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規5-2 部落格廣告之討論 - 高雄
By Kama
at 2021-05-20T22:36
at 2021-05-20T22:3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wuyiulin (機掰客家人)》之銘言:
: 5-2 禁止商家、個人宣傳 (說明#1OG1f_DX)
: 禁止於文章內(含簽名檔)張貼具廣告意圖之部落格、臉書等連結
: 或徵求網友投票、衝點閱率人氣、FB要求加好友或按讚等…
: 因為今天有在討論廣告文
: 想討論三個點
: 目前的想法是這樣:
: 1.只要部落格內容主體不是廣告、有明確對價關係(店家官方業配)。
: 2.讀書會放購書連結。
: 3.文章寫出消費明確價格。
: 這三點我都想從寬放行,
: 大方向是只要作者沒有因為寫文章直接拿到錢就可以。
: 部落格廣告難以避免
: 如果通過,
: 我會把這兩天因為這些事情進水桶的解除、申請消除退文。
: 請大家在底下討論一下~
之後也會參與高雄版活動,而讀書會我大概也會繼續推廣,
我也來分享一下自己對活動或廣告文的想法。
w板主的作法,我覺得比較像是「對事設規」,就是針對不同活動如讀書會、食記來
做規範,好處是可從細節上實踐、具體,壞處則可能是需對新活動類型持續增設規則。
我想提供另一個想法供大家參考,即參考之前板主候選人aiweisen的政見,
以觀察「人」來執行廣告管理。
以下引自 aiweisen的參選政見 文章代碼(AID): #1WQKQBYf (Kaohsiung):
====================================================
Q.針對活動文與廣告文之認定界線。
A.就我覺得,這兩個沒有太大的差異,
真要暗度陳倉把廣告文包裝起來,還是有很多種方式
所以我預計是合併活動文跟廣告文,將這兩者一起納入規範
同時一個[廣宣]的分類出來,活動與廣告文就使用此分類,
且須詳盡說明重要資訊,例如:是否收費、費用多少...等等。
再來[廣宣]的部分,同樣將會限制須有自介過,
且自介須滿兩週以上才允許發[廣宣]文,同時發文間隔暫訂為一週,
最後會視實際運作情況而調整;
如果開放後嚴重影響版面,將延長[廣宣]的發文間隔。
======================================================
由aiweisen政見啟發我的後續想法是,
既然管理廣告的規則再怎麼嚴格,都可能有人暗度陳倉,
不如就持續觀察「某位」板友發文中貼的廣告,到底是營利還是真的在推廣活動。
舉例,以我會貼的讀書會為例,可能會補充的有:
博客來的購書連結、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親子天下等等的;
1.博客來就是賣書的,不過商品介紹寫的完整,有書介、作者、試閱、書本規格等
2.親子天下,裡面多是編輯寫的文章,但也幫忙賣不少兒童教材XD,有點在灰色地帶?
3.The News Lens放書摘的時候,也會放購書連結,但沒看到明顯的其他廣告。
如果說文中連結完全不可營利,那大概博客來、親子天下、 the news lens都不能放
這樣推廣讀書會,大概能用的補充教材會變少。
以目前板主試行的方法來看,目前上述三者可能會被放行,感謝版主
但還是需要麻煩板主多費心看一下了,若有版友依然覺得這些連結是營利,不能放,
那可能又會被檢舉、再討論營利網站的認定等等的。
而以上述觀察人來執行廣告管理的方式,以我為例
我需要先自介:我是某某研究生,目前住哪,對讀書會有興趣,我希望能推廣XXX
然後廣告文每周一篇或是幾天一篇,版友們就可以觀察我到底是來廣告還是營利的。
然後我會說明,貼這些連結只是為了補充教材,想看的版友可以看,不想看的不用點,
因為博客來、親子天下、關鍵評論都沒給我錢。
也類似我看過一些香港朋友會在貼文的最前面說明「利益申報」,如:
利益申報:我今天貼賣書連結,只是為了方便查書,我沒拿博客來的報酬。
然後,版友們就可以觀察我的自介與我長期以來的貼文,是否言行一致,
觀察我是來廣告或是來推廣的,如果我是幫書商打廣告那就可以檢舉我這樣。
不過這種觀察人的方式,好處是規則似乎不用設立太多,
但壞處是,管理起來似乎容易意見不一致或需要多數版友意見的確認?
或是版主可以有明確的觀察方法?一樣麻煩版主多費心了orz
上述是我的建議,只是個待確認的想法,並不保證是最好的,提出來跟大家討論看看。
--
: 5-2 禁止商家、個人宣傳 (說明#1OG1f_DX)
: 禁止於文章內(含簽名檔)張貼具廣告意圖之部落格、臉書等連結
: 或徵求網友投票、衝點閱率人氣、FB要求加好友或按讚等…
: 因為今天有在討論廣告文
: 想討論三個點
: 目前的想法是這樣:
: 1.只要部落格內容主體不是廣告、有明確對價關係(店家官方業配)。
: 2.讀書會放購書連結。
: 3.文章寫出消費明確價格。
: 這三點我都想從寬放行,
: 大方向是只要作者沒有因為寫文章直接拿到錢就可以。
: 部落格廣告難以避免
: 如果通過,
: 我會把這兩天因為這些事情進水桶的解除、申請消除退文。
: 請大家在底下討論一下~
之後也會參與高雄版活動,而讀書會我大概也會繼續推廣,
我也來分享一下自己對活動或廣告文的想法。
w板主的作法,我覺得比較像是「對事設規」,就是針對不同活動如讀書會、食記來
做規範,好處是可從細節上實踐、具體,壞處則可能是需對新活動類型持續增設規則。
我想提供另一個想法供大家參考,即參考之前板主候選人aiweisen的政見,
以觀察「人」來執行廣告管理。
以下引自 aiweisen的參選政見 文章代碼(AID): #1WQKQBYf (Kaohsiung):
====================================================
Q.針對活動文與廣告文之認定界線。
A.就我覺得,這兩個沒有太大的差異,
真要暗度陳倉把廣告文包裝起來,還是有很多種方式
所以我預計是合併活動文跟廣告文,將這兩者一起納入規範
同時一個[廣宣]的分類出來,活動與廣告文就使用此分類,
且須詳盡說明重要資訊,例如:是否收費、費用多少...等等。
再來[廣宣]的部分,同樣將會限制須有自介過,
且自介須滿兩週以上才允許發[廣宣]文,同時發文間隔暫訂為一週,
最後會視實際運作情況而調整;
如果開放後嚴重影響版面,將延長[廣宣]的發文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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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aiweisen政見啟發我的後續想法是,
既然管理廣告的規則再怎麼嚴格,都可能有人暗度陳倉,
不如就持續觀察「某位」板友發文中貼的廣告,到底是營利還是真的在推廣活動。
舉例,以我會貼的讀書會為例,可能會補充的有:
博客來的購書連結、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親子天下等等的;
1.博客來就是賣書的,不過商品介紹寫的完整,有書介、作者、試閱、書本規格等
2.親子天下,裡面多是編輯寫的文章,但也幫忙賣不少兒童教材XD,有點在灰色地帶?
3.The News Lens放書摘的時候,也會放購書連結,但沒看到明顯的其他廣告。
如果說文中連結完全不可營利,那大概博客來、親子天下、 the news lens都不能放
這樣推廣讀書會,大概能用的補充教材會變少。
以目前板主試行的方法來看,目前上述三者可能會被放行,感謝版主
但還是需要麻煩板主多費心看一下了,若有版友依然覺得這些連結是營利,不能放,
那可能又會被檢舉、再討論營利網站的認定等等的。
而以上述觀察人來執行廣告管理的方式,以我為例
我需要先自介:我是某某研究生,目前住哪,對讀書會有興趣,我希望能推廣XXX
然後廣告文每周一篇或是幾天一篇,版友們就可以觀察我到底是來廣告還是營利的。
然後我會說明,貼這些連結只是為了補充教材,想看的版友可以看,不想看的不用點,
因為博客來、親子天下、關鍵評論都沒給我錢。
也類似我看過一些香港朋友會在貼文的最前面說明「利益申報」,如:
利益申報:我今天貼賣書連結,只是為了方便查書,我沒拿博客來的報酬。
然後,版友們就可以觀察我的自介與我長期以來的貼文,是否言行一致,
觀察我是來廣告或是來推廣的,如果我是幫書商打廣告那就可以檢舉我這樣。
不過這種觀察人的方式,好處是規則似乎不用設立太多,
但壞處是,管理起來似乎容易意見不一致或需要多數版友意見的確認?
或是版主可以有明確的觀察方法?一樣麻煩版主多費心了orz
上述是我的建議,只是個待確認的想法,並不保證是最好的,提出來跟大家討論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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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y
at 2021-05-24T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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