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6 - 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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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6

因原作文字中有許多超鏈接,建議前往無廣告部落格閱讀圖文,以取得完整的資訊: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6/01/6.html


繼昨天看到死人後,今天外景隊將會再次看到死人,提醒八字比較輕的網友速速離開。我
們來到板橋區莒光路180巷28~32號。
http://i.imgur.com/TY3fHGp.jpg
你對得起蘇格拉底嗎?

映入眼簾的,又是學長的玉照。
http://i.imgur.com/sAJhE7q.jpg
身為地理(老)師的我,眉頭一皺,發現格局不對,照片被屋簷遮著陽光,跟撐雨傘是同
一個概念

最近很流行這種故意把機車車頭朝外或逆向,即使停得很不方便、很不自然,目的就是為
了閃避普及的行車記錄器,套一句咱警界的行話:非娼即盜。舉例:
http://i.imgur.com/kvJGtdm.jpg
允鋐冷氣,板橋區莒光路165巷4號

http://i.imgur.com/BUqxbTS.jpg
板橋區永豐街47號
http://i.imgur.com/2kMRexh.jpg

回到莒光路180巷28、30號現場,這2戶利用一些盆栽把門前3公尺據為己有,植物已經很
醜了,還不肯花錢買個像樣的花盆,甚至:
http://i.imgur.com/6o2vDij.jpg
竊占公有的餿水桶

32號更狠,看準門前綠色公寓沒有後門,直接沿著綠色公寓的邊界,在馬路上搭建一道10
公尺的紅色遮雨棚違建:
http://i.imgur.com/XqbMpqp.jpg
可違停3台車

http://i.imgur.com/HqRqXo1.jpg
1627-FJ

http://i.imgur.com/IDDLqwh.jpg
人若知足天誅地滅,外面還可再停3台,一共6台,沒買這麼多車也要先占先贏(GV-7945


犯罪學在鬼島人人都懂,你林國春何必念到公費留美碩士?依據破窗理論,10公尺的沒人
管,旁邊馬上就有人跟著蓋可停8台車的20公尺違建遮雨棚。
http://i.imgur.com/01KBGLJ.jpg

http://i.imgur.com/90vTBcr.jpg
有人不滿放話(有卦)

http://i.imgur.com/P6rOMap.jpg
AAU-1953、106-LE

這棚子的合法部分,頂多就是這一個半車輪的寬度而已,卻可以搞出這麼大的一個違建停
車場
http://i.imgur.com/Gpwq9MR.jpg

而且馬路的雙黃線到了28~32號門口就剛好斷掉不畫,讓交叉路口變成了空地。

我也懂犯罪學,怎可把車停好?(1853-BA)
http://i.imgur.com/hVbRpIw.jpg

全部停好停滿可達14台違停車。這麼多巧合與方便,如果沒有議員學長的幫忙,難道警察
局、工務局都是垃圾?
http://i.imgur.com/ZWixt96.jpg

把Google Map的箭頭在下圖中小女孩的身上點一下:
http://i.imgur.com/r8hNqTQ.jpg
http://i.imgur.com/lntxLZ0.jpg
墳墓上面也可以停車RRR!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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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5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6/01/5.html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4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6/01/4.html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3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6/01/3.html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2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5/12/2.html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1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5/12/1.html
我所認識的林國春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5/12/blog-post.html

版權沒有 歡迎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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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旁門左道做到極致,就是鬼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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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452234268.A.FF5.html
sebuc: 第一次知道市區裡有這麼大的墓...01/08 15:03
king4647: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hjgx 要發到16號嗎01/08 15:13
bow71138: 一堆路邊停車...要就一個一個檢舉...01/08 15:17
jiahsin520: 到16號前 我們可以一直看到你的發文01/08 15:22
gh34163: 這是要天天發喔,他們一定有党工在看啦,還不改善就太誇01/08 15:29
gh34163: 張了01/08 15:29
avahe: 類似文張貼一兩篇已可讓大家知道,是還要多久才結束?01/08 15:36
cmq29: 唉,其實全板橋「路霸」到處可見,用這個質疑林國春不夠力啊01/08 15:44
cmq29: 國民運動中心旁邊的宏國社區,更是整個社區到處都是路霸01/08 15:46
cmq29: 每次去運動中心運動,騎車穿過該社區,更是佩服當地人的耐性01/08 15:47
cmq29: 所以你要把路霸跟林國春劃上等號,在板橋應該很難引起共鳴啊01/08 15:49

你的意見是faq,請自行往前查閱

king4647: 沒料還天天發 只會反效果01/08 15:54

反效果是自己人在講的,不適合你講。
路霸的人臉地址都出來了,你還說沒料,合理推測你認識路霸。

knightking: 不如說原po就是綠色選民好了,只是沒人無聊或太閒做01/08 16:43
knightking: 羅或者張的01/08 16:43

沒有能力做的事就說無聊,這態度不好哦

jimshih: 純推不點進去看,反正看了幾篇已經沒興趣了,就不進去看了01/08 16:47
wallace7073: .01/08 17:06
david890608: 夠了01/08 17:14

http://i.imgur.com/zsf7VVC.jpg

matsui07: 剩下7天,希望選完後版上會乾淨一點01/08 17:23

錯,林國春沒上,就換你跟wallace這些熟面孔來貼了。

vaude: 林國春如果真的當選你可能有一半的功勞唷01/08 17:53
hjgx: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1/08 17:56

那就請你辦慶功宴 我會會他

hongmangi: 天天發老梗大家都會看膩的01/08 20:31

樣本多就說老梗,少就說硬扯,你們藍營自己打一架決定好再來找我

qwe31633: 呵!01/08 20:41
mieng: 林國春長常去四維路的服務處,要不要自己過去找他01/08 20:54

你要我找他幹嘛?幫你獻花?

catjih: 那個藍色的桶子到處都可以買的到喔~不一定是公家的餿水桶01/08 20:58

有人會花錢買這麼醜又會被懷疑的桶子來種花?又是萬分之一的巧合

Houei: 讓板橋的條子卯起來開單或拖吊違停 算是這系列的最大貢獻?01/08 22:10
pinz: 一定要推的呀01/08 22:33
Boringlive: 。01/08 23:03
valken: 違停到處都是,只是林國春看板比較多而已01/08 23:44

這也是FAQ,你也是熟面孔。
最大化的情形,當全板橋全部掛滿治安立委、有一份證據說一份話的看板
下方全部都是違建、停滿違規汽車 此時你要怎麼說?

valken: 你也要65里走透透嗎01/08 23:47
Tywang: 這系列文章是在幫林國春助選?01/09 00:10
catjih: 不太懂要懷疑甚麼?還是你有進一步證據說明他的前身是廚餘?01/09 00:15
catjih: 說買的到只是要強調這桶子本身根本無法證明竊占的指控01/09 00:20

又是FAQ。這不是呈堂證據,這是政治議論。

catjih: 你可以單指控桶子做為路霸的本事與能力,但是竊占這種過度01/09 00:31
catjih: 的質疑只會讓人懷疑全文的正確性01/09 00:32
catjih: 原來無證據的指控別人竊占是一種政治議題 呵呵01/09 00:35

笑什麼,你有在生活上累計你的經驗與判斷力嗎?
你的價值觀裡只有刑事上的有罪與無罪嗎?舉凡無罪的行為,都是你擁抱的對象?
我向哪個機關指控了?請不要栽贓。

簡單一句話,我們打賭一萬元,然後一起去對這人提出刑事告發,
無罪錢就歸你,有罪錢就歸我,你敢嗎?限你今晚 1點前決定。

catjih: 我生活上的經驗告知了我,桶子可能的來源絕非唯一,那你呢?01/09 00:50

你不敢打賭了,哈哈。既然認輸了,我就指點你一下,司法院釋字第五0九號。
我的經驗告訴我,從停車與違建判斷這戶人絕非善良百姓,
加上桶子外觀與用途,綜合判斷是竊占。

catjih: 我可完全沒有提到法律觀點,感謝你幫我強調,但是我想表達的01/09 00:56

來不及了,你就是提法律觀點。

catjih: 只是從自律的觀點一分證據一分話文章的價值才會高01/09 01:02

自什麼律啊?一分證據一分話是刑事鑑定,李昌鈺的口頭禪。
看完釋509 再來吧,輸了就輸了,不要再瞎扯。

catjih: 覺得有問題的人是你又不是我,為何我要陪你告?01/09 01:08

你真的很煩,是你覺得他沒問題啊?
你若不跟我一起進法院,那判決書我若不借你看,怎麼決定打賭誰贏?

king4647: 我不喜歡他 但我也不喜歡你發文的方式 這樣就他們的人??01/09 10:21
king4647: 邏輯不錯01/09 10:21
king4647: 不認同你就說別人藍的 這明顯在引戰zzzz01/09 10:22

放大絕了,前面已經幾十個人說我是綠的 張宏陸的,要告就一起吧。

matsui07: ㄎㄎ,我從沒說你是綠的,而且我也不發政治文01/09 14:22

我也沒說你啊,咳咳,
你在別人的政治文裡面推文,代表你也很想講,只是講不出太多東西。

matsui07: 只是希望同一系列文可以集在一篇不要佔那麼多版面01/09 14:25
steven610381: XDD 很有趣 不過你占太多版面囉 01/09 18:13

首先我很乾脆地,把我的文章歸類為政治,不是像別人選心情或其他,
就是自律地每天最多發 1篇。
我找我的文章都要按箭頭找很久,顯然沒有占版面的現象。
而且我每篇文章都很長,相對你們的文數量多、內容短,我的集中度高得多了。
何況這是版規保障的。
你們在法治時代要調整心態,不要讓台北人以為板橋還停留在鄉下的水準,懂?

alice910424: .01/09 21:14
alice910424: 補噓 01/09 21:15
valken: 抱歉, 我不是熟面孔, 第一次回你文章. 太多人回你昏了嗎? 01/09 23:08

現在是了

valken: 你的邏輯是林國春->違停, 沒違停->都沒林國春嗎 ?01/09 23:10

FAQ,自己往前面找哦,支持偶像就要做功課

ajk951753: 不能集在同一篇發嗎01/10 00:44

不能,就像要你發誓不再推文一樣難。

wallace7073: http://i.imgur.com/5CFybZi.jpg01/10 01:28
wallace7073: 按你的邏輯 不知道車主跟那一位比較有關係01/10 01:29

才一台,你不要硬扯,至少跟我一樣寫個 7篇再來。

king4647: 下一篇呢? 選前關鍵了耶01/10 09:01
wallace7073: http://i.imgur.com/VWyCtVo.jpg 01/10 16:28

不錯喔! 有心想當我徒弟。
※ 編輯: hjgx (223.140.174.241), 01/10/2016 18:27:50
aarzbrv: 或許製作看板地圖比製作違停地圖容易些吧? 01/13 03:00
king4647: 選舉完就不見人影 果然黨工 04/12 11:40
※ 編輯: hjgx (114.34.106.65), 09/03/2016 00:55:40
kerkerp: 你錄影 當場問警察拖不拖啊 他敢閃再po上來 01/29 20:22

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1-11
第一次知道市區裡有這麼大的墓...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1-12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hjgx 要發到16號嗎
Isla avatarIsla2016-01-13
一堆路邊停車...要就一個一個檢舉...
Mia avatarMia2016-01-15
到16號前 我們可以一直看到你的發文
Harry avatarHarry2016-01-18
這是要天天發喔,他們一定有党工在看啦,還不改善就太誇
張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1-21
類似文張貼一兩篇已可讓大家知道,是還要多久才結束?
Lily avatarLily2016-01-25
唉,其實全板橋「路霸」到處可見,用這個質疑林國春不夠力啊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01-29
國民運動中心旁邊的宏國社區,更是整個社區到處都是路霸
Kama avatarKama2016-01-29
每次去運動中心運動,騎車穿過該社區,更是佩服當地人的耐性
Rae avatarRae2016-02-01
所以你要把路霸跟林國春劃上等號,在板橋應該很難引起共鳴啊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02-02
沒料還天天發 只會反效果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02-03
不如說原po就是綠色選民好了,只是沒人無聊或太閒做
羅或者張的
Ina avatarIna2016-02-05
純推不點進去看,反正看了幾篇已經沒興趣了,就不進去看了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2-07
.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2-09
夠了
Ivy avatarIvy2016-02-11
剩下7天,希望選完後版上會乾淨一點
Jake avatarJake2016-02-12
林國春如果真的當選你可能有一半的功勞唷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2-13
天天發老梗大家都會看膩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2-17
呵!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2-19
林國春長常去四維路的服務處,要不要自己過去找他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2-23
那個藍色的桶子到處都可以買的到喔~不一定是公家的餿水桶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2-27
讓板橋的條子卯起來開單或拖吊違停 算是這系列的最大貢獻?
Gary avatarGary2016-02-29
一定要推的呀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03-03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03-05
違停到處都是,只是林國春看板比較多而已
David avatarDavid2016-03-07
你也要65里走透透嗎
James avatarJames2016-03-09
這系列文章是在幫林國春助選?
Tom avatarTom2016-03-12
不太懂要懷疑甚麼?還是你有進一步證據說明他的前身是廚餘?
Kyle avatarKyle2016-03-17
說買的到只是要強調這桶子本身根本無法證明竊占的指控
Ida avatarIda2016-03-18
你可以單指控桶子做為路霸的本事與能力,但是竊占這種過度
Hazel avatarHazel2016-03-20
的質疑只會讓人懷疑全文的正確性
Agnes avatarAgnes2016-03-21
原來無證據的指控別人竊占是一種政治議題 呵呵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03-22
我生活上的經驗告知了我,桶子可能的來源絕非唯一,那你呢?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3-25
我可完全沒有提到法律觀點,感謝你幫我強調,但是我想表達的
Tracy avatarTracy2016-03-25
只是從自律的觀點一分證據一分話文章的價值才會高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03-29
覺得有問題的人是你又不是我,為何我要陪你告?
Una avatarUna2016-03-29
我不喜歡他 但我也不喜歡你發文的方式 這樣就他們的人??
邏輯不錯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3-29
不認同你就說別人藍的 這明顯在引戰zzzz
Zora avatarZora2016-03-31
ㄎㄎ,我從沒說你是綠的,而且我也不發政治文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04-03
只是希望同一系列文可以集在一篇不要佔那麼多版面
Agatha avatarAgatha2016-04-06
XDD 很有趣 不過你占太多版面囉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4-10
.
Belly avatarBelly2016-04-13
補噓
Jack avatarJack2016-04-14
抱歉, 我不是熟面孔, 第一次回你文章. 太多人回你昏了嗎?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4-18
你的邏輯是林國春->違停, 沒違停->都沒林國春嗎 ?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4-22
不能集在同一篇發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4-25
按你的邏輯 不知道車主跟那一位比較有關係
Poppy avatarPoppy2016-04-28
下一篇呢? 選前關鍵了耶
Emma avatarEmma2016-05-06
或許製作看板地圖比製作違停地圖容易些吧?
Noah avatarNoah2016-05-10
選舉完就不見人影 果然黨工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5-11
你錄影 當場問警察拖不拖啊 他敢閃再po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