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松菸變天 淪廠商金雞蛋 - 台北松山區
By Ula
at 2011-08-05T12:33
at 2011-08-05T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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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EEsUnXe ]
作者: nekomoon (馬的親切)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松菸變天 淪廠商金雞蛋
時間: Fri Aug 5 11:46:53 2011
土地市值600億的松山菸廠,被政府以便宜價格租給遠雄建設,開發大巨蛋。 當初市
政府與遠雄建設簽約時,訂下了開發權利金、每年僅需以「以98年度公告地價年息1%
」作為租金合約,換算後,遠雄每年只需付給市政府5千6百多萬,台北市議員驚呼這
樣的BOT合約根本「喪權辱市」。除了政府承諾財團50年免權利金, 甚至未來若營運
不良,市政府還得花250億元買回。
北市當莊 拱手送地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指出,以台北市BOT開發案為例,台北轉運站BOT的開發
權利金20多億、市府轉運站則是10多億、台北101則高達200多億, 光是台北101一年
就為市政府帶來1.64億元租金及6.8億稅收,而與大巨蛋位於同一處的文化園區, 開
發權利金則要價12億多。市政府除了在開發權利金上優惠遠雄外,遠雄的營運權利金
也一樣是0元,但不遠處的台北轉運站,營運權利金則是營運所得金額的千分之6。
會簽下這樣優待廠商的合約,民間團體指出,因為一開始為市政府進行大巨蛋評估的
建築師認為大巨蛋不會賺錢,為了吸引廠商投標而開出極好條件。但當初承攬台北市
政府委託的大巨蛋先期規劃的建築師徐少遊,與遠雄變更的協力廠商建築師羅興華,
卻同屬同一個建築師事務所。游藝指出,2004年初的大巨蛋的招商說明會也是由羅興
華向潛在投資廠商說明。
大巨蛋甄審扯出黑幕
市議員也曾爆料,2006年大巨蛋第8次甄審委員會前,至少有3名以上的甄審委員與遠
雄餐敘,違反甄審委員不得與投標廠商私下接觸的規定。而第8次甄審會議最後以9比
2的票數,同意遠雄更換協力廠商為羅興華建築師與美國HOK。這些疑慮都讓民間團體
質疑遠雄違反採購法。
對於甄審委員涉嫌圖利,民間團體已提出告訴,只是圖利廠商、涉嫌收賄等陰影,讓
大巨蛋儼然成為BOT的最差示範,透露出現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問題。
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詹順貴表示,由於標案審查是由官方選定的委員決定,政府對於
一個案子的態度多少影響了委員人選的決定,當然也對案子通過與否起了一定的影響
。甄審委員名單很容易外洩,行賄消息時有所聞,甚至有教授成立顧問公司幫投標廠
商做評估,而教授本身也是甄審委員。
除了甄審委員的公正性遭質疑,詹順貴指出,為了吸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政府給予
許多優惠,例如阿里山小火車的BOT,廠商可獲得山上、山下飯店經營權,而且BOT之
前,政府還幫忙把火車換成新的、火車站也修建,就連枕木都買了新的,付出10幾億
經費再轉交到廠商手中,不過廠商看中的是飯店,根本不在意小火車的經營管理。「
結果『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原本應該要以公共建設為主業,但廠商心理想的都是這些
附帶的利益。」
BOT走味 公共建設成災
詹順貴強調,目前促參法中規定了政府部門有「監督、協力和接管」責任,但政府都
著重在「協力」,很少進行「監督」,加強監督,可讓廠商在出大錯前趕緊止血,而
不是等到問題很嚴重了,才交給政府接管。
「公共建設是要用來提供公共服務,本來就不是以營利為目的, 政府當然要有虧錢的
心理準備。」詹順貴表示,交給民間經營,獲利成為第一考量。如何在合約上載明,
一旦經營不善,將不斷開罰至改善為止,恐怕才能遏止廠商擺爛習性,問題是這樣的
合約內容有多少廠商願意投標。
由於促參法造成的種種問題,2009年公共工程委員會也有了修法動作,不過立法院要
求工程會必須針對促參法進行總體檢,今年3月,工程會也舉辦總體檢公聽會。 當時
已被任命為工程會主委的李鴻源全程在場聆聽各界意見,表示要重新檢視促參法,目
前整個修法將暫緩。 至於修法完成前,還有多少類似大巨蛋這樣疑雲重重的BOT案會
過關,還得看政府部門的把關強度。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5/131/2wbba.html
--
▁▁
▕惡即▏
▕ 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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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komoon (馬的親切)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松菸變天 淪廠商金雞蛋
時間: Fri Aug 5 11:46:53 2011
土地市值600億的松山菸廠,被政府以便宜價格租給遠雄建設,開發大巨蛋。 當初市
政府與遠雄建設簽約時,訂下了開發權利金、每年僅需以「以98年度公告地價年息1%
」作為租金合約,換算後,遠雄每年只需付給市政府5千6百多萬,台北市議員驚呼這
樣的BOT合約根本「喪權辱市」。除了政府承諾財團50年免權利金, 甚至未來若營運
不良,市政府還得花250億元買回。
北市當莊 拱手送地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指出,以台北市BOT開發案為例,台北轉運站BOT的開發
權利金20多億、市府轉運站則是10多億、台北101則高達200多億, 光是台北101一年
就為市政府帶來1.64億元租金及6.8億稅收,而與大巨蛋位於同一處的文化園區, 開
發權利金則要價12億多。市政府除了在開發權利金上優惠遠雄外,遠雄的營運權利金
也一樣是0元,但不遠處的台北轉運站,營運權利金則是營運所得金額的千分之6。
會簽下這樣優待廠商的合約,民間團體指出,因為一開始為市政府進行大巨蛋評估的
建築師認為大巨蛋不會賺錢,為了吸引廠商投標而開出極好條件。但當初承攬台北市
政府委託的大巨蛋先期規劃的建築師徐少遊,與遠雄變更的協力廠商建築師羅興華,
卻同屬同一個建築師事務所。游藝指出,2004年初的大巨蛋的招商說明會也是由羅興
華向潛在投資廠商說明。
大巨蛋甄審扯出黑幕
市議員也曾爆料,2006年大巨蛋第8次甄審委員會前,至少有3名以上的甄審委員與遠
雄餐敘,違反甄審委員不得與投標廠商私下接觸的規定。而第8次甄審會議最後以9比
2的票數,同意遠雄更換協力廠商為羅興華建築師與美國HOK。這些疑慮都讓民間團體
質疑遠雄違反採購法。
對於甄審委員涉嫌圖利,民間團體已提出告訴,只是圖利廠商、涉嫌收賄等陰影,讓
大巨蛋儼然成為BOT的最差示範,透露出現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問題。
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詹順貴表示,由於標案審查是由官方選定的委員決定,政府對於
一個案子的態度多少影響了委員人選的決定,當然也對案子通過與否起了一定的影響
。甄審委員名單很容易外洩,行賄消息時有所聞,甚至有教授成立顧問公司幫投標廠
商做評估,而教授本身也是甄審委員。
除了甄審委員的公正性遭質疑,詹順貴指出,為了吸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政府給予
許多優惠,例如阿里山小火車的BOT,廠商可獲得山上、山下飯店經營權,而且BOT之
前,政府還幫忙把火車換成新的、火車站也修建,就連枕木都買了新的,付出10幾億
經費再轉交到廠商手中,不過廠商看中的是飯店,根本不在意小火車的經營管理。「
結果『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原本應該要以公共建設為主業,但廠商心理想的都是這些
附帶的利益。」
BOT走味 公共建設成災
詹順貴強調,目前促參法中規定了政府部門有「監督、協力和接管」責任,但政府都
著重在「協力」,很少進行「監督」,加強監督,可讓廠商在出大錯前趕緊止血,而
不是等到問題很嚴重了,才交給政府接管。
「公共建設是要用來提供公共服務,本來就不是以營利為目的, 政府當然要有虧錢的
心理準備。」詹順貴表示,交給民間經營,獲利成為第一考量。如何在合約上載明,
一旦經營不善,將不斷開罰至改善為止,恐怕才能遏止廠商擺爛習性,問題是這樣的
合約內容有多少廠商願意投標。
由於促參法造成的種種問題,2009年公共工程委員會也有了修法動作,不過立法院要
求工程會必須針對促參法進行總體檢,今年3月,工程會也舉辦總體檢公聽會。 當時
已被任命為工程會主委的李鴻源全程在場聆聽各界意見,表示要重新檢視促參法,目
前整個修法將暫緩。 至於修法完成前,還有多少類似大巨蛋這樣疑雲重重的BOT案會
過關,還得看政府部門的把關強度。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5/131/2wb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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