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收傳票就抓人 嘉市警局遭判國賠54萬 - 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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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收傳票就抓人 嘉市警局遭判國賠54萬

嘉義市警局二分局偵查隊三年前偵辦有三百多年歷史「嘉邑北安宮」(太子會)被檢舉疑
似組織犯罪案件,遭魏秀雲等九人提告,指警方未依法定程序發送傳票給他們簽收,就將
他們以涉及組織犯罪為由,逕以拘票拘提偵訊,侵害人身自由權等,要求國賠每人各50萬
、共450萬元精神賠償。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審結,認為警方未依法定程序先給傳票再拘提,執行職務有過失,判市
警局應賠9人每人6萬元,共計54萬元。嘉邑北安宮主委孫茂財表示,沒有組織犯罪這回事
,是選舉恩怨的糾紛,根本是誣告檢舉;他說,這九人受到很大的委屈,司法應該還他們
公道。

市警局不服判決,表示會委託律師提出上訴。警方強調,警方依法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核發傳票及拘票,先拿傳票給9人簽收,對方拒收,才用拘票拘提,警方依法執行,並無
不法。

據了解,當初警方偵辦的九人涉及組織犯罪的案件,到最後都依證據不足,檢察官給予不
起訴處分。(徐彩媚/嘉義報導)



來源出處:(請附上網址)

http://0rz.tw/3TB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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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5-07-05
表面上是一回事 私底下呢?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07-07
檢\警不同調。。。。
Irma avatarIrma2015-07-08
八嘎囧真爽,社會亂源還能拿國賠
Harry avatarHarry2015-07-10
為什麼國賠,乾我們屁事
Kumar avatarKumar2015-07-11
爛透了!
Hedda avatarHedda2015-07-13
有關係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