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的問題 - 生活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網友我想詢問一個法律問題因為我去年七月底受傷現在還在家休養沒工作可是沒太多的錢可以去繳納一些生活支出所以有在聊天室線上公開公佈按摩收費中間有公開說按摩就**多少結果警察以釣魚方式抓到我請我到派出所作筆錄做完後警察也跟我說他之前有辦過類似的案子也說我這絕大部分是緩起��

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3-09-24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235條「散布或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