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楊梅-米格魯(急送走,怕被吃掉或虐待) - 桃園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dog 看板 #1ICV3llP ]

作者: miniwe (miniwe) 看板: dog
標題: [認養] 桃園楊梅-米格魯(急送走,怕被吃掉或虐待)
時間: Fri Sep 13 00:50:52 2013


1. 所在縣市/學校
3. 犬種描述 (EX: 米克斯,狗狗的性別)

標題格式為: (po文後,可按大寫T修改標題)

EX: [認養] 台北市/可愛的米克斯妹妹

刊登協尋認養文請詳細填寫可供辨認的基本資料,附上照片更有助於認養


-----------------刊登文章時,請將上述說明(包括這一行文字)刪除-----------------

dog版置底版規第一項節錄如下:
『送養狗狗如欲酌收"少許認養費",補貼項目僅限植入晶片或預防針費用。
金額上限1000元以內(須附上醫療費用收據為證) 』

是否需要補貼費用: 是/否,金額$(如須補貼費用請參考版規一,請填寫清楚避免誤會)

同時附上醫療收據(圖檔):(本篇若不能付上收據,則無法刊登)

品種:米格魯

性別:妹妹

年齡:未滿一歲

個性:超活潑

健康狀況:正在看醫生中

地點:桃園縣楊梅市

照片:

http://ppt.cc/BDBK

http://ppt.cc/LZUz


這是我公司外勞不知道從哪抱回來說要養牠的,基本上公司環境是個並不適合養牠的地方

也由於平常早上外勞們都在上班,場內也很多大貨車等砂石車會進出,不放心讓牠隨便跑

前陣子艷陽高照時外勞不理牠又不給牠喝水,我們發現時都帶牠去陰涼處吃飯喝水

這種環境及放任當然讓牠生病了,老闆娘也自掏腰包帶牠去看醫生

但是常常帶去看醫生也不是辦法

很想把牠送走,但老闆也說那是外勞的狗我們不能想怎樣就怎樣

小妹知道這種敘述方式很難讓人來領養,但是今天下班知道外勞們說不想養牠了

但是我已經有養貓了,其他同事也都沒辦法認養

我知道新屋那邊有好像可以收留,但是還是希望有大大可以收留牠

當然老闆娘也想要跟著大大一起醫好米魯,讓牠健健康康的!!



接下來..就是想要趕快送走的原因了

因為公司請的是越南外籍人士,上個月知道他們把養了多年的土狗可愛小黑宰來吃了..

還把照片PO在FB上..,禮拜天9/8又殺了一隻,也是放在FB上!!

這件事情已經惹怒我們很久了,但是交由仲介也只是說要勸導他們而已

老闆很不爽,很想遣返他們(不做事還罵老闆= ="),越南的又很會烙跑(很多公司統計過)

請過桃園勞工局的人,說到外勞們上班情形及宰狗來吃之事件

也只是說要開"協調會",勸導而已

其中勞工局的人說「各個國家都有他們的風俗習慣,我們不能阻止。」

「如果外勞們說不願意,就沒辦法遣返他們回去。」

我們真的不知道請了人,還不能解雇,甚至只能讓殘殺狗兒的事情無限循環著

我知道狗兒在法律上是個"物",沒辦法判刑還是什麼的

仲介方面我們也認為態度消極,想要換別家~

信箱也投訴了~不知道會有什麼反應= =a

小妹懂得並不是很多~在此想問問鄉民們,是否有解套之方法??

--

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09-14
前陣子Fb有在人搜,所以是你們公司外勞?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9-15
勞工局那根本是屁話 台灣吃狗就是違法 沒什麼風俗
Emily avatarEmily2013-09-16
問題 建議跟動保處檢舉
Jacob avatarJacob2013-09-18
可以判刑阿 只是只有1年以下 還可以易科罰金...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9-19
點開照片心就揪在一起了 實在不忍他被殺來吃 但是又無法養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09-20
台灣人殺狗違法,越南外勞可以在台灣殺狗吃狗,沒受法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9-21
律制裁,幹
Oscar avatarOscar2013-09-23
要殺狗吃狗就滾回去越南當乞丐,幹
Oscar avatarOscar2013-09-24
雖然台灣法律不能吃狗 但是有些國家是把狗肉與豬肉等同等看待 國情不同不應該這樣貶低其他國家的人民 南韓也吃狗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9-25
問題是台灣法律就不能吃了 現在是在台灣吃狗那算不算違法?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9-26
今天又不是在外國吃狗是在台灣
Lucy avatarLucy2013-09-28
在台灣吃狗就是犯法
Ula avatarUla2013-09-29
好好好是違法 那是要判個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lol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9-30
動保協會?
Lauren avatarLauren2013-10-01
動物保護法,罰錢坐牢,老闆可以用這點趕走外勞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10-03
推推,希望有好心人可以收養!!
Lydia avatarLydia2013-10-04
殺狗已經犯法了直接報警抓去關吧!
Hedwig avatarHedwig2013-10-05
關十年這是哪國法律 呵呵 好笑 北○
Oliver avatarOliver2013-10-06
你們公司的仲介也太爛了吧,本來就要跟外勞說這是不可以的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10-08
我們公司都有明確跟外勞說過不可以吃狗肉,而且任意宰殺
Puput avatarPuput2013-10-09
動物本來就是不合法的。你們應該是找動保的單位才對
Enid avatarEnid2013-10-10
如果你們的外勞居留時間快到了,就直接遣返,不要續聘、
Dora avatarDora2013-10-11
需要的話我可以幫你問問我們家的處理方法。我們也是仲介~
Leila avatarLeila2013-10-12
外勞吃狗肉 也是違法 把他fb交出來..不要說很痛心 然後不處
Jacky avatarJacky2013-10-14
理..台灣動保法明文規定禁止殺狗、吃狗肉違法要重罰十萬到五十萬元
Ingrid avatarIngrid2013-10-15
致電到桃園縣政府防疫所~他們會介入幫忙~太可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