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規*揪團*就要被劣文會不會太誇張 - 新北雙和
By Hedda
at 2010-03-23T02:38
at 2010-03-23T02:38
Table of Contents
前文恕刪。
我是fur,沒想到開分身如此簡單。
我從1995年ptt開站之後就用fur這個ID,15年來從來沒有想要用另外的ID,或偽裝成另外
一個人發言,因為我已經預設fur就是我,我就是fur,我對我這個ID很有認同感,因此,
我也願意在這個已經被我賦予人格的ID之下,為我所說的話,所做的事負責,因為它就是
我,我沒有必要一下裝成這個人,一下又扮成那個人,我只是塵世中一個迷途小書僮,並
不是李奧納多狄卡皮歐。
如前所述,這十五年來,我沒有在任何一個版中被水桶過,所以我從不知道水桶是什麼,
或許這也代表著我以往是一個循規蹈矩的人,我也承認我應該是個安善良民,到哪一個版
去都會先看看那個版的風向是如何,所以我發言應該不會逾越尺度,事實上也證明我這十
五年都過得很平安,反正我沒有想要去跨越任何的底線,不管那條線合理不合理,因為我
覺得,至少我們有最後一點點寶貴的權力,覺得這個地方不合理,走就是了。我記得很久
很久以前,有一次我在我家門前,有個外地人跑來問我,說中正橋要怎麼走,那個時候我
還住在安樂路,我說,天啊,你要從這裡走到中正橋,大概得走上個三四十分鐘吧;只見
那個人非常詫異地看著我,然後說:「怎麼會這麼久,永和不是很小嗎?」我那時簡直有
點啞然了,我那時可能有點酸地對那個問路的人說:「台灣也很小啊,可是你台灣用走的
繞一圈也得兩三個月吧。」well,這會很酸嗎?或許吧,我不知道,但這就是我,不過這
件小事後來的發展是,我們兩個人大笑一陣,然後我勸他坐公車還比較快,並且帶他去坐
公車(那個時候還有鹽務局站,老天)。或許我應該慶幸,我在那個時候遇到一個大度能
容的好人,沒有當街被打一頓,或是頭被按到水桶裡去。
好像有點扯題了,我想說的是,這十五年來,我是第一次,在一個BBS站的某個版中被水
桶,不過這使我得以有一個全新的經驗,以一個全然旁觀,無法參與的身份,來看看大家
是怎麼討論事情的,至於開分身,對我來講更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情,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再
開一個ID,尤其是在PTT這樣一個已經有十幾萬人次上站的大站來說,要想一個能註得到
冊的ID,真是難上加難,通常我是不做這麼無聊的事的。長話短說,我想講的是,當然我
們都可以覺得版規過鬆或是過嚴,但鬆緊之間從來就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有時候你的鬆
會是我覺得的嚴,反之亦然;我也覺得這次對我的處罰過重了一點,因為即便我可能語氣
「看起來」有點激動了,但事實上我在打那段讓我被水桶的文字時,心情和我現在打這段
文字一樣平靜,不過許多人卻覺得我那時很激動,包括被我所指責的網友,這不又再次證
明了客觀之不可能嗎?然而儘管如此,易地而處,通常我會自己問自己,我是否能夠做得
比現在的版主更好?如果不能,而版主認為我違反了他所訂定的規定,通常一般人的反應
不外乎兩種解決方式,一個就是開分身和版主們搞抗爭,或是不斷地寄信直到煩死他們為
止;另外一個方式,就是如果我還想在這個版上玩,不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就是只能鄉
愿地自我默哀,或是為人默哀。然而,這個世界可愛之處,就是在於它永遠都還有無限可
能存在。除開上述兩可能,第三種可能,就是我自己出來選版主,我創造一個我的世界,
這個小天地依我所訂立的規則來運轉,在這個虛擬世界當中我就是主宰一切的上帝,不過
目前我還沒有無事到這種程度,所以當然不可能傻到自己跳下來選版主。而這次的水桶事
件則是讓我體會到了第四種可能,就是如果我的做法不見容於這個社會,不是他走就是我
走,如果他不走,那只有我走,其結果就是我被水桶兩個月了。不過,我也想心平氣和地
說一句:正如我前面所說,我在打那段文字時,心情如同我現在在打這段文字時,一樣平
靜,意思也就是,那時我就已經預想到我那樣做,所可能招致最糟糕的結果,因此它就算
真的發生,我也必須承擔,不能說跑出來撒潑耍賴,然後要其他人拿我一點辦法也沒有;
我願意承受自己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後果,但我也覺得我需要把我的想法說出來,即使它
會讓我被噤聲,但至少在被噤聲之時,我想許多版友都可以做見證,我也有信心,我是有
根據去說出我的指責,並不是潑婦罵街;然而如果還是有些版友,包括版主,覺得難以接
受,認為我已到了「爭吵、引戰、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酸文」的程度(其實我
是覺得沒有啦),那也就這樣吧,畢竟我可以選擇做一個裁量者,但我不想,所以就讓願
意做裁量者的人,來衡量我的行為是否在這個場域裡失當,至於我,就「願賭服輸」吧
(咦,這句話是這樣用的嗎 XD)。
總之,我要表達的是:如果不想自己出來改變狀況,就讓肯做事的人出來服務,畢竟版主
也是難得的熱心人,就像前面有版友所說的,當版主又沒錢拿,除了能夠水桶劣劣文開開
賭盤之外,不時要被酸被質問被懷疑,真是何苦來哉,只能說佛心事業;而如果不能自己
出來改變狀況,就遵從大家共識決之下所做的規範,這也是討論區一點點可貴的地方。歡
喜做,就要甘願受,不管是版主版友都一樣,大家都是大人了,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果覺得規則不合理,提出來討論都是很好的事情,不過依我一些小小的人生經驗,我對
這樣的事情通常沒有太大的信心,因為到最後都會流於各說各話的局面,想要仔細聆聽對
對方心聲的人並不多,相反地,多數人都只是把自己的立場,越守越緊,就像之前有某版
知名跨版前版主所說過的,「堅持堅持再堅持」,所以,事情就是這樣子吧,儘管我也對
我被水桶兩個月的處置有點驚訝,但也不能說我沒有思考過這樣的後果,因此,對於有些
幫我說話的朋友,我很感謝你,不過,當初要出聲,就要想到也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的可能
性,所以我也坦然接受,沒有再去煩版主這樣那樣的,就是這樣子。我也覺得,大家不必
再在這件事情上糾纏太久,再怎麼說,這都只是一個太虛擬的場域了,很久很久以前,我
在學校的BBS中,也是以引戰出名的,那時候搞到大戰方酣的時候,總會和現實生活中的
朋友,說到網路上的人多麼不理性又難溝通像塊臭磚頭云云的,但那時候我朋友回我一句
話說:「你現在指責那些人的,不就是你正在對那些人所做的事嗎?更何況,就算那些人
什麼都不會改變,都像你說得一樣那麼死腦筋好了,但那都只是在電腦裡,你如果把電腦
關了,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嗎?你不是每天都很忙,有一大堆正事要做,天天喊時間不夠
嗎?你自己想想看,在電腦上和人家筆戰,到底對你人生有什麼積極正面的意義?」
他說的沒錯,所以好像真實的朋友還是要比虛擬的朋友來得直接有用一點,而且我的脾氣
其實已經比以前好多了,但竟然還被水桶,顯見修養仍然有待加強。拉里拉雜說了許多,
但好像也沒講什麼很具建設性的事情,所以從這個角度看,把我浸起來也似乎是不無道理
的,我就再潛下去好了,大家加油!開心過日子!LOVE AND PEACE!
--
我是fur,沒想到開分身如此簡單。
我從1995年ptt開站之後就用fur這個ID,15年來從來沒有想要用另外的ID,或偽裝成另外
一個人發言,因為我已經預設fur就是我,我就是fur,我對我這個ID很有認同感,因此,
我也願意在這個已經被我賦予人格的ID之下,為我所說的話,所做的事負責,因為它就是
我,我沒有必要一下裝成這個人,一下又扮成那個人,我只是塵世中一個迷途小書僮,並
不是李奧納多狄卡皮歐。
如前所述,這十五年來,我沒有在任何一個版中被水桶過,所以我從不知道水桶是什麼,
或許這也代表著我以往是一個循規蹈矩的人,我也承認我應該是個安善良民,到哪一個版
去都會先看看那個版的風向是如何,所以我發言應該不會逾越尺度,事實上也證明我這十
五年都過得很平安,反正我沒有想要去跨越任何的底線,不管那條線合理不合理,因為我
覺得,至少我們有最後一點點寶貴的權力,覺得這個地方不合理,走就是了。我記得很久
很久以前,有一次我在我家門前,有個外地人跑來問我,說中正橋要怎麼走,那個時候我
還住在安樂路,我說,天啊,你要從這裡走到中正橋,大概得走上個三四十分鐘吧;只見
那個人非常詫異地看著我,然後說:「怎麼會這麼久,永和不是很小嗎?」我那時簡直有
點啞然了,我那時可能有點酸地對那個問路的人說:「台灣也很小啊,可是你台灣用走的
繞一圈也得兩三個月吧。」well,這會很酸嗎?或許吧,我不知道,但這就是我,不過這
件小事後來的發展是,我們兩個人大笑一陣,然後我勸他坐公車還比較快,並且帶他去坐
公車(那個時候還有鹽務局站,老天)。或許我應該慶幸,我在那個時候遇到一個大度能
容的好人,沒有當街被打一頓,或是頭被按到水桶裡去。
好像有點扯題了,我想說的是,這十五年來,我是第一次,在一個BBS站的某個版中被水
桶,不過這使我得以有一個全新的經驗,以一個全然旁觀,無法參與的身份,來看看大家
是怎麼討論事情的,至於開分身,對我來講更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情,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再
開一個ID,尤其是在PTT這樣一個已經有十幾萬人次上站的大站來說,要想一個能註得到
冊的ID,真是難上加難,通常我是不做這麼無聊的事的。長話短說,我想講的是,當然我
們都可以覺得版規過鬆或是過嚴,但鬆緊之間從來就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有時候你的鬆
會是我覺得的嚴,反之亦然;我也覺得這次對我的處罰過重了一點,因為即便我可能語氣
「看起來」有點激動了,但事實上我在打那段讓我被水桶的文字時,心情和我現在打這段
文字一樣平靜,不過許多人卻覺得我那時很激動,包括被我所指責的網友,這不又再次證
明了客觀之不可能嗎?然而儘管如此,易地而處,通常我會自己問自己,我是否能夠做得
比現在的版主更好?如果不能,而版主認為我違反了他所訂定的規定,通常一般人的反應
不外乎兩種解決方式,一個就是開分身和版主們搞抗爭,或是不斷地寄信直到煩死他們為
止;另外一個方式,就是如果我還想在這個版上玩,不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就是只能鄉
愿地自我默哀,或是為人默哀。然而,這個世界可愛之處,就是在於它永遠都還有無限可
能存在。除開上述兩可能,第三種可能,就是我自己出來選版主,我創造一個我的世界,
這個小天地依我所訂立的規則來運轉,在這個虛擬世界當中我就是主宰一切的上帝,不過
目前我還沒有無事到這種程度,所以當然不可能傻到自己跳下來選版主。而這次的水桶事
件則是讓我體會到了第四種可能,就是如果我的做法不見容於這個社會,不是他走就是我
走,如果他不走,那只有我走,其結果就是我被水桶兩個月了。不過,我也想心平氣和地
說一句:正如我前面所說,我在打那段文字時,心情如同我現在在打這段文字時,一樣平
靜,意思也就是,那時我就已經預想到我那樣做,所可能招致最糟糕的結果,因此它就算
真的發生,我也必須承擔,不能說跑出來撒潑耍賴,然後要其他人拿我一點辦法也沒有;
我願意承受自己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後果,但我也覺得我需要把我的想法說出來,即使它
會讓我被噤聲,但至少在被噤聲之時,我想許多版友都可以做見證,我也有信心,我是有
根據去說出我的指責,並不是潑婦罵街;然而如果還是有些版友,包括版主,覺得難以接
受,認為我已到了「爭吵、引戰、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酸文」的程度(其實我
是覺得沒有啦),那也就這樣吧,畢竟我可以選擇做一個裁量者,但我不想,所以就讓願
意做裁量者的人,來衡量我的行為是否在這個場域裡失當,至於我,就「願賭服輸」吧
(咦,這句話是這樣用的嗎 XD)。
總之,我要表達的是:如果不想自己出來改變狀況,就讓肯做事的人出來服務,畢竟版主
也是難得的熱心人,就像前面有版友所說的,當版主又沒錢拿,除了能夠水桶劣劣文開開
賭盤之外,不時要被酸被質問被懷疑,真是何苦來哉,只能說佛心事業;而如果不能自己
出來改變狀況,就遵從大家共識決之下所做的規範,這也是討論區一點點可貴的地方。歡
喜做,就要甘願受,不管是版主版友都一樣,大家都是大人了,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果覺得規則不合理,提出來討論都是很好的事情,不過依我一些小小的人生經驗,我對
這樣的事情通常沒有太大的信心,因為到最後都會流於各說各話的局面,想要仔細聆聽對
對方心聲的人並不多,相反地,多數人都只是把自己的立場,越守越緊,就像之前有某版
知名跨版前版主所說過的,「堅持堅持再堅持」,所以,事情就是這樣子吧,儘管我也對
我被水桶兩個月的處置有點驚訝,但也不能說我沒有思考過這樣的後果,因此,對於有些
幫我說話的朋友,我很感謝你,不過,當初要出聲,就要想到也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的可能
性,所以我也坦然接受,沒有再去煩版主這樣那樣的,就是這樣子。我也覺得,大家不必
再在這件事情上糾纏太久,再怎麼說,這都只是一個太虛擬的場域了,很久很久以前,我
在學校的BBS中,也是以引戰出名的,那時候搞到大戰方酣的時候,總會和現實生活中的
朋友,說到網路上的人多麼不理性又難溝通像塊臭磚頭云云的,但那時候我朋友回我一句
話說:「你現在指責那些人的,不就是你正在對那些人所做的事嗎?更何況,就算那些人
什麼都不會改變,都像你說得一樣那麼死腦筋好了,但那都只是在電腦裡,你如果把電腦
關了,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嗎?你不是每天都很忙,有一大堆正事要做,天天喊時間不夠
嗎?你自己想想看,在電腦上和人家筆戰,到底對你人生有什麼積極正面的意義?」
他說的沒錯,所以好像真實的朋友還是要比虛擬的朋友來得直接有用一點,而且我的脾氣
其實已經比以前好多了,但竟然還被水桶,顯見修養仍然有待加強。拉里拉雜說了許多,
但好像也沒講什麼很具建設性的事情,所以從這個角度看,把我浸起來也似乎是不無道理
的,我就再潛下去好了,大家加油!開心過日子!LOVE AND 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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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Megan
at 2010-03-25T01:37
at 2010-03-25T01:37
By Jacky
at 2010-03-27T00:37
at 2010-03-27T00:37
By Ingrid
at 2010-03-28T23:37
at 2010-03-28T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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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3-30T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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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4-07T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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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4-13T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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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i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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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4-21T11:32
By E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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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4-23T10:32
By 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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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ic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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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niel
at 2010-04-29T07:31
at 2010-04-29T07:31
By Anonymous
at 2010-05-01T06:30
at 2010-05-01T06:30
By Mason
at 2010-05-03T05:30
at 2010-05-03T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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