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 把人家給我的支票遺失了 金額並不高
可是也是一小筆辛苦錢 希望可以拿回來
就去銀行 辦遺失 結果手續費就要200塊錢
之後到了 法院 也付了1000塊
(聽說以前只要100多塊 一次漲到1000 真是搶人阿)
公告六個月後
還要再付法院支票金額的1% 大概1000多塊錢 才能領到錢
現在裁定書來了
又要登報公告催示
天阿 支票才1萬多 東付西付的 錢還在遙遠的天邊
我的口袋就先空了
在法院那邊是有遇到一個大嬸給我名片 說只要1500塊就好
沒登過報
不知道這個價位如何
還是先來請教網友
不管什麼報紙都ok 便宜就好~~~
將損失減到最小
希望有登報過的朋友們
可以給我建議建議~~!!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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