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飆車撞死人 判賠800萬 - 新北泰山

Table of Contents


作者: pippen2002 (1萬次感動比不上1次心動)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飆車撞死人 判賠800萬
時間: Sun Jun 13 09:55:30 2010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libertytimes/20100613/index-12763800413874625002.html

飆車撞死人 判賠800萬
回應2010-06-13 06:00:41 自由時報 記者鄭淑婷、何瑞玲/台北報導




男子黃水龍開著改裝車,以80公里車速在山區道路狂飆,撞上騎機車的大學生致死,死者
是家中獨子,阿嬤受不了傷痛,不久也跟著離開人間,自己逞一時之快,賠上幸福家庭的
兩條人命;黃男除得面對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責,板橋地方法院還判處肇事男子須賠償
死者家屬801萬。

台北縣泰山鄉公園路屬山區道路,是黎明技術學院學生上下課要道,29歲男子黃水龍前年
12月1日晚上9點多,載友人超速在該處山路疾駛,行經公園路同榮二橋轉彎處,黃某跨越
雙黃線超車,不慎撞上對向騎機車的19歲林姓學生,事發後黃男加速逃逸撞到路邊鐵桿,
被警方查獲,林生則被撞落20公尺深的高架橋下,送醫急救仍不治。

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出事路段速限30公里,黃某飆車肇事還逃逸,有殺人故意,罕見
的以殺人罪嫌起訴,法官改以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判處2年4月徒刑,黃某上訴高院
,另提交管條例聲明異議,強調沒肇事逃逸,辯稱事情來得突然,無法應變,不是故意不
停,他有試著找手機報警,但異議被駁回。

不過事發時,有一對情侶目擊,情侶向檢察官說,自小客車一路疾速飆上山,沿途同向都
沒有其他車輛,檢方因而認定黃某是飆車肇事,而非超車不慎。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人命不值錢
才八百萬耶!
一堆藝人賺幾個月就有?
XD

--
從現在開始 你只許疼我一個人 要寵我 不能騙我
答應我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 講的每一句話都要真心
不許欺負我罵我 要相信我 別人欺負我 你要第一時間出來幫我
我開心時 你就要陪著我開心 我不開心時 你就要哄我開心
永遠都要覺得我是最美的 夢裡也要見到我 在你的心裡只有我
就是這樣了

--

All Comments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0-06-14
幹你媽的才賠800萬 死孬種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0-06-14
關他個二十年吧
Mia avatarMia2010-06-15
跟上一篇在一起一時看成獸醫撞死人
James avatarJames2010-06-16
真是雜碎
Leila avatarLeila2010-06-17
這些人真的是很天殺...趕著送死也不要害人啊~
Edith avatarEdith2010-06-17
討厭這種人
Lydia avatarLydia2010-06-18
經過那段路真的要小心~看過蠻多次事故的
Doris avatarDoris2010-06-19
每次晚上騎那邊都很怕 有些死飆仔會超線過彎 又不減速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06-20
他沒錢賠的話 也頂多關一下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