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房貸及卡費的問題 - 過年
By Mason
at 2008-04-14T00:00
at 2008-04-1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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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他跟老公離婚後,房子歸他,但房貸是前夫在繳,繳ㄌ兩年後,她前夫因為經濟困難繳不起,現再已經一個月沒繳房貸ㄌ,我朋友銀行ㄉ電話也不敢接,而她前夫也不接他ㄉ電話,他自己過年完後也失業,自己卡費也繳不起ㄌ,這樣連房貸加一加也欠ㄌ快200萬,他因為這樣每天都一直哭,好怕她得ㄌ憂鬱症,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想請問如果他都不管ㄌ,銀行會找到他租ㄉ地方嗎?多久會去找他,她聽說銀行會會同警察到他家去強制開門是真ㄉ嗎?
Update:
感謝<信典律師事務所>提供,但我朋友就算找到工作也才兩萬出ㄉ薪水,還要養兩個小孩和付房租,戶籍現在在租ㄉ這邊沒錯,你說ㄉ<更生程序>適合我朋友嗎?要去哪裡辦?他住高雄
Update 2:
我朋友ㄉ房子目前是前夫及他爸媽在住,他想既然他不繳也不理,他就擺爛<銀行電話不接法院通知也不理>反正法院拍賣ㄉ話就讓它ㄉ家人也沒地方住吧,這樣可以嗎會被通輯嗎?
Update:
感謝<信典律師事務所>提供,但我朋友就算找到工作也才兩萬出ㄉ薪水,還要養兩個小孩和付房租,戶籍現在在租ㄉ這邊沒錯,你說ㄉ<更生程序>適合我朋友嗎?要去哪裡辦?他住高雄
Update 2:
我朋友ㄉ房子目前是前夫及他爸媽在住,他想既然他不繳也不理,他就擺爛<銀行電話不接法院通知也不理>反正法院拍賣ㄉ話就讓它ㄉ家人也沒地方住吧,這樣可以嗎會被通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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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Sarah
at 2008-04-14T16:07
at 2008-04-14T16:07
1.你朋友的戶籍有遷到租屋地址嗎?如果沒有,銀行是沒有這麼大的本事,查到你的租屋地,當然,也就沒有所謂的強制開門的舉動了,這是你太多慮。
況且,就算銀行因你的戶籍遷到租屋地址,銀行依舊要循正常管道進行催收,雖然有時委外的手段令人不敢恭維,但如果構成騷擾行為,你們還是可以依法報警即向金管會檢舉申訴。
2.你朋友既然離婚而獲得分配這間房子,就不要輕言放棄,畢竟,房子遭拍賣所得的價錢一定遠遠低於市價。
3.建議你朋友,四月十一日已經開始施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而其中的“更生程序”相信可以解決你朋友的困境,且更生程序中債務人可以依法保留名下的房子(不需拍賣房子),且是以其收入扣除法定開支後剩餘的錢拿來還債‧相信可以讓你朋友活的更有尊嚴。
希望以上的說明能讓你釋疑及放心
By Puput
at 2008-04-18T20:02
at 2008-04-18T20:02
更生法會依據你的收入扣除必要生活支出及家庭需扶養的人口數費用後..計算出申請人每月可還款金額.再分6-8年還款.還完年限後就可以將剩餘債額一筆勾消.而且當然免責.也就是說不必再負責這些債務.可以重新過生活.又稱為更生法!依法處裡債務大約還款的金額約原債務的3-5成就可以了!
申請資格;
一、有固定收入者。[更生階段]無固定收入者[清算階段]
二、兩年內無脫產行為。已經無法負擔或即將負擔債務者
三、無擔保負債在1200萬內(包含信用卡、現金卡、信貸、房貸拍賣後不足之金額及一般民間借貸)
四、五年內無擔任公司負責人[包含董事長跟總經理等職務]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營業活動月平均收入在20萬以下。
1、聲請費用新台幣1000元。
2、債權人清冊。
(1)姓名、名稱、地址、債務種類、債務類別、原因。
(2)有擔保權債務、優先權債務之財產。
(3)自用住宅借款債權。
3、債務人清冊。
(1)姓名、名稱、地址、債務種類、債務類別、原因。
(2)有擔保權債務、優先權債務之財產。
(3)自用住宅借款債權。
4、財產狀況說明書。(每月各項收入及支出明細,若有憑證佳)
5、證明文件。
(1)財產目錄其性質與所在地。
(2)近五年是否從事營業活動及平均每月營業額20萬以下。
(3)收入及要支出之金額、原因、種類。
(4)依法應受債務人扶養的人。
6、更生計劃書。
(1)清償之金額。
(2)三個月給付一次以上之分期清償方式。
(3)最終清償期最長六年,特殊情形可延長為八年。
以上都需依照委任人實際狀況填寫整合後製作更生計畫案提交申請....更生清算為債務處理之最後手段,更生法非債務清理萬靈丹,應先了解自身負債問題,熟知債清法利弊得失,遂為最後思考之決定。在此呼籲欲透過債清法減免債務之債務人,建議先行規劃評估,諮詢專業機構,再行決定是否選擇更生或清算之方式處理債務問題,以作為進入更生期間前之適切準備,畢竟這是無退路之債務清理最後手段!
因為更生法案規範一個人一輩子只能使用一次.在此也不能只憑你的敘述就判定評估你是否適用.律師有告誡我們不論是回答或者接案前都需詳細了解委任人的真實狀況.如負債金額.收入支出狀況.家中成員須扶養的確實負擔等等眾多評估因數整合及確認才能告知資格是否確實符合!而經過評估可以接案的話.更生就不會沒有不過的問題!除非當事人對財產或確實狀況有所隱瞞未確實告知..產生被債權人察覺提出抗告!因為法案規範若經查證屬實所有更生提供證據及實際收入負擔符合更生計畫書的內容.都可以過件判決.只是因申請人的資格判定到哪一個階段結案..
有些在前置性協商.有些需進入更生.有些條件更不好的會打入清算..所以很抱歉.若真的要評估.我希望你跟我聯繫會比較清楚!!代辦公司會因為業績收件壓力而輕易告訴委任者都可以適用.但是我們不會這麼做.因為這是有關委任人在法律上的權益跟義務..我們需要審慎些..先回答到這裡.若需要評估,有一些更生資料,可以寄給您參考.聲請更生需要準備很多相關文件..例如:財產清冊、更生還款計劃書、債務清冊..等都需要律師幫助協助跟告知要保存哪些相關事證及資料對更生人比較有利..
申請更生者若進入法律程序後.更生法案保護所有債權人的權益.各銀行必須停止動作!!不得依任何手段催收帳務.包含扣薪及查封資 產囉!免費提供你的法律諮詢!!律師可以親自跟你解說.讓你了解你是否可以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後再考慮是否委託!
要打的是民事官司.當然可以自己打!!委託專業提出[更生還款計畫書及教導你如何提供證據是會比較容易通過!
了解後再定吧!不要被騙了喔!要看資格是否附合才行..若有人跟你保證一定過..三思吧!!民事官司有一定的行情!!超出的部分是他們的行銷管銷費囉!加油!!問題可以解決的!!有問題再找我吧!!來信討論囉
By Sierra Rose
at 2008-04-16T14:00
at 2008-04-16T14:00
此法公布後九個月施行,換言之,最快今年四月可實施,法院將可適時介入保障合理的還款計畫。
基於弱勢保障精神,此項條例最主要保障卡奴和小額信用貸款者。只要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平均每月二十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營業活動者都是可適用對象,包括受薪階級、或計程車司機或小商販等小老百姓。
新法保障債務人合理還款程序,避免遭到銀行過度剝削,這也是國內首度納入自然人更生程序。還債未來可採取雙軌制,包括「更生程序」和自然人破產概念的「清算程序」,債務人與銀行協商未果,可選擇合理還款的更生程序,或宣告破產清償。
依照新法,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房貸、信用卡或現金卡契約背負債務,必須先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銀行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協商破裂才可聲請更生或清算。
此外,為避免協商程序延滯債務人清理債務,法令也明訂,債務人提出協商三十天內,銀行必須進行協商,若九十天協商期協商破裂,債務人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換言之,債務人最晚可以在一百二十天內選擇聲請更生或清算。
但擔心衝擊現有與銀行已經達成協商的二十三萬卡債族,朝野協商同意,債務人與銀行協商成立者,不得聲請更生或清算,除非發生不可規責的事由,導致屢行顯有重大困難。
法官任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並選任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自然人擔任監督人或管理人。聲請更生或清算,徵收聲請費一千元,但無力支付者可暫免繳納。
債務人向銀行聲請「更生」,必須提出更生方案,包括清償金額、三個月給付一次以上的分期清償方法,最終清償期不得超過六年,但有特別情事,可以延長到八年,換言之,可提出六至八年的還款計畫。債務人如果未提出更生,法院最終也可以裁定進入清算程序,分配債務人財產。
債務人提出的更生方案,法院可逕行裁定,或依職權召集債權人會議討論,若債務人和債權人無法接受,最終仍可由法院裁定。
此外,若債務人評估無法還款,也可以選擇清算財產分配給債權財團,若債務人不願履行清算義務,甚至有具體事實顯示債務人有逃匿,或者是隱匿、毀棄或處分屬於清算財產的可能,法院可以拘提或管收等強制手段介入。
為防制債務人利用清算迴避還款責任,反而過著奢華生活,新法也明定「阿B條款」,債務人聲請清算後,生活不得超過一般人通常程度,限制債務人生活,債務人非經法院許可,也不得離開其居地,法院得通知入出境管理局限制出境。條文也訂有解除清算復權重生,債務人在清算程序終止翌日起滿五年,或符合清償債務完畢等條件下,也可聲請復權,債務人因法院裁定清算程序所受權利限制,不應終其一生。
此外,因浪費、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造成財產顯然減少或負擔過重債務,而生開始清算原因,甚至是捏造債務,法院也可裁定債務人不可免除債務。
以上為申請更生之條例及需注意之事項,若你目前沒有
工作及還款能力,但家人有能力可負擔更生後之每月繳款金額,
我們已經幫許多人解決目前跟以後的困擾了!!如果你也想藉由法律途徑來解決你的問題!我們免費提供諮詢和免費債務清理條例法律座談會喔!!加油!!
法律扶助基金會從未與中華民國生活法律推廣協會進行任何形式之合作,若有任何人士宣稱其公益單位,並非真實,請民眾特別注意並向提出檢舉。
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部落格上寫說並沒有強制一定要有律師代理,但如有律師從旁協助的話,當然是會比較好。
專業的債清法律師 免費債務清理律師說明會 服務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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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明年納在農曆過年前解婚就沒關西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