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要跟公司翻臉才能解決問題?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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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進公司講是說領1萬8,
結果是1萬6底薪+2千全勤,
這就算了,做3個月都給我扣退休金,
1073元我算過了,這是法定最低工資的%數,
規定是5點下班,但是5點都有人來盯,
看看你幾點走,搞的人心惶惶,
重點是一定超過5點,卻...卻沒加班費,
在前幾個星期,投書市長信箱,
想說它有匿名的好處,結果還叫我要寫檢舉單,
它x的只不過要個保障也這麼難,
我寫檢舉單不就代表要翻臉了嗎??
實在不想做成這樣,覺得還有很多東西可以學,
只是福利真它x的差,沒尾牙過年才休2天,我想可能連小小的紅包都沒有了,
想好好生活也不行,真它x的狗屁政府,
有哪位大大有什麼好建議嗎??
我也沒辦法了,只有快點學一學跳槽了,我想。

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2-01-16
別再浪費時間了
學東西會是你在這家公司唯一值得的
學完趕緊換工作走人
隨便一家
待遇都可能會比這裡好
也沒有需要跟公司爭論的
不值得
Lucy avatarLucy2012-01-15
所有的福利都是翻臉爭來的.
Ethan avatarEthan2012-01-12
只不過要個保障也這麼難<<<對於工作能力強 能找到好工作 也能作好好工作的人 能幫公司賺大錢的員工 不用法律保障 老闆都捨不得他離職
對於工作能力普通 沒有特殊專長的一班員工來說 就算勞基法規定再多 不能幫公司賺錢的員工 比廢報紙還不如 有什麼好要求保障的
要保障 最牢靠的保障是靠自己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爭取
跳槽? 能力好的員工 就算不想跳槽 別家公司老闆都會主動想挖角 能力不好的員工 不管跳到哪裡 結果都是依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