板,謝謝收看
Mary avatarMary2020-06-15
糾正完了,還是不作為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06-17
糾正完了,繼續養雞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06-19
顏色對了 洋基就對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06-20
只有月月在在意這件事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06-22
支持時力推派縣長候選人,我一定挺你們+1
Yedda avatarYedda2020-06-24
養雞場跟議會的關係...有人要管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0-06-26
發照在縣政府鄉公所養雞場主人還是執政黨 結果一直拉議會
是議會強迫縣府發照還是強迫縣府不得裁罰?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6-27
監察院只有彈劾會痛,其他都只是口頭告誡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