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把補習班老師逼死 鄉民才甘願? - 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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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djo (modjo)》之銘言:


: 這件事情重點根本不是補習班老師有沒有合意性交 有沒有犯罪甚麼的吧
: 犯了哪條罪啊 法定年齡啊 甚麼愛情騙子啊
: 挖靠,那些都扯太遠了好嗎?
: 我今天送小孩子去補習班是補國文,不是給你選妃的欸
: 就算小女生懵懂無知,自己貼上來,你也不能吃下去啊
: 管不住自己的懶覺,別說是當老師了,
: 你他媽連當人都失格了好嗎

我對師生戀的態度是,我並不鼓勵師生戀,有些學校像耶魯大學也會禁師生戀,就是考量

到可能影響教學,但是我不認為應該強制禁愛,應該柔性勸說,畢竟戀愛也是自由權的一

種。


還有,我不太明白「我送小孩去補習班不是讓你選妃」這句話,照這種邏輯,是不是可以

說:我送你去學校不是要讓你談戀愛的?

: 至於很多人質疑,為甚麼當時不追究而要等到人死了才發那篇曖昧不明的聲明
: 拜託,你也站在人家父母的角度想一想好嗎
: 自己的女兒歇斯底里進出精神病院那麼多次
: 你還忍心讓她站在法庭上跟犯人對質嗎
: 今天林的父母發出那篇聲明,我想多半有點勸告警示的意味在
: 告訴大家台灣的社會上 有這種問題存在

我相信不告應該有這種可能,不然林醫師夫婦應該不會放著這個案件。

: 反過來想,連林家這種醫生世家,優渥家庭最後都會遇到這種事而抱憾
: 更何況全台灣多少沒能力沒背景的家庭,多少小女生曾經遇到這種事?
: 如果你覺得:
: 哇,反正這種事很常見嘛,十幾歲的小女生被老師搞上床常有的事啊
: 搞不好她先誘惑人家的
: 說不定你情我願啊
: 那我也只能感嘆台灣社會很悲哀,我們的教育很失敗
: 好比說印度男人覺得女生被性侵很平常
: 伊斯蘭的國家女生被性侵 搞不好還會被丟石頭到死 那裏的人還會覺得死好

這段是我覺得邏輯最奇怪的段落,前半段這位作者提到:

哇,反正這種事很常見嘛,十幾歲的小女生被老師搞上床常有的事啊
搞不好她先誘惑人家的
說不定你情我願啊
那我也只能感嘆台灣社會很悲哀,我們的教育很失敗

言下之意就是你情我願下的性行為、沒有犯法的性行為也不見的在道德上站得住腳。

這點我是認同的,我也相信法律不是萬能,很多漏洞跟缺陷。


但是他在後半的舉例就讓我有點困惑,他說:

好比說印度男人覺得女生被性侵很平常
伊斯蘭的國家女生被性侵 搞不好還會被丟石頭到死 那裏的人還會覺得死好

拿一個強制的案例跟非強制的案例類比,我覺得不是很妥當。


當然,你情我願也有可能在道德上根本很有問題,像是感情騙子,很可能你被騙上床之後

才發現理想破滅,某種程度上,我覺得這種煎熬不比性侵小,畢竟人家在法律上沒法辦他

,輿論可能也不支持你。


有興趣的話可以看看呂秋遠律師寫的這篇文章:https://goo.gl/pNQrCT

裡面有提到一些關於性侵的知識,非常實用。


文章有一段話是這樣的:

性侵害,就是指「當下」百般不願意,而不是「事後」發現自己被欺騙感情,所以不願意
。要發生性行為之前,請衡量自己願不願意接受,即使這段感情是假的,即使對方只是精
蟲衝腦,還願意跟他發生性行為。感情詐欺不是詐欺,更不是性侵,我們可以在道德上譴
責對方,但是不能在法律上給予評價。


不過林姓作家的案例也許未必是我前面猜測的那些,強姦、依權勢性交都有可能,如果是

這樣的話,法律條文都有相關刑責,只是家長目前看來不願提告,真相是甚麼,可能家人

也未必知道。

: 他們的社會與國情是這樣
: 難道這樣真的是對的嗎?
: 然後我們覺得十幾歲的 未經世事 懵懵懂懂的女生被中年禿頭老師搞上床很平常
: 難道這樣真的是對的嗎?

如果案例為林姓作家所說的,而且是真的的話,我想補習班老師是很有問題的。

不談師生戀,他自己是有婦之夫,這對婚姻就相當不好,也有法律責任。


但是我們該怎麼解決?禁止這種權力不對等的戀愛嗎?很難。


當年吳清基還是教育部長的時候,教育部就想過要禁愛令,結果惹來的反彈還不小,那時

法學界的共識就是,不該禁止但不鼓勵,我個人也比較傾向這樣,這種屬於自由權的事,

本來就很難干涉,我想學界也知道。


而且我們的社會真的有辦法根除戀愛上的權力、智識不對等嗎?老闆跟秘書是不是有權力

問題?情場老手跟純情女大生是不是有智識上的不對等?社會人士跟學生是不是有經濟上

的不對等?


但這些真的有辦法管嗎?我想就像師生戀一樣,很難禁絕。


我以前高中的班導(男的),去面試女校的時候,面試人員就問他有無結婚,他說沒有,

後來就不錄取了。我想只有這種方法可以減少師生戀吧,不過也很難說,畢竟有婦之夫

或有夫之婦勾搭學生的案例也不少,更何況補習班不是學校,沒甚麼退場機制。


這種事情到最後還是只能靠自我教育,政府來做可能會侵犯權益,有一句話是這樣講的

:跟政府侵犯人民比起來,縱放犯人不算大事。
: 今天事情不是要追究說 那個補習班老師是誰 倒底有沒犯罪 能不能定他罪
: 大家吵過一陣 人肉搜索 輿論撻伐 燒燒女巫 然後過三個月就忘記這件事
: 而是要確保台灣 不要有孩子再遭受這種殘酷的對待
: 沒有人應該被這樣糟蹋
: "這或許不是第一個房思琪,但不要有下一個林奕含"
: 這才是我們應該要去反省的好嗎?

我很喜歡的一個作者,布蘭登山德森有講過這樣一句話:在心底,每個人都把自己當好人

主角。


所以在看到林姓作家的遭遇和小說,把自己或親人帶入房思琪的角色是很正常,畢竟小說

的作用就是如此,它讓你在不需要親身經歷的情況下,對某些還沒發生在你身上的事進行

反思與設想,你可以把這想像成對事情的預演。


但是過度代入角色可能也會有些盲點,有一篇女版文章就有講到這位林姓作家對女版熟人

性侵文的看法,我並不是要指責她在這方面不理性,畢竟有過挫折,會被情感蒙蔽是很正

常的。


大家都在講勿忘督割,督割案會這樣,我想也跟台灣大多數男性都有兵役經驗,對軍中

黑暗看得多有關,所以才會站在阿兵哥的角度去同理,但結果大家也看到了。


這案件我們擁有的只有一本小說跟林姓作家父母的聲明,還有幾則作者自己的fb文,不

談小說的誇飾、編造手法,就算小說真的完全是作者本人的記憶,也有可能很多出錯,

人的記憶是常常出錯的,而且我們並不清楚憂鬱症有無影響這些記憶,父母的聲明也有

可能跟作者思維有落差,幾個林姓作家的朋友的文就有提到。


在真相大白之前,我們只能用最保守的態度,思索每一個可能,並且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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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17-05-03
推一個~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5-05
你說的是對的 但是在本板逆風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5-08
推,這篇很台肯。
Zora avatarZora2017-05-11
第一段,兩句話的「你」一個是老師一個是自己小孩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5-14
推這篇!!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5-16
幫補血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5-19
Hazel avatarHazel2017-05-22
只要老師還要幫學生打分數就應該禁止師生戀, 不能用
Elma avatarElma2017-05-25
自由戀愛開脫, 一旦發生師生戀老師還能公平的評分嗎
學生會不會借此要求老師給特殊待遇呢?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5-27
美國一線學校我知道是全部都禁止的
Ivy avatarIvy2017-05-30
可是情感發展如何禁止,法律上可以,人性上呢
Enid avatarEnid2017-06-02
這篇才是正解,看看原文推文理盲,通篇漏洞還推邏輯
正確
Kama avatarKama2017-06-05
父母是相信老師會保護學生不會對學生出手才花錢補習
Xanthe avatarXanthe2017-06-07
如果父母知道這老師會對小孩出手 還有一丁點可能送去補習?
Madame avatarMadame2017-06-10
推你。幫補血
Mary avatarMary2017-06-13
先幫你補血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6-16
推 →性侵害,就是指「當下」百般不願意,而不是「事後
」發現自己被欺騙感情,所以不願意
Olive avatarOlive2017-06-18
補習班會被撻伐沒生意 學校老師轉校繼續教
George avatarGeorge2017-06-21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6-24
推…
Edith avatarEdith2017-06-27
推個 原po的論述很好 唯一不同意只有"我送你去學校不是要
讓你談戀愛的"的類比
Adele avatarAdele2017-06-29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7-02
同樣也不喜歡補習班選妃的理論
類比錯誤
Hardy avatarHardy2017-07-05
推想法 如果這件事的真相真如是林作家陳述的 那的確
令人非常心痛 但在真相還沒出現以前我們並不能以單
方的說詞而理盲濫情 一味的謾罵 甚至有人提出不同
看法就要被圍攻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7-08
推 上一篇就是一堆胡扯 但罵的讓鄉民看得很爽
Jacky avatarJacky2017-07-10
不要出來丟臉~
Eden avatarEden2017-07-13
被老師選妃跟談戀愛完全不一樣
Ivy avatarIvy2017-07-16
重點這事件把林比喻成妃就不對,林是被迫的嗎?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7-19
選妃比較像用來形容老師在一堆小女生中挑選獵物的醜惡心態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7-21
推推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7-24
推,只是還是難平復
Agatha avatarAgatha2017-07-27
非常時期總是會有很多這種文章出現
沒有違法的事件->和違法的事件做連接,然後結論是支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7-30
持違法的你非常糟糕,看似邏輯常文旦其實也只是在訴
諸感情而已
Carol avatarCarol2017-08-01
這不是他媽的師生戀
Kelly avatarKelly2017-08-04
光是老師性侵學生這件事,老師就犯法了
Ida avatarIda2017-08-07
你得先確定老師當下是違反學生意願的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8-10
16歲,重點是老師跟未成年(民法),在美國這很嚴重,我
國除非有權勢曲從否則無罪,我不覺得這只是師生戀
Annie avatarAnnie2017-08-12
那一篇連結過頭 被推爆真是讓人無言以對
Edith avatarEdith2017-08-15
問題是出在 年齡 年齡 年齡 你小孩國高中小學師生戀最好你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8-18
能接受 再加上對方又是已婚 你跟我說這叫師生戀??
Kama avatarKama2017-08-21
這篇文文的最好都能街少你小孩國高中愛上已婚老師 然後很坦
Iris avatarIris2017-08-23
這篇推文的人都能接受你小孩國高中愛上已婚老師 然後很坦然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8-26
的說 唉啊~師生戀嘛~OK的 我就真的佩服您的大肚量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08-29
年齡對當事人而言一向不是戀愛的問題 有問題的是外人的眼光
Irma avatarIrma2017-09-01
形式上就是一個老師一個學生 如果真有感情的交流 喚作師生戀
Hedy avatarHedy2017-09-03
有什麼問題嗎 抽離出事件 客觀而言本來就是如此 誰也不知道真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9-06
相是什麼 保持中立的態度才能避免無謂的衝突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9-09
推這篇
John avatarJohn2017-09-12
ㄆㄆ十六歲不是師生戀逆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