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某出版社的工作大地雷 - 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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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iEImwp (Publish)
#1Lm4P4jT (Publish)
#1NLeSWWH (Publish)
一併觀看

原文刪了,我來跟大家說說目前檢舉的狀況

我6/6確認沒薪水後,就直接去勞工處檢舉
(其實6/4其他在職同事已經收到了,只有我沒收到,但我仍是等到週一)
在確認沒薪水之前,這老闆還在6/1~6/2多次打我電話,
說之前交接的阿北不行,已經離開,要我協助新人交接
(但她已經打定主意不給我錢了……)

我到勞工處後,勞工處小姐直接拿出申訴書給我填寫,
告訴我,她明天就會發出公文,要求14天內給付否則處罰2~30萬,
如果這14天不給,再發一次公文,七天內限期給付,
然後如果真的罰錢就不管了~~~

後來的確雇主收到公文,跑去跟勞工處盧了很久,
意思就是她的合約上是要求我十二天前(不含例假日及他出國的日子)提出離職,
勞工處當然有說明我未滿三個月,基本上我已經有提前告知並且做好交接了,
但她仍是態度不佳的樣子。

但此時我還是覺得有點奇怪,因為一般檢舉,
卻因為我單方面申訴檢舉,就發出公文,
沒有任何勞動檢查?
沒有去查實雇主是否真的欠薪?

另外,新竹市勞工處的人告訴我,
她們不會算薪資!!!
所以薪水還是我上網查並且算好的,
我擔心算錯雇主會據此發揮,但勞工處的人說,
她們會看雇主的回應再做處理?

此部分實在令我覺得起疑~

轉頭詢問比較了解勞基法人士
勞基法80-1條:
違反本法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
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http://goo.gl/tb3Zj

應該是可以按次處罰,不會只有罰一次,
因為欠薪是事實。
另外沒有發起勞動檢查這個部分,我明天也會再去勞動部詢問清楚

基本上我看到其他網路上的案例,
均有發起勞動檢查,
新竹市無此單位,不知道是否有關係?


在此仍是謝謝大家的來信,
雇主相當固執,加上個性扭曲,
我為此也是非常辛苦,將近一個月的薪水,
小孩的學費跟生活左支右絀,
受害者很多,
還有一位進來前簽了有離職違約金的合約,
在雇主的脅迫下,未做滿一個月的他,必須要交接一個月才能脫身。

我也不知道何時才能脫離這個惡夢,
仍是希望大家注意求職安全,如果覺得老闆有什麼不適合的地方,
或是公司經常有不遵照勞基法的跡象,
務必要小心謹慎,
不要工作了拿不到錢,還回頭去跟雇主交接又被罵得半死……

我若日後有要到薪水,
再來跟大家分享。

如果沒有,我也會來跟大家公布一下勞工處公布的處罰公司名稱。


當然,我還是希望可以拿到啦………(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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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Sandy2016-06-17
希望你能順利拿到薪水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6-19
祝你順利了>〃<…磨人啊
Yuri avatarYuri2016-06-20
加油!爭取自己的權益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6-21
加油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6-22
謝謝你的堅持和努力,勞工權益因你而美好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6-23
去科技板~置底有線上勞動法免費諮詢!去看看
Edith avatarEdith2016-06-24
推 如果一切行政手段都用盡了,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Cara avatarCara2016-06-25
加油
Mary avatarMary2016-06-26
推,用血汗換來的經驗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6-27
加油!!!
Iris avatarIris2016-06-28
我是受害者之一的朋友,我只能說真的太誇張了!拍拍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6-29
以前被各個受害者罩過的工讀淚推
Noah avatarNoah2016-06-30
前一篇文就說過了,妳前雇主那類慣犯根本不怕行政罰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7-01
如果受害者多,我建議你們併案處理,金額夠大的話,可委請法扶律師幫你們提告,不用負擔律師費
Elvira avatarElvira2016-07-02
若金額小於五萬,法扶也有機會准撰狀,這比檢舉有用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7-03
其實還真的沒人檢舉過她,我們有考慮併案,但由於有些人目前還沒到下個月發薪日,尚沒有檢舉資格
Linda avatarLinda2016-07-04
勞工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調解不成立轉至法扶->提告
Hedda avatarHedda2016-07-05
我猜你們勞退八成也有問題,可以去查看看
James avatarJames2016-07-06
同樣可以一併請求&檢舉
Linda avatarLinda2016-07-08
還在職但想離開的,可善用勞基法第14條併請求資遣費
Tom avatarTom2016-07-09
記得發存證信函給公司,告知要用14條終止勞動契約別傻傻的直接離職啊~
David avatarDavid2016-07-10
加油!!!
Xanthe avatarXanthe2016-07-11
勞工訴訟扶助 http://goo.gl/aKEV1n
Emma avatarEmma2016-07-12
104一下,不知道是否為同一間文化事業有限公司,發現這間至少5個職缺,希望別再有人受害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7-13
加油!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7-14
這消息一定要讓更多人知道~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7-15
mydog大真強者
Elma avatarElma2016-07-16
snow大大,那個想離職的因為問了很多,都擔心日後老闆提告會很麻煩,只好回去交接一個月,另外,我現在也不是很明白新竹勞工處的做法,我今天可能會先了解一下再處理。因為我不是很想跟這位老闆調解,我覺得聽她語言上的折磨很痛苦……我想檢舉就好了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07-17
加油~跟惡老闆纏鬥真的要耗心力
Hedy avatarHedy2016-07-18
有委任律師的話,你們不用出庭...調解也是
Faithe avatarFaithe2016-07-19
勞基法是保護勞工的,假若有簽訂的合約與法相違,基本上是不會成立的,加油!!取回應屬的權利!!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07-20
原po加油
Hazel avatarHazel2016-07-21
法律部分,不知道是否可以找高偉凱議員諮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