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選址利誘 最高每人回饋5百萬(三篇) - 台東
By Suhail Hany
at 2011-02-10T14:44
at 2011-02-10T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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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0/4/2m53x.html
中國時報【李宗祐/台北報導】
台電公司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作業接連受挫,原子能委員會和經濟部共同修訂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增列直接發放回饋金給地方民眾的獎勵
機制。若修法通過,目前的潛在候選場址之一金門縣烏坵鄉可獲廿七.五億回饋金,每位
鄉民最高可分配到五百一十一萬元,形同全鄉「超級樂透」。
現行條文規定,場址回饋金以五十億元為最高額度,使用辦法由經濟部訂定,回饋金必須
用於社會福利及公共建設。考量此舉無法讓地方民眾直接感受到設置最終處置場帶來的「
好處」,原能會接受經濟部建議,增列地方政府可以把部分回饋金發放給地方民眾的條文
,提升居民對最終處置場的接受度。
新修訂草案對最終處置場所在鄉鎮區市、鄰近鄉鎮區市及管轄縣市回饋金分配比例,仍比
照現行條文規定的四比三比二分配(保留一成彈性加碼);沒有鄰近鄉鎮區市者,所在地
鄉鎮區市與管轄縣市政府各再增加十五%回饋金。並增訂地方政府有權決定直接發放回饋
金給居民的比例,即地方政府有權決定把回饋金全發給居民。
新修草案若完成立法,以目前經濟部公告的兩處潛在候選場址為例,總人口四千零九十八
人的台東縣達仁鄉分配廿億元回饋金,平均每個鄉民最高可獲四十八萬元;總人口僅五百
三十八人的金門縣烏坵鄉是離島、沒有鄰近鄉鎮區市,可獲得廿七.五億回饋金,每位鄉
民最高可分配到五百一十一萬元。
但原能會有關人士表示,這種形同全鄉「超級樂透」的回饋機制,未來在草案送到立法院
審議時,勢必會引發爭議。
另一爭議焦點是,新草案以回歸《公民投票》為由,從強制公投改為反對式公投,也就是
必須有居民提案反對,並通過連署門檻,再舉辦公投。若無居民提案反對;或連署人數未
達公投門檻;或公投反對設置票數未過半;或有居民提案反對,縣市政府未依規定辦理公
投,都視同居民接受最終處置場的設置。這項草案會被外界質疑以《公投法》技術性增加
反對派阻力,為最終處置場落腳處護航。
反對式公投核廢處置場 新公投難度高 環團批違環境正義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0/4/2m53z.html
中國時報【陳至中/台北報導】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修改《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中有關公投的方
式,環保團體一致反對,認為政府是便宜行事,要民眾自己發起公投,還得通過連署門檻
,過程非常困難,且一般人根本無法組織動員。此舉會使弱勢者更形弱勢,不符合環境正
義!
關注核廢料議題多年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政府想挑簡單的路走,後續
只會遭遇更大爭議。
因為沒有一個地方願意接受核廢料,無論是台東達仁還是金門烏坵都對強烈反彈,硬加在
頭上的東西,絕對會激起民怨。
綠黨召集人潘翰聲也說,這樣的做法「當然不行」,核廢料場挑中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弱
勢的地方,把發起公投的責任推給居民,相當不負責任,一般民眾根本沒有這樣的能力。
且台灣的公投法門檻極高,連政黨發起都無法通過,何況一般小老百姓,這樣的作法違反
「環境正義」!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說,感覺是原能會實在沒辦法,才會想用這種方式解決,相當
不可取。偏鄉老百姓平常要工作,哪有時間去搞公投?
對於回饋金的發放方式,擬從補助公共建設,改為直接發給當地人高額回饋金,崔愫欣認
為,此舉的確較有吸引力,但不要低估了台灣老百姓的認知與力量。畢竟,核廢料是千年
、萬年的毒害,大家還是會為子孫好好考量。
錢給個人 鄉民痛罵台電賄賂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0/4/2m53y.html
中國時報【李金生、黃力勉/綜合報導】
聽說中央仍不死心,還想將核廢料儲存在金門烏坵和台東達仁鄉,不少鄉民痛罵政府「一
意孤行」,並直指改變公投採計方式更是詭詐的作法;回饋金直接給個人是台電變相賄賂
與買票,但也有鄉長支持,認為可以促進地方發展。
烏坵鄉民林靖騏等人表示,烏坵是一個沒有汙染的美麗海島,也是旅台鄉親心中可愛的故
鄉,他們反對政府以任何方式將台灣不要的核廢料放在烏坵。
李玉燕、高建中也說,此事攸關烏坵的未來,公投採計應以贊成者過半才算過關為準,也
才能真正反映民意基礎。若反對者未過半就算通過,並非允當作法。
鄉長陳興坵也指出,中央想改變公投採計和回饋金發放方式,讓人質疑政府用意在「各個
擊破」,並影響民意的完整表達,出發點很有問題。
台東縣達仁鄉南田村村長高富源則說,對於台電修改公投辦法及回饋金可以直接提撥給個
人,他個人都贊同,回饋金提撥給個人,建設將以所在村為主,對當地發展有正面助益。
但當地安朔國小校長胡龍雄強調,台電的作法根本就是變相賄賂與買票,台電應該多辦說
明會,解除居民對核廢料的疑慮,而非灑下大把鈔票,把錢匯入居民戶頭,利誘居民同意
,這是本末倒置。
他也不滿表示,改變公投辦法不合理,只是為了要趕緊找到存放地點,他完全不能認同,
甚至把投反對票的壓力,加諸在沒錢沒勢的反核團體上,擺明要以國家的大機器欺壓弱勢
。
他說,公投向來投票率偏低,尤其許多台東民眾都在外地工作,無法返鄉投票,但他們並
非都贊成將最終處置場設在台東,草案十分不合理,應重新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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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李宗祐/台北報導】
台電公司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作業接連受挫,原子能委員會和經濟部共同修訂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增列直接發放回饋金給地方民眾的獎勵
機制。若修法通過,目前的潛在候選場址之一金門縣烏坵鄉可獲廿七.五億回饋金,每位
鄉民最高可分配到五百一十一萬元,形同全鄉「超級樂透」。
現行條文規定,場址回饋金以五十億元為最高額度,使用辦法由經濟部訂定,回饋金必須
用於社會福利及公共建設。考量此舉無法讓地方民眾直接感受到設置最終處置場帶來的「
好處」,原能會接受經濟部建議,增列地方政府可以把部分回饋金發放給地方民眾的條文
,提升居民對最終處置場的接受度。
新修訂草案對最終處置場所在鄉鎮區市、鄰近鄉鎮區市及管轄縣市回饋金分配比例,仍比
照現行條文規定的四比三比二分配(保留一成彈性加碼);沒有鄰近鄉鎮區市者,所在地
鄉鎮區市與管轄縣市政府各再增加十五%回饋金。並增訂地方政府有權決定直接發放回饋
金給居民的比例,即地方政府有權決定把回饋金全發給居民。
新修草案若完成立法,以目前經濟部公告的兩處潛在候選場址為例,總人口四千零九十八
人的台東縣達仁鄉分配廿億元回饋金,平均每個鄉民最高可獲四十八萬元;總人口僅五百
三十八人的金門縣烏坵鄉是離島、沒有鄰近鄉鎮區市,可獲得廿七.五億回饋金,每位鄉
民最高可分配到五百一十一萬元。
但原能會有關人士表示,這種形同全鄉「超級樂透」的回饋機制,未來在草案送到立法院
審議時,勢必會引發爭議。
另一爭議焦點是,新草案以回歸《公民投票》為由,從強制公投改為反對式公投,也就是
必須有居民提案反對,並通過連署門檻,再舉辦公投。若無居民提案反對;或連署人數未
達公投門檻;或公投反對設置票數未過半;或有居民提案反對,縣市政府未依規定辦理公
投,都視同居民接受最終處置場的設置。這項草案會被外界質疑以《公投法》技術性增加
反對派阻力,為最終處置場落腳處護航。
反對式公投核廢處置場 新公投難度高 環團批違環境正義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0/4/2m53z.html
中國時報【陳至中/台北報導】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修改《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中有關公投的方
式,環保團體一致反對,認為政府是便宜行事,要民眾自己發起公投,還得通過連署門檻
,過程非常困難,且一般人根本無法組織動員。此舉會使弱勢者更形弱勢,不符合環境正
義!
關注核廢料議題多年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政府想挑簡單的路走,後續
只會遭遇更大爭議。
因為沒有一個地方願意接受核廢料,無論是台東達仁還是金門烏坵都對強烈反彈,硬加在
頭上的東西,絕對會激起民怨。
綠黨召集人潘翰聲也說,這樣的做法「當然不行」,核廢料場挑中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弱
勢的地方,把發起公投的責任推給居民,相當不負責任,一般民眾根本沒有這樣的能力。
且台灣的公投法門檻極高,連政黨發起都無法通過,何況一般小老百姓,這樣的作法違反
「環境正義」!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說,感覺是原能會實在沒辦法,才會想用這種方式解決,相當
不可取。偏鄉老百姓平常要工作,哪有時間去搞公投?
對於回饋金的發放方式,擬從補助公共建設,改為直接發給當地人高額回饋金,崔愫欣認
為,此舉的確較有吸引力,但不要低估了台灣老百姓的認知與力量。畢竟,核廢料是千年
、萬年的毒害,大家還是會為子孫好好考量。
錢給個人 鄉民痛罵台電賄賂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0/4/2m53y.html
中國時報【李金生、黃力勉/綜合報導】
聽說中央仍不死心,還想將核廢料儲存在金門烏坵和台東達仁鄉,不少鄉民痛罵政府「一
意孤行」,並直指改變公投採計方式更是詭詐的作法;回饋金直接給個人是台電變相賄賂
與買票,但也有鄉長支持,認為可以促進地方發展。
烏坵鄉民林靖騏等人表示,烏坵是一個沒有汙染的美麗海島,也是旅台鄉親心中可愛的故
鄉,他們反對政府以任何方式將台灣不要的核廢料放在烏坵。
李玉燕、高建中也說,此事攸關烏坵的未來,公投採計應以贊成者過半才算過關為準,也
才能真正反映民意基礎。若反對者未過半就算通過,並非允當作法。
鄉長陳興坵也指出,中央想改變公投採計和回饋金發放方式,讓人質疑政府用意在「各個
擊破」,並影響民意的完整表達,出發點很有問題。
台東縣達仁鄉南田村村長高富源則說,對於台電修改公投辦法及回饋金可以直接提撥給個
人,他個人都贊同,回饋金提撥給個人,建設將以所在村為主,對當地發展有正面助益。
但當地安朔國小校長胡龍雄強調,台電的作法根本就是變相賄賂與買票,台電應該多辦說
明會,解除居民對核廢料的疑慮,而非灑下大把鈔票,把錢匯入居民戶頭,利誘居民同意
,這是本末倒置。
他也不滿表示,改變公投辦法不合理,只是為了要趕緊找到存放地點,他完全不能認同,
甚至把投反對票的壓力,加諸在沒錢沒勢的反核團體上,擺明要以國家的大機器欺壓弱勢
。
他說,公投向來投票率偏低,尤其許多台東民眾都在外地工作,無法返鄉投票,但他們並
非都贊成將最終處置場設在台東,草案十分不合理,應重新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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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2-10T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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