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超速罰單和照片
不是在景美橋前的路口 是在它在前面一個路口(大約文山二分局那邊 羅斯福路上)
那邊有測速照相機
那天晚上是凌晨 我知道那邊有相機且很敏感
之前每天回家都看過好幾個騎士飆過去都有閃一下 可是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被罰
那天在我前面有位騎士也是超速 我的車是在他之後 有一小段距離
想問的是那個觸發測速相機拍照的地方 是一般停紅綠燈的那個馬路線那邊嗎?
相片中 我離那個紅綠燈路口有段距離 還沒超過那條停車的線
但我前面那一位騎士已經超過
我記得那天晚上 他從我後面飆過去的時候有閃光出現
可因為他車速很快 就不見車影了
當時我就在想 會不會很倒楣變成是拍到我
結果好像真的就這樣了
想問 如果引觸照相機拍攝的不是我 我要怎麼證明和申訴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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