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難道沒辦法請她幫忙付家用嗎?或許她在逼我離婚吧…
我們結婚七年,雖然今年過年她已第三次離家(沒爭吵她只是說要去朋友那邊散心,卻一去不回,且吵著要離婚這次連續二週之久,2小孩感冒求她回來也避不連絡,我都快自x了還見她在臉書post她與親戚賭博大笑的畫面,真的好想…
不過這段期間我還是撐過來了,都靠家人我才能邊上班邊顧小孩,真對不起她們,好不容易求她回來,條件是我賺三萬,每月給她二萬,不包含1.5萬的房貸及我的己用及吃飯錢(約1.5萬),每月負債三萬,
她說你去借你去搶我都不管(今年報稅才知她年收近百萬,我卻負債近三百萬),想說不計較二萬給她就解決了,(有時請她幫忙付水電瓦斯第四台,她就說不要臉,男人要女人付錢,男人就該養家…)想不到外出吃飯她還要我出...而且都吃高級餐廳,有次我沒帶錢,她說那回家拿,她皮包都帶假的?(又想到上次到遠地出遊因沒帶錢被她趕下車…)
有一次還被老闆說,你們可以結帳了嗎?(因我抱寶寶在外面等她們而她在等我付帳)想不到有個有錢的老婆而且還當老師?不幫忙家用讓我負債養家,還要洗碗、洗衣(結婚至今她都沒做過)
寶寶因領有殘障手冊,所以她很不喜歡顧(很難照顧),常常帶老大早上就出門,晚上才回來,說很累就去泡澡或睡覺,留下2子讓我洗澡、照顧…。平常也明示她不能一人照顧2子,所以命令我媽不准離開,或我請假照顧一子…我真的好苦,怎麼會碰到這樣的難題…(娶個有錢老婆要借貸渡日,還要幫她洗衣褲,一年半我熱臉貼冷屁股,以前每2天一次,現在連手也不讓我碰,我能有多少個四十歲…眼淚流不完…)。
ⓞ我的重點是:法律難道沒辦法請她幫忙付家用嗎?對法律真的好灰心,難道好人就該命絕嗎?就算我不想離婚,她現在就是冷氣故意不關,一人吹三台冷氣,門窗、電燈也不關,走到那開到那,故意氣我知道我沒錢,付不出來,也不會有什麼作為,更不敢糾正她,因她會罵我不要臉,要女人付錢,我該怎麼辦?房子是婚前買的(我貸她對保),還有120萬房貸,60萬信貸,她說房子她能分一半,是真的嗎?發現她有在脫產(薪水全部領出給她家人),若我想離婚,我需要增貸嗎?或做些什麼?才不會讓她分到她不該分的?(心想:與其日後破產,還不如早點分開的好,只是小孩她都不要我該怎麼辦,她們)
她曾借我60萬,在一次離家時要我還她才肯回家,現在我90%確定她等暑假一定會再離家(因她不用上班,記得去年她還說,暑假算她的休假,她顧2小孩,每天要給她一千…我一天也就一千…真的是要致人於死地…,這次我不想再求她了,只是我對程序很不了解,想到小孩我也哭到沒眼淚了,或許到時我會請社會局幫忙吧。現在的我感覺好累…
已更新項目:
目前她應該有近三百萬的股票、基金等資產
2 個已更新項目:
不是我要抱怨…我真的快活不下去了,她若能出1/4的薪水,一切都解決了,卻要我拿出全部薪水並背債…請她幫忙付水電瓦斯(每天不休都泡澡一小時,放小孩給我顧,我都洗戰鬥澡5分鐘,說洗完讓我泡一下,她便將水放掉,沒說的話水到隔天都不放掉都是"鮮"…(台),洗碗槽都是她用的碗就拿放到地上,繼續放她用的碗,就是要我和我媽洗,若我們沒空洗一直到隔天發臭,我倒底造了什麼鎳啊?
3 個已更新項目:
感謝二樓大大回應:真的是這樣,難道我真的要認賠殺出嗎?小孩怎麼辦
4 個已更新項目:
感謝各位及12樓大大回應:或許您沒看清楚,是我薪水全部家用還不夠,自己吃飯錢要靠借貸渡過,她卻存錢買股票…這是對的嗎?
5 個已更新項目:
感謝各位及15樓大大回應:您說的真的是沒錯,她就是這種想法,最近寶寶讓她照顧一天就發燒了,原因是隔天我看寶寶沒蓋被吹冷氣,屁屁又一大包便便…當晚我十一點下班,老大一樣沒蓋被吹冷氣,每天比孩子先睡,包個肚圍有那麼難嗎?昨晚4小時餵一次葯,我跟老媽都沒什麼睡,她一樣地不關她的事晚上九點一睡到天亮…想到借信貸養百萬年收的老婆,又要跟我分房產…不禁想哭…婚前買的房子,她真的能分嗎?家用也不分擔,真的法律允許這樣嗎?難道要真的上社會版面輿論嘩然後,等待下一個社會事件嗎?天啊…救救我吧…
我們結婚七年,雖然今年過年她已第三次離家(沒爭吵她只是說要去朋友那邊散心,卻一去不回,且吵著要離婚這次連續二週之久,2小孩感冒求她回來也避不連絡,我都快自x了還見她在臉書post她與親戚賭博大笑的畫面,真的好想…
不過這段期間我還是撐過來了,都靠家人我才能邊上班邊顧小孩,真對不起她們,好不容易求她回來,條件是我賺三萬,每月給她二萬,不包含1.5萬的房貸及我的己用及吃飯錢(約1.5萬),每月負債三萬,
她說你去借你去搶我都不管(今年報稅才知她年收近百萬,我卻負債近三百萬),想說不計較二萬給她就解決了,(有時請她幫忙付水電瓦斯第四台,她就說不要臉,男人要女人付錢,男人就該養家…)想不到外出吃飯她還要我出...而且都吃高級餐廳,有次我沒帶錢,她說那回家拿,她皮包都帶假的?(又想到上次到遠地出遊因沒帶錢被她趕下車…)
有一次還被老闆說,你們可以結帳了嗎?(因我抱寶寶在外面等她們而她在等我付帳)想不到有個有錢的老婆而且還當老師?不幫忙家用讓我負債養家,還要洗碗、洗衣(結婚至今她都沒做過)
寶寶因領有殘障手冊,所以她很不喜歡顧(很難照顧),常常帶老大早上就出門,晚上才回來,說很累就去泡澡或睡覺,留下2子讓我洗澡、照顧…。平常也明示她不能一人照顧2子,所以命令我媽不准離開,或我請假照顧一子…我真的好苦,怎麼會碰到這樣的難題…(娶個有錢老婆要借貸渡日,還要幫她洗衣褲,一年半我熱臉貼冷屁股,以前每2天一次,現在連手也不讓我碰,我能有多少個四十歲…眼淚流不完…)。
ⓞ我的重點是:法律難道沒辦法請她幫忙付家用嗎?對法律真的好灰心,難道好人就該命絕嗎?就算我不想離婚,她現在就是冷氣故意不關,一人吹三台冷氣,門窗、電燈也不關,走到那開到那,故意氣我知道我沒錢,付不出來,也不會有什麼作為,更不敢糾正她,因她會罵我不要臉,要女人付錢,我該怎麼辦?房子是婚前買的(我貸她對保),還有120萬房貸,60萬信貸,她說房子她能分一半,是真的嗎?發現她有在脫產(薪水全部領出給她家人),若我想離婚,我需要增貸嗎?或做些什麼?才不會讓她分到她不該分的?(心想:與其日後破產,還不如早點分開的好,只是小孩她都不要我該怎麼辦,她們)
她曾借我60萬,在一次離家時要我還她才肯回家,現在我90%確定她等暑假一定會再離家(因她不用上班,記得去年她還說,暑假算她的休假,她顧2小孩,每天要給她一千…我一天也就一千…真的是要致人於死地…,這次我不想再求她了,只是我對程序很不了解,想到小孩我也哭到沒眼淚了,或許到時我會請社會局幫忙吧。現在的我感覺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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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她應該有近三百萬的股票、基金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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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要抱怨…我真的快活不下去了,她若能出1/4的薪水,一切都解決了,卻要我拿出全部薪水並背債…請她幫忙付水電瓦斯(每天不休都泡澡一小時,放小孩給我顧,我都洗戰鬥澡5分鐘,說洗完讓我泡一下,她便將水放掉,沒說的話水到隔天都不放掉都是"鮮"…(台),洗碗槽都是她用的碗就拿放到地上,繼續放她用的碗,就是要我和我媽洗,若我們沒空洗一直到隔天發臭,我倒底造了什麼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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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二樓大大回應:真的是這樣,難道我真的要認賠殺出嗎?小孩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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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及12樓大大回應:或許您沒看清楚,是我薪水全部家用還不夠,自己吃飯錢要靠借貸渡過,她卻存錢買股票…這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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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及15樓大大回應:您說的真的是沒錯,她就是這種想法,最近寶寶讓她照顧一天就發燒了,原因是隔天我看寶寶沒蓋被吹冷氣,屁屁又一大包便便…當晚我十一點下班,老大一樣沒蓋被吹冷氣,每天比孩子先睡,包個肚圍有那麼難嗎?昨晚4小時餵一次葯,我跟老媽都沒什麼睡,她一樣地不關她的事晚上九點一睡到天亮…想到借信貸養百萬年收的老婆,又要跟我分房產…不禁想哭…婚前買的房子,她真的能分嗎?家用也不分擔,真的法律允許這樣嗎?難道要真的上社會版面輿論嘩然後,等待下一個社會事件嗎?天啊…救救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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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猜想你應該也是老師,可能是教國小吧,她是私立國中小的老師吧,她月入8萬也是因為要加班吧,有含教夜間的部分吧,所以她才會覺得很累。
老實說,她今天賺多少也不關你的事,如果我跟你說很多女人都身上帶好幾百萬的私房錢,可是她都不用工作給老公養呢?
那你能眼紅她的錢嗎?今天是因為你已經知道她賺這麼多,所以你才氣吧。
這只能證明她跟你也不同心,所以她就算有錢,就算每個月都有錢進來,可是她也不願意給你花用。
這如果訴諸法院,一定會被判離婚的啊,你可以去問你里長,里長那邊都會有調解委員會,也有一些免費諮詢的律師。
民法親屬編修正前,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就裁判離婚原因,原採列舉主義;於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三日修正公布時,在同條增列第二項規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其立法本旨,乃以同條第一項各款列舉之離婚原因,過於嚴格;故增列第二項,即夫妻一方之事由,雖不備同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之要件,祇須按其事由之情節,在客觀上,確屬難以維持婚姻生活者,亦在得請求裁判離婚之列(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一六五二號判決),故夫妻間具有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以外之重大原因,其婚姻已達無從維持者,無過失之一方仍得訴請法院准予裁判離婚。
●實務見解:
1、婚姻關係乃人倫之基礎,既神聖又莊嚴,乃蕭○○竟以付錢為夫妻行房事之前提,類似色情交易,顯係對於婚姻神聖本質之侮蔑,自屬同法條第二項所稱之重大事由。李○○依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訴請離婚,即無不合(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度台上字第四二九號判決)。
2、婚後不能人道,已形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者,當事人非不得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請求離婚(最高法院八十四年度台上字第三九號判決)。
3、民法親屬編於七十四年修正後,於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增列第二項離婚事由之概括規定,准「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其目的在使夫妻請求裁判離婚之事由較富彈性。是夫妻間發生之情事,苟足使婚姻難以維持,即無不准依該條第二項訴請離婚之理,不因當事人併據同一事實主張有該條第一項離婚原因而有不同(最高法院八十六年度台上字第六○六號判決)。
4、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而流氓之感訓處分雖非犯罪,但依一般社會觀念,尤較竊盜、詐欺等不名譽之罪更甚,且依檢肅流氓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感訓處分期間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於執行滿一年始得聲請免予繼續執行,即至少必須執行一年,舉輕以明重,應足以認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從而被上訴人據以訴請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八十四年度家上字第一一九號判決)。
5、結婚後因車禍受傷致不能人道者,尚難認係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所定不治之惡疾。惟如不能人道已形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者,得依同條第二項之規定訴請離婚(最高法院八十三年度第四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因此,夫妻問若難以繼續婚姻關係,即使無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列舉之事由,亦可依第二項之概括規定離婚,諸如個性不合,感情不存,分居已久等等,只要有明確事證,無過失之一方均可據以請求判決離婚。 惟若該重大事由,係夫妻間共同可歸責之過失行為所造成而其過失程度相當者,即無容夫妻之任何一方依上開規定請求離婚之餘地〈最高法院九十年度台上字第一九六號及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一五一一號判決參照〉。
詳情請去問律師,看你適合哪一條款。
2013-06-05 15:34:01 補充:
注意最後這一段話,你很適用。
因此,夫妻問若難以繼續婚姻關係,即使無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列舉之事由,亦可依第二項之概括規定離婚,諸如個性不合,感情不存,分居已久等等,只要有明確事證,無過失之一方均可據以請求判決離婚。
往認真爬文3個月以上,終於找到隱藏在網路中,傳說中的李姐,
在今年3月初就預約來找,果然是口碑相傳,不做廣告的,我排第3次就遇到雙方非常有感覺的,目前是暫停排約,
李姐那邊可以暫停排約1次,會員時間可以展延拉長時間,也在這段時間可以觀察對方.
推薦給有需要的朋友參考
你總不能和你老婆一樣做個不負責任的爸爸?
那你的孩子多悲哀?選家庭不是他們的意願,卻生在你們家?
他們沒有任何的錯!
但是你沒安頓好他們就是爸媽的錯。
你老婆已經無可救藥,你只能咬緊牙根把小孩搞好再說。
條件談好,簽好字離掉就沒瓜葛!
條件談不好,繼續睜隻眼閉隻眼.... 等著抓把柄告上法院訴請離婚......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C02092315/o/2013060412...
雖然孩子可憐,但不能因為老婆(媽媽)的不互相,來讓孩子們吃不飽、穿不暖呀
孩子們是無辜的。
我也是女人,但我認為身為女人的我覺得竟然已經結婚了就應該互相扶持才對
不是男人就該養女人的道理
我老公有錢,錢多到能給我花不用怕的,我也是一個月只拿3萬(我老公不讓我工作,給我的一般薪資零用錢。)
但我還是想去上班分擔家計,養孩子,因為靠男人還是靠自己比較實在。
就算你不想遲早會離的!
房子若是婚後購買
屬共有財產
離婚後通常是賣掉一人一半
你可以把房子拿去再貸款
能貸多少是多少
然後不付貸款 (前提是你要名下沒任何資產喔)
你老婆是保人
銀行會找她要
她會被要求付房貸而來找你算帳導致家中雞犬不寧
當然她可能也脫產了..房子被查封拍賣
而你則是信用破產
當然這方是兩敗俱傷
要做前想清楚吧!
我是建議你離婚
因為這種日子你撐不久的
孩子她不要
她也必須付扶養費
更何況她是老師收入固定
法院一定會判一個金額的不會容許她一毛不拔ㄉ!
這樣一來你不僅不用給她錢
每個還有一筆錢來扶養小孩
其實你們現在的生活跟離婚也差不了多少
還是放手吧!
重要的是要你老婆也要一起付起女兒的責任
2013-06-04 13:48:31 補充:
我看到你寫房子是婚前買的
那你老婆就不能分
除非她提出她付頭期款或房貸的證明
例如匯款單.或轉帳證明等
順便把法律對她不利的全部供出,並對她要求一筆贍養費(男女平權),小孩歸你。
一舉兩得!
2013-06-04 12:12:10 補充:
第一 ,她己經失去為人母親的責任(失去人性),還有她是富婆卻能自私成這樣,你覺得這還能了
第二 ,她跟本沒有喜歡孩子 ,所以她不應該生小孩,而叫你幫忙養
先要一筆贍養費否則這種富婆只會違害人間!
2013-06-04 12:16:12 補充:
就是離,但要一筆所得~~否則所得拿不到你收集資料告她~溝通不來提告!因為她跟本不愛你的,相信我~
2013-06-04 12:17:36 補充:
不要為了一個她成為你的絆腳石
2013-06-04 12:18:30 補充:
連自己親生骨肉都不要你覺得這種人怎樣?
你要提出有利於你自己的證據 包括他平常是怎麼對你跟對孩子的
另外 他經濟能力比較好 但是他根本沒心要照顧小孩
可能可以反過來你擁有孩子的監護權 他必須負擔孩子的教育費之類的
反正你得先蒐集好證據 如果將來要打離婚官司 這樣會對你比較好吧
我認為你該跟她當面談
有可能她喜歡欺負你的感覺
如果認真談不來
你就跟她離婚吧!
一半(包括剩餘房貸她也得付)
至於她對你~我感覺她徹底瞧不起你跟你家人,因為你個性太軟弱,她把你
當玩具般的玩弄你....
她個人生活沒差,因為有錢 所以生活穩當當啦~
這位先生~你一定要勇起來,獨立解決所有問題,不能一直想要她出錢幫你
我覺的你老婆覺得你想吃定她的錢...覺得你佔她的便宜~且目前她也已經
不愛你了.....搞不好外面也有....
這只能用官司解決啦~法院才能解決你們的問題!
她已經對你沒有感情了,是不可能對你有所付出的,她認為~你垮掉是你家的事.....
然後你提離婚孩子歸你,錢歸她
恩......好厲害的手法喔
2013-06-03 22:43:12 補充:
你碰到婚姻金光黨了
人家是剝皮妹,你家的是剝皮妻
2013-06-04 09:30:16 補充:
婚姻是假的,剝皮是真的
可以榨乾你然後一走了之
因為他現在原形早就開始露出來了
聽你的描述,他不想跟你在一起了,
他已經讓你自生自滅了
他是故意讓你無法承受,提出離婚
信不信,溝通沒用,早已在計畫中
2013-06-12 12:07:38 補充:
長痛不如短痛,趕快殺出重圍
否則你會越賠越多,越來越痛苦
小孩還是由你自己扶養
如果由他帶走的話,有可能很可憐
會被她或她的男友凌虐,甚至打死
因為社會上相同的事情太多了
趕快決定吧,該來的還是要來
就讓他像暴雨過後,短暫的劇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