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逼走版主? - 新店
By Jessica
at 2013-09-26T02:36
at 2013-09-26T02:36
Table of Contents
我想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
想要什樣的板務 覺得什麼程度的民主
或是希望版主能有某些程度的版主裁量權(專權) 以方便做事
是永不止息的紛爭 但這是一回事
其實原本不想發文的
滿足大家安靜一下的基本需求
但是歷史教訓我們
要避免重蹈覆輒 首先要找出原因
既然要找出原因 就不能把發生的諸多問題混為一談
一串文討論看下來 歸納的原因如下
1.檢舉信爆量 版主心力交瘁 (個人以為原因在此 先討論)
2.對版務歧見 版務討論(或戰文)不斷? (交易文 禁止討論版務問題)
3.對龍版主 個人不滿 (對人不對事 雞蛋裡挑骨頭?)
4.違法濫權導致部分族群不能接受?
5.個人因素 (心中一把熱情被澆習?累了?吃力不討好又花時間老婆反對?)
6.其他? (待補充)
鍵盤診斷如下
1. 檢舉信爆量 版主心力交瘁
依照18013篇 #1IGbdg4p 推文所述
我提出戰文已有趨緩 版主回應說他信箱中的檢舉信沒有
又提及檢舉信爆量不堪負荷之類
若問題出在檢舉浮濫 就應杜絕浮濫檢舉
試問版主 為何檢舉信會爆量?
原因:
1-1 版務討論:
版務討論至版面公開討論 可以一次與多人溝通
不然好幾個板友意見不一致不說
都寄百字千字文的上書 諒您回也回不完
1-2 版友間紛爭 互相檢舉:
規定檢舉門檻 杜絕不實檢舉
猜想這麼多信 是否有可能來自私人恩怨 互相指責
100多封信是多事人的意見 還是少數人的浮濫檢舉
我覺得要報案也要有一定證據力的事證
否則版主可以不受理
避免檢舉浮濫 也許可以推一個制度
若某ID 3天內2次以上無效的檢舉
除非是涉及針對性的公然侮辱之類
版主得不受理此ID檢舉一個禮拜 藉此減輕版主負擔
1-3 魚雁往返 勞心勞力:
看到版主熱心調停 化解紛爭的確偉大
不過版主好像給自己太大壓力了
照理說版主只要依據事證及板規判決
好像沒有義務調停到雙方都滿意為止
若有不滿 也許當事人可於公告之下推文尋求版友支持
或洽組務申訴
2. 對版務歧見 版務討論(或戰文)不斷?
如同交易文一斑
有些人覺得有存在必要 也些人覺得看了就討厭
既然交易文都能擺夜市 版務歧見有何不可?
不然就限制個3 6才能大舉討論板規
打仗還能逛夜市吃雞排配珍奶這麼享受 還能不溫馨嗎(誤)
其實就單一個案而言 持續時間都在一天左右
大部分人發表完意見就算了
只是剛好不同議題聚集在一起
其實有趨緩的現象 我覺得還使可以有一點點信心不會一直戰下去了吧
3. 對人不對事的挑毛病指責
其實我覺得這問題好像不是很普遍
在我不知道誰和龍版主有過節的情況下
一串文章看來
個人勉強想的到的 有對人不對事的
似乎只有某1個ID有讓我有這樣的感覺 (純個人感覺)
其他看來還算是就事論事吧?
既然看來不是甚麼主因 似乎也不用求解
對人不對事的文章 相信大部分版友也不會之起舞
4.程序違法濫權導致部分族群不能接受?
能不能接受 這算是比較原則性比較根本的問題
我不大清楚大家如何取捨
為了和諧一點接受 或是為了自由而戰
其實可以投票或洽組務吧...
畢竟這種小地方
如果有超級英雄大公無私能拯救大家
以德服人公正無私 就算帝制也許能造就一片XX之治(?)
看大家怎麼想~"~
5.個人因素 (心中一把熱情被澆習?累了?吃力不討好又花時間老婆反對?)
版主辛苦了 累了想休息也無可厚非 大位真的不好做呢
或是採用輪班制 2~3位依照星期幾輪班 互不干涉直接對版友負責
檢舉依照討論串第一篇文章時間負責的板組提出檢舉
至於有人說是版務討論 也有人覺得是愛吵愛戰
我想了一下午
往好處想
愛吵也是對本版有愛 才為愛而吵 為愛而戰
愛戰的去八卦板戰好玩多了 觀眾也多 酸人亂噓也不大會怎樣
回到原點記得 究竟是為何而吵為何而戰
私以為
對事不對人者 為討論版務
對人不對事者 為好戰之徒
後記
也有不少聲音希望安靜就好 其他都不重要
所以想想 也許這地方就適合這樣?
能不碰觸的話題 還是儘量不碰觸
其實也沒發過交易文 何必要執著?
其實被警告也不會進水桶 進水桶也不痛 何必認真?
大聲疾呼 大家不喜歡 何不當個乖寶寶
讓大家都開心
反正這個地方不會要繳稅 開心就多來 不開心就閃
所以其實一開始想說不要發文好了
或是想以搞笑話唬爛為主 說說笑大家多開心
能當喜鵲何必當烏鴉呢
胡亂寫篇戰文守則
用國防白皮書的唬爛內容 加點孫子兵法
為誰而戰 為何而戰
建立戰被敗懲罰機制
戰敗者承擔鬧版之名 接受水桶一個月 罰金500~5000P的不平等條約
達到大家能有慎戰而不畏戰的心理素質
如此必能降低戰文頻率
古有云殺敵1000自損800
現在來個 檢舉要繳800P 被檢舉的罰金1000P
這樣大家就不會亂檢舉啦XDD
上兵伐謀 其次伐交 其次伐兵 其下攻城 之理
如果能挖洞給別人跳 能讓別人問候您祖宗就贏了
其次是盡量透過外交以溫和手段一起吃頓河蟹大餐
要戰也要記得拖別人下水找隊友組成邪惡軸心國 別傻傻勝孤軍奮戰
以多打少勝算就高了些
別傻傻的自己一個人就發甚麼討論組務還是戰文之類的
看熱鬧鄉民只會 end然後
不過唬爛規唬爛 沒什麼幫助
原因條列下來 我就認真了(泣)
--
想要什樣的板務 覺得什麼程度的民主
或是希望版主能有某些程度的版主裁量權(專權) 以方便做事
是永不止息的紛爭 但這是一回事
其實原本不想發文的
滿足大家安靜一下的基本需求
但是歷史教訓我們
要避免重蹈覆輒 首先要找出原因
既然要找出原因 就不能把發生的諸多問題混為一談
一串文討論看下來 歸納的原因如下
1.檢舉信爆量 版主心力交瘁 (個人以為原因在此 先討論)
2.對版務歧見 版務討論(或戰文)不斷? (交易文 禁止討論版務問題)
3.對龍版主 個人不滿 (對人不對事 雞蛋裡挑骨頭?)
4.違法濫權導致部分族群不能接受?
5.個人因素 (心中一把熱情被澆習?累了?吃力不討好又花時間老婆反對?)
6.其他? (待補充)
鍵盤診斷如下
1. 檢舉信爆量 版主心力交瘁
依照18013篇 #1IGbdg4p 推文所述
我提出戰文已有趨緩 版主回應說他信箱中的檢舉信沒有
又提及檢舉信爆量不堪負荷之類
若問題出在檢舉浮濫 就應杜絕浮濫檢舉
試問版主 為何檢舉信會爆量?
原因:
1-1 版務討論:
版務討論至版面公開討論 可以一次與多人溝通
不然好幾個板友意見不一致不說
都寄百字千字文的上書 諒您回也回不完
1-2 版友間紛爭 互相檢舉:
規定檢舉門檻 杜絕不實檢舉
猜想這麼多信 是否有可能來自私人恩怨 互相指責
100多封信是多事人的意見 還是少數人的浮濫檢舉
我覺得要報案也要有一定證據力的事證
否則版主可以不受理
避免檢舉浮濫 也許可以推一個制度
若某ID 3天內2次以上無效的檢舉
除非是涉及針對性的公然侮辱之類
版主得不受理此ID檢舉一個禮拜 藉此減輕版主負擔
1-3 魚雁往返 勞心勞力:
看到版主熱心調停 化解紛爭的確偉大
不過版主好像給自己太大壓力了
照理說版主只要依據事證及板規判決
好像沒有義務調停到雙方都滿意為止
若有不滿 也許當事人可於公告之下推文尋求版友支持
或洽組務申訴
2. 對版務歧見 版務討論(或戰文)不斷?
如同交易文一斑
有些人覺得有存在必要 也些人覺得看了就討厭
既然交易文都能擺夜市 版務歧見有何不可?
不然就限制個3 6才能大舉討論板規
打仗還能逛夜市吃雞排配珍奶這麼享受 還能不溫馨嗎(誤)
其實就單一個案而言 持續時間都在一天左右
大部分人發表完意見就算了
只是剛好不同議題聚集在一起
其實有趨緩的現象 我覺得還使可以有一點點信心不會一直戰下去了吧
3. 對人不對事的挑毛病指責
其實我覺得這問題好像不是很普遍
在我不知道誰和龍版主有過節的情況下
一串文章看來
個人勉強想的到的 有對人不對事的
似乎只有某1個ID有讓我有這樣的感覺 (純個人感覺)
其他看來還算是就事論事吧?
既然看來不是甚麼主因 似乎也不用求解
對人不對事的文章 相信大部分版友也不會之起舞
4.程序違法濫權導致部分族群不能接受?
能不能接受 這算是比較原則性比較根本的問題
我不大清楚大家如何取捨
為了和諧一點接受 或是為了自由而戰
其實可以投票或洽組務吧...
畢竟這種小地方
如果有超級英雄大公無私能拯救大家
以德服人公正無私 就算帝制也許能造就一片XX之治(?)
看大家怎麼想~"~
5.個人因素 (心中一把熱情被澆習?累了?吃力不討好又花時間老婆反對?)
版主辛苦了 累了想休息也無可厚非 大位真的不好做呢
或是採用輪班制 2~3位依照星期幾輪班 互不干涉直接對版友負責
檢舉依照討論串第一篇文章時間負責的板組提出檢舉
至於有人說是版務討論 也有人覺得是愛吵愛戰
我想了一下午
往好處想
愛吵也是對本版有愛 才為愛而吵 為愛而戰
愛戰的去八卦板戰好玩多了 觀眾也多 酸人亂噓也不大會怎樣
回到原點記得 究竟是為何而吵為何而戰
私以為
對事不對人者 為討論版務
對人不對事者 為好戰之徒
後記
也有不少聲音希望安靜就好 其他都不重要
所以想想 也許這地方就適合這樣?
能不碰觸的話題 還是儘量不碰觸
其實也沒發過交易文 何必要執著?
其實被警告也不會進水桶 進水桶也不痛 何必認真?
大聲疾呼 大家不喜歡 何不當個乖寶寶
讓大家都開心
反正這個地方不會要繳稅 開心就多來 不開心就閃
所以其實一開始想說不要發文好了
或是想以搞笑話唬爛為主 說說笑大家多開心
能當喜鵲何必當烏鴉呢
胡亂寫篇戰文守則
用國防白皮書的唬爛內容 加點孫子兵法
為誰而戰 為何而戰
建立戰被敗懲罰機制
戰敗者承擔鬧版之名 接受水桶一個月 罰金500~5000P的不平等條約
達到大家能有慎戰而不畏戰的心理素質
如此必能降低戰文頻率
古有云殺敵1000自損800
現在來個 檢舉要繳800P 被檢舉的罰金1000P
這樣大家就不會亂檢舉啦XDD
上兵伐謀 其次伐交 其次伐兵 其下攻城 之理
如果能挖洞給別人跳 能讓別人問候您祖宗就贏了
其次是盡量透過外交以溫和手段一起吃頓河蟹大餐
要戰也要記得拖別人下水找隊友組成邪惡軸心國 別傻傻勝孤軍奮戰
以多打少勝算就高了些
別傻傻的自己一個人就發甚麼討論組務還是戰文之類的
看熱鬧鄉民只會 end然後
噓 bloodyway :吵死了
不過唬爛規唬爛 沒什麼幫助
原因條列下來 我就認真了(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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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13-09-29T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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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salind
at 2013-10-01T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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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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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th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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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intina
at 2013-11-20T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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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09-25T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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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09-25T11:35
at 2013-09-25T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