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酒駕登載不實 警員判1年多 - 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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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9日電)屏東警察曾政平9年前處理1件酒駕案,將有酒駕的黃
男,酒測值不實登載為0,屏東地院今天以貪污罪判刑1年5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曾政平民國93年6月任職於內埔警分局車禍處理小組時,處理黃姓男子酒後駕
車自撞受傷案,因黃男送醫後抽血酒測值達2.15毫克,但曾男不實登載為0,讓黃男規避掉
罰款新台幣4萬5000元的處分。

屏東檢方98年接獲檢舉,今年9月以貪污罪嫌將曾男起訴,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曾男有期徒刑1
年5個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

曾男被起訴後,今年9月間依法停職,屏東縣警察局表示,全案判決確定,如果最後判決有
罪,就依法免職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1119026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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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13-11-22
感覺有內幕不太單純..那基隆市長關說酒駕變成警察調職..
有時也是在想法律根本依人而異..
David avatarDavid2013-11-24
9年前了...
Emily avatarEmily2013-11-26
98年接獲檢舉...
Edwina avatarEdwina2013-11-29
大概是判決確定吧..有時候被起訴和判決確定都要拖好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