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低收列冊申請的問題 - 生活
By Hedy
at 2015-06-05T00:00
at 2015-06-0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本人:103年11月底因懷孕想休息,離職後隨即加入國民年金,104年1月結婚、3月寶寶誕生,戶籍在爸爸的房地產名下,但我是戶長(戶口名簿只有我、先生、寶寶三人,104/5月才登記在同一戶口,之前先生戶籍在高雄),工作時有存款、無房地產,有小玩股票套牢不超過10w,現在是家管
先生:名下有機車、汽車,無任何房地產,存款近0,我們一家三口加上婆婆是另外在外租屋1w / M(無申報綜所稅),月薪4.3w匯款至銀行
婆婆:因公公投資房產失利,使婆婆向銀行宣告破產多年,已與公公離婚多年,單獨一個戶籍、戶長,在租屋的地址,現在5X歲無經濟能力,加國民年金,有保險年繳近5.2w,但還有保單貸款12.3w還未還完,現在都是先生在繳...
1.想用先生的名義申請,是否符合低收申請資格?
2.本人103年綜所稅加了媽媽的申報,先生加了婆婆的申報,已知先生、我、寶寶、婆婆會列入人口計算,請問是否會將我媽也列入? 戶籍房地產是爸爸、房東的,是否也會被列入? 公公與婆婆離婚多年,公公是否也列入?
3.我是104年才結婚,這樣計算103年的綜所稅等,是否對申請低收不利? 所以要能過,只能等一年後?
4.是否會因申請低收評估,而使政府各公家機關互相連結審核牽扯出其他問題? 列如婆婆宣告破產了,但因申請而又被追討? ...等
5.勞保是28800的,這樣公司會受到影響嗎?
先生:名下有機車、汽車,無任何房地產,存款近0,我們一家三口加上婆婆是另外在外租屋1w / M(無申報綜所稅),月薪4.3w匯款至銀行
婆婆:因公公投資房產失利,使婆婆向銀行宣告破產多年,已與公公離婚多年,單獨一個戶籍、戶長,在租屋的地址,現在5X歲無經濟能力,加國民年金,有保險年繳近5.2w,但還有保單貸款12.3w還未還完,現在都是先生在繳...
1.想用先生的名義申請,是否符合低收申請資格?
2.本人103年綜所稅加了媽媽的申報,先生加了婆婆的申報,已知先生、我、寶寶、婆婆會列入人口計算,請問是否會將我媽也列入? 戶籍房地產是爸爸、房東的,是否也會被列入? 公公與婆婆離婚多年,公公是否也列入?
3.我是104年才結婚,這樣計算103年的綜所稅等,是否對申請低收不利? 所以要能過,只能等一年後?
4.是否會因申請低收評估,而使政府各公家機關互相連結審核牽扯出其他問題? 列如婆婆宣告破產了,但因申請而又被追討? ...等
5.勞保是28800的,這樣公司會受到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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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egina
at 2015-06-05T04:12
at 2015-06-05T04:12
~~你先生的【家庭應計人口】本人父母、子女、配偶~~
4個有工作能力(16歲以上、65歲以下),只有1個無工作能力(16歲以下)
~~~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都不會通過(看以下A3解釋)
如果家庭應計人口中,有身心障礙、滿65歲人口
則可申請條件較寬鬆的【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或【老人生活津貼】
2.本人103年綜所稅加了媽媽的申報,先生加了婆婆的申報,已知先生、我、寶寶、婆婆會列入人口計算,請問是否會將我媽也列入? 戶籍房地產是爸爸、房東的,是否也會被列入? 公公與婆婆離婚多年,公公是否也列入?
~~~以你先生申請~~計算
包括申請人,申請人的一親等直系血親(父母、子女)配偶,所得稅申報扶養納稅義務人(不是受扶養人)~~以上不同戶籍,仍須列入計算。
+同戶籍其他親等直系血親(祖、孫)
所以
你先生、你、子女、你先生的父(公)母(婆)不管有無同戶籍,都要列入計算
~~你父母~~不列入計算,房東就更不列入計算。
3.我是104年才結婚,這樣計算103年的綜所稅等,是否對申請低收不利? 所以要能過,只能等一年後?
104年申請低收入戶,以102年所得計算(不是103年)
16歲以上,65歲以下~~~~沒有殘障、在學、入監、服義務役
~~都是有工作能力人口,所以即使沒有工作,也要以【基本工資】核定工作收入(供工、婆婆、你,沒有工作也算收入是19273元以上)
~~~有工作,沒有收入憑證(扣繳憑單、、、),
以其他資料佐證(例如勞保投保薪資、、)~~~或主計處調查之【行業平均收入】計算。
4.是否會因申請低收評估,而使政府各公家機關互相連結審核牽扯出其他問題? 列如婆婆宣告破產了,但因申請而又被追討? ...等
~~~這倒不會。
5.勞保是28800的,這樣公司會受到影響嗎?
~~如非屬於合法的【續保】:
1應徵召服兵役者。 2.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3.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職業災害未超過2年者。 4.在職勞工,年逾65歲繼續工作者。 5.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6、受雇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續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
~~就屬於非法投保勞保、就保、、、 ~~被查獲,公司及你都會受罰
涉及刑責者~~送司法機關辦理
(參閱勞工保險條例第70條,及就業保險法法第36條)
~~還有公司及你的所得稅恐有逃漏稅問題。
By Olivia
at 2015-06-09T07:43
at 2015-06-09T07:43
網址 http://blog.xuite.net/jjw5412.wang/twblog/14819501...
各縣市都是依社會救助法在辦理中低及低收入戶補助
所以想瞭解低收入戶規定,請詳看社會救助法.
社會救助法全文
http://blog.xuite.net/jjw5412.wang/twblog/148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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