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願意提供澎湖風景照片嗎 - 澎湖
By Kristin
at 2010-02-12T09:04
at 2010-02-12T09:0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sanddkk (Windforce)》之銘言:
: 有人願意提供美美的澎湖風景照片嗎
: 沒有限制主題是啥..
: 可能大約會分成??片段
: 只是我覺得觀光局的影片真的有點爛
: 所以基本上要放棄版權喔
: 因為我要做成影片
: 放在機場裡的的電視讓大家看的
: 不知道這個想法會不會太...
: 有興趣可以給點意見喔
: 圖大小1024*768..
: 私下募集的...
說一些著作權方面的拙見
一般所謂著作權可以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格權一經作者創作後便產生
著作財產權則是當發生有價使用時產生
現在很多合約或比賽都說作者要放棄著作人格權
基本上這個在法律上會有爭議
著作人格權應該無法放棄
我拍的照片一輩子都不可能變成其他人拍的
怎麼可能我拍的照片我宣示放棄著作人格權
就變成笑龍拍的
我拍的就是我拍的!這個事實無法改變
著作人格權應該不可主張放棄
只能"不主張"
就是我提供S使用我的作品後
我不會主張一定要告知閱聽人這作品是我拍的
S可以在不秀出作者名稱的前提下使用
作者不會要求S一定要在照片上標示創作者
這就是所謂不主張著作人格權
但是這部分還是爭議不小
因此我從來不跟出版社簽立放棄著作人格權的條款
一般比較會著墨的是著作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顧名思義就是有價使用的利益所得
通常取得授權的一方會有幾種方式獲得作品的智慧財產權
包括:
買斷
單次發表權
永久發表權
共享著作權
以上四種狀況都可以透過有償或無償的過程發生
不見得一定是要拿錢跟著作權所有權人買
雙方有共識後就可以
我常常把自己的作品沒有報酬的情況下賦予他方使用著作權
S要取得的應該是在這部分
買斷當然就是著作權人放棄後續任何使用照片的權力
通常這個會付一大筆款項
但是現在越來越多作者不喜歡被買斷了
因為這樣買方就可以反過來約制原著作權人不得使用該作品
單次發表跟永久發表權
就是約定單次使用或永久授與某方使用的權力
當取得著作權一方只是為了特定一次目的使用作品時
通常會採取這種方式
因為付出的成本最低
現在最普遍的則是共享著作權
就是原著作權人可以繼續使用該作品
但是取得授權的一方也可以無限制或有限制的使用該作品(依據雙方約定)
政府機構出版品現在很多採取共享著作權的方式
因為可以付出較少製作成本
又達到製作目的(政府本來就不會營利也很少重複使用!不需要買斷)
昨天出版社跟我調一批玄武岩的照片
要出版澎湖縣政府的一本玄武岩專輯
開出的條件就是共享著作權
建議S可以朝共享著作權或單次發表權授與的角度跟願意提供照片的人談
這部分不是非得有償的
--
: 有人願意提供美美的澎湖風景照片嗎
: 沒有限制主題是啥..
: 可能大約會分成??片段
: 只是我覺得觀光局的影片真的有點爛
: 所以基本上要放棄版權喔
: 因為我要做成影片
: 放在機場裡的的電視讓大家看的
: 不知道這個想法會不會太...
: 有興趣可以給點意見喔
: 圖大小1024*768..
: 私下募集的...
說一些著作權方面的拙見
一般所謂著作權可以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格權一經作者創作後便產生
著作財產權則是當發生有價使用時產生
現在很多合約或比賽都說作者要放棄著作人格權
基本上這個在法律上會有爭議
著作人格權應該無法放棄
我拍的照片一輩子都不可能變成其他人拍的
怎麼可能我拍的照片我宣示放棄著作人格權
就變成笑龍拍的
我拍的就是我拍的!這個事實無法改變
著作人格權應該不可主張放棄
只能"不主張"
就是我提供S使用我的作品後
我不會主張一定要告知閱聽人這作品是我拍的
S可以在不秀出作者名稱的前提下使用
作者不會要求S一定要在照片上標示創作者
這就是所謂不主張著作人格權
但是這部分還是爭議不小
因此我從來不跟出版社簽立放棄著作人格權的條款
一般比較會著墨的是著作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顧名思義就是有價使用的利益所得
通常取得授權的一方會有幾種方式獲得作品的智慧財產權
包括:
買斷
單次發表權
永久發表權
共享著作權
以上四種狀況都可以透過有償或無償的過程發生
不見得一定是要拿錢跟著作權所有權人買
雙方有共識後就可以
我常常把自己的作品沒有報酬的情況下賦予他方使用著作權
S要取得的應該是在這部分
買斷當然就是著作權人放棄後續任何使用照片的權力
通常這個會付一大筆款項
但是現在越來越多作者不喜歡被買斷了
因為這樣買方就可以反過來約制原著作權人不得使用該作品
單次發表跟永久發表權
就是約定單次使用或永久授與某方使用的權力
當取得著作權一方只是為了特定一次目的使用作品時
通常會採取這種方式
因為付出的成本最低
現在最普遍的則是共享著作權
就是原著作權人可以繼續使用該作品
但是取得授權的一方也可以無限制或有限制的使用該作品(依據雙方約定)
政府機構出版品現在很多採取共享著作權的方式
因為可以付出較少製作成本
又達到製作目的(政府本來就不會營利也很少重複使用!不需要買斷)
昨天出版社跟我調一批玄武岩的照片
要出版澎湖縣政府的一本玄武岩專輯
開出的條件就是共享著作權
建議S可以朝共享著作權或單次發表權授與的角度跟願意提供照片的人談
這部分不是非得有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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