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台北出生、台北長大的小孩,長大後有緣來到高屏地區就喜歡上高屏地區
的人文風情,出社會時決定到高屏地區工作居住。就在今日我迷惑了……。
事情發生日期是101年8月12日約下午三點。
事件如下:
今日難得工作休假,本來是心情愉悅的和女友約好到屏東市逛街,時間
是約下午三點我從鹽埔鄉新圍村騎著車往屏東市方向前進(走維新路),造這方
向來看馬路應該是三線道(我方行進方向為單線道),在到大仁農莊附近時馬路
變為雙向雙線道,直到經過大仁科大後的三叉路為止的路段是沒有禁行機車的標
示,事件的導因就是禁行機車的問題。
下午約三點二十分左右,我騎車方向如上述,在馬剛接到大仁科大的路
段上被兩名執勤員警攔下並被請示出示證件,本著警民合作的態度我二話不說就
拿出皮包繳示證件,證件繳示後我也疑惑自己為何被攔下,我回頭看了下紅綠燈
(綠燈)自問自答:我闖紅燈嗎? ……沒有呀!一回頭後已經看到警察在準備
填寫罰單,當下的我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以下開始就是我和兩名員警的對話:
我:請問我是違了什麼規嗎?
員警A:禁行機車!
我:啥!? 這裡那裡有標示??
員警A向員警B喊話:他說這裡沒有標示“禁行機車”!
員警B走來向我說:你走到內車道!
我:(回頭再確認)這裡並沒有標示“禁行機車”的字眼…。
員警B:內車道就是“禁行機車”,不用標示! 那是常識!! 你駕照怎麼考過
的?
我心想:不就和一般人一樣報名、準備、考試,難道這還有其它的管道可以拿嗎
? 質疑是什麼意思呀!?
我有點不舒服的說:就考過,不是交在你們手上。
我補充:如果真得像你說得話,那應該也該標示一下,不是嗎?
員警B:那是四線道才會有標示,你再往前就會看到地上有標示。
我疑惑的心想:這裡不是四線道嗎?他是說雙向四線道嗎? 前面的馬路是雙向
四線道那麼寬嗎…?
我:這個位置根本也看不到,這樣的話為什麼不在一開始的路段就標示清楚,像
台北就會有標示。
員警B:台北是台北、屏東是屏東!!!
對於他的回答我愣住了…,也感到有些憤怒!!
我當下回問:我們不都是中華民國在同一個國家嗎? 難道法治問題還可以因地
而異嗎?
員警B愣一下:你就是違規了,繳一繳就好!
以下一些對話我就不再贅言,也許對於交通規則我還不是非常熟悉,畢境我不是
法治人員,難免有些是我忽略到的(這部份我會再去申訴搞清楚),但是警察說
的“台北、屏東”的言論真的讓我很不舒服,而且雖然員警A有建議我可以去申訴
罰單的部份,但是這不需要時間嗎?我也是上班族,上班日請不請的到假還是問
題,而且請了假肯定也沒有全勤獎金了;員警A一開始也和我說這沒什麼,才六百
而已…,對於你們來說是很少吧? 但是我卻很看重六百塊,坦白說我的薪資並不
多,遠赴他鄉工作租房也是必需的,扣掉許多支出後肯定生活是要過得節省一點,
這六百塊可以是我一個禮拜的伙食費(都吃全聯賣的泡麵…,還沒其它口味呀~~)
。
這事件後我迷惑了,真的想不到連我心目中最熱情的地方裡,警察還有地方族群
的區分(?),且我確定我並沒違規雖然還沒有時間去申訴,但此刻的心情就像
應該保護我的保母給霸王硬上弓,攔路搶劫! 還是合法搶劫…也許我可以不簽
那張罰單,但是不是又會被借題發揮“妨礙公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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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文風情,出社會時決定到高屏地區工作居住。就在今日我迷惑了……。
事情發生日期是101年8月12日約下午三點。
事件如下:
今日難得工作休假,本來是心情愉悅的和女友約好到屏東市逛街,時間
是約下午三點我從鹽埔鄉新圍村騎著車往屏東市方向前進(走維新路),造這方
向來看馬路應該是三線道(我方行進方向為單線道),在到大仁農莊附近時馬路
變為雙向雙線道,直到經過大仁科大後的三叉路為止的路段是沒有禁行機車的標
示,事件的導因就是禁行機車的問題。
下午約三點二十分左右,我騎車方向如上述,在馬剛接到大仁科大的路
段上被兩名執勤員警攔下並被請示出示證件,本著警民合作的態度我二話不說就
拿出皮包繳示證件,證件繳示後我也疑惑自己為何被攔下,我回頭看了下紅綠燈
(綠燈)自問自答:我闖紅燈嗎? ……沒有呀!一回頭後已經看到警察在準備
填寫罰單,當下的我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以下開始就是我和兩名員警的對話:
我:請問我是違了什麼規嗎?
員警A:禁行機車!
我:啥!? 這裡那裡有標示??
員警A向員警B喊話:他說這裡沒有標示“禁行機車”!
員警B走來向我說:你走到內車道!
我:(回頭再確認)這裡並沒有標示“禁行機車”的字眼…。
員警B:內車道就是“禁行機車”,不用標示! 那是常識!! 你駕照怎麼考過
的?
我心想:不就和一般人一樣報名、準備、考試,難道這還有其它的管道可以拿嗎
? 質疑是什麼意思呀!?
我有點不舒服的說:就考過,不是交在你們手上。
我補充:如果真得像你說得話,那應該也該標示一下,不是嗎?
員警B:那是四線道才會有標示,你再往前就會看到地上有標示。
我疑惑的心想:這裡不是四線道嗎?他是說雙向四線道嗎? 前面的馬路是雙向
四線道那麼寬嗎…?
我:這個位置根本也看不到,這樣的話為什麼不在一開始的路段就標示清楚,像
台北就會有標示。
員警B:台北是台北、屏東是屏東!!!
對於他的回答我愣住了…,也感到有些憤怒!!
我當下回問:我們不都是中華民國在同一個國家嗎? 難道法治問題還可以因地
而異嗎?
員警B愣一下:你就是違規了,繳一繳就好!
以下一些對話我就不再贅言,也許對於交通規則我還不是非常熟悉,畢境我不是
法治人員,難免有些是我忽略到的(這部份我會再去申訴搞清楚),但是警察說
的“台北、屏東”的言論真的讓我很不舒服,而且雖然員警A有建議我可以去申訴
罰單的部份,但是這不需要時間嗎?我也是上班族,上班日請不請的到假還是問
題,而且請了假肯定也沒有全勤獎金了;員警A一開始也和我說這沒什麼,才六百
而已…,對於你們來說是很少吧? 但是我卻很看重六百塊,坦白說我的薪資並不
多,遠赴他鄉工作租房也是必需的,扣掉許多支出後肯定生活是要過得節省一點,
這六百塊可以是我一個禮拜的伙食費(都吃全聯賣的泡麵…,還沒其它口味呀~~)
。
這事件後我迷惑了,真的想不到連我心目中最熱情的地方裡,警察還有地方族群
的區分(?),且我確定我並沒違規雖然還沒有時間去申訴,但此刻的心情就像
應該保護我的保母給霸王硬上弓,攔路搶劫! 還是合法搶劫…也許我可以不簽
那張罰單,但是不是又會被借題發揮“妨礙公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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