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某出版社─投書議員 - 新竹
By Zenobia
at 2016-10-03T15:57
at 2016-10-03T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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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就業地點是新竹市,所以我們是找新竹市勞工處檢舉
因此我也找新竹市的議員,上網查比較重視勞工權益的
不知道能不能講到他的名字>"<
特別提到我是新竹縣是有點不好意思啦!選票選不到他
不過另一位受害者是新竹市的!~
剛剛議員已經快速回覆我
9/30勞工處似乎有去文請雇主說明為何繳交資料不正確的問題
議員說,七天內若不能說明,
就必須立刻開罰
不知道算不算好結果
不過前雇主非常喜歡詭辯,所以我想大概會有很多公司沒有人資啊
沒有人記錄處理之類的奇怪說明吧!
總之,如果有欠薪事實應該就是要開罰吧!
希望如此!
=====以下是原文======
前因我都懶得貼了……
總之,承辦我們案件的勞工處小姐離職了,
我們最後一次詢問的結果是
因為檢查結果依雇主提供資料為主,前雇主因繳交假資料,
不知道以何條文開罰?
令人灰心喪志啊!
其實我是新竹縣民,但是我今天還是努力找了看來應該重視勞工議題的議員
然後留言給他,
告訴議員目前的情況,
議員回覆是說,已經請處長查明並回覆他現在的狀況。
聽到還是蠻感動的,
雖然不知道是不是官腔,但是我真的覺得勞工處檢查的結果我不能接受
就算我們訴訟贏了,拿回自己的薪水,
前雇主卻不會因此有任何處罰!
這種奇怪的勞動檢查條文真的對勞工有任何幫助嗎?
總之,只能說靜待其變吧!
再次祝福所有現在在找工作的人~
也祝福還在這間公司的人~
※ 引述《sky820812 (楓江)》之銘言:
: 前因:
: #1LiEImwp (Publish)
: #1Lm4P4jT (Publish)
: #1NLeSWWH (Publish)
: #1NOhC2Kt (Hsinchu)
: #1NOsmWnZ(Hsinchu)
: #1NV9thMo (Salary)
: #1NbPTbQ5 (Hsinchu)
: #1NjMynlp (Hsinchu)
: #1NwCl2S0 (Hsinchu)
: 承上面那個
: 今天開了調解庭
: 心得是:法官讓人好安心啊。
: 在那位又要開始 作為一個人...等的時候
: 法官義正嚴詞的說這裡是公開場合,不希望變成刑事案件
: 那位瞬間就安靜了
: 喔,我的世界安靜了真好
: 如果那位下次忘了這件事,說不定瞬間變成刑事了?D
: 其實今天也沒有做什麼
: 畢竟我們要薪水但她不要給我們那個薪資
: 當然是調解失敗
: 確認調解失敗後,直接轉入言詞辯論
: 恩...主要都是法官問那位答
: 大概是要確認一下狀況吧
: 聽說答辯狀寫了好幾頁
: (但我還沒看)(辛苦看了那個答辯狀的法官)
: 然後那位想要多講什麼的時候,都會被法官擋下來
: 說我現在問你的是A,不要回答我B
: 真令人安心(?可以不用多聽那位講一些都快背起來的話
: 還說了一句做老闆的要心寬之類的吧?真令人愉悅
: 對於薪資某些不合理的扣除也提出了一點質疑(但時間問題下次繼續
: 雖然他講的時候我都默默地記了要怎麼回復那位的一些點
: 但完全沒輪到我說話2333
: 那位說的某些地方有點存疑(在法院還敢那樣啊...)
: 但因為時間關係,所以我都沒有說到
: 只能等下次了
: 關於勞工局針對那位給假資料的部分
: 因為不能主動提供給我們
: 所以也直接請法官函調了
: 聽說上面有如有造假願負法律責任的相關字眼
: (實際上也作假了)
: 趕快負責任吧~
: 目前是希望能在年底前結束
: 請保佑我們吧D
: 另外再度聲明
: 我們不會公開場合提供他的名字,
: 可以翻其他的,有人有猜出來,或者站內信詢問
: (如果有判決之後就可以指路去查了啦D)
: 雖然過了一年,但看到那位,我的心情還是很不舒服
: 她的答辯狀聽起來跟說明函差不多讓人不爽
: 回答的時候幾乎都在說想像的內容,或者說隱藏了什麼的東西
: 如果這次不經由司法完結,這大概會是一輩子的坎?
: 畢竟這是出社會後,滿懷信心地進入的第一份工作,
: 卻遇到了會把看員工通訊、不給錢當作理所當然的老闆
--
因為我們就業地點是新竹市,所以我們是找新竹市勞工處檢舉
因此我也找新竹市的議員,上網查比較重視勞工權益的
不知道能不能講到他的名字>"<
特別提到我是新竹縣是有點不好意思啦!選票選不到他
不過另一位受害者是新竹市的!~
剛剛議員已經快速回覆我
9/30勞工處似乎有去文請雇主說明為何繳交資料不正確的問題
議員說,七天內若不能說明,
就必須立刻開罰
不知道算不算好結果
不過前雇主非常喜歡詭辯,所以我想大概會有很多公司沒有人資啊
沒有人記錄處理之類的奇怪說明吧!
總之,如果有欠薪事實應該就是要開罰吧!
希望如此!
=====以下是原文======
前因我都懶得貼了……
總之,承辦我們案件的勞工處小姐離職了,
我們最後一次詢問的結果是
因為檢查結果依雇主提供資料為主,前雇主因繳交假資料,
不知道以何條文開罰?
令人灰心喪志啊!
其實我是新竹縣民,但是我今天還是努力找了看來應該重視勞工議題的議員
然後留言給他,
告訴議員目前的情況,
議員回覆是說,已經請處長查明並回覆他現在的狀況。
聽到還是蠻感動的,
雖然不知道是不是官腔,但是我真的覺得勞工處檢查的結果我不能接受
就算我們訴訟贏了,拿回自己的薪水,
前雇主卻不會因此有任何處罰!
這種奇怪的勞動檢查條文真的對勞工有任何幫助嗎?
總之,只能說靜待其變吧!
再次祝福所有現在在找工作的人~
也祝福還在這間公司的人~
※ 引述《sky820812 (楓江)》之銘言:
: 前因:
: #1LiEImwp (Publish)
: #1Lm4P4jT (Publish)
: #1NLeSWWH (Publish)
: #1NOhC2Kt (Hsinchu)
: #1NOsmWnZ(Hsinchu)
: #1NV9thMo (Salary)
: #1NbPTbQ5 (Hsinchu)
: #1NjMynlp (Hsinchu)
: #1NwCl2S0 (Hsinchu)
: 承上面那個
: 今天開了調解庭
: 心得是:法官讓人好安心啊。
: 在那位又要開始 作為一個人...等的時候
: 法官義正嚴詞的說這裡是公開場合,不希望變成刑事案件
: 那位瞬間就安靜了
: 喔,我的世界安靜了真好
: 如果那位下次忘了這件事,說不定瞬間變成刑事了?D
: 其實今天也沒有做什麼
: 畢竟我們要薪水但她不要給我們那個薪資
: 當然是調解失敗
: 確認調解失敗後,直接轉入言詞辯論
: 恩...主要都是法官問那位答
: 大概是要確認一下狀況吧
: 聽說答辯狀寫了好幾頁
: (但我還沒看)(辛苦看了那個答辯狀的法官)
: 然後那位想要多講什麼的時候,都會被法官擋下來
: 說我現在問你的是A,不要回答我B
: 真令人安心(?可以不用多聽那位講一些都快背起來的話
: 還說了一句做老闆的要心寬之類的吧?真令人愉悅
: 對於薪資某些不合理的扣除也提出了一點質疑(但時間問題下次繼續
: 雖然他講的時候我都默默地記了要怎麼回復那位的一些點
: 但完全沒輪到我說話2333
: 那位說的某些地方有點存疑(在法院還敢那樣啊...)
: 但因為時間關係,所以我都沒有說到
: 只能等下次了
: 關於勞工局針對那位給假資料的部分
: 因為不能主動提供給我們
: 所以也直接請法官函調了
: 聽說上面有如有造假願負法律責任的相關字眼
: (實際上也作假了)
: 趕快負責任吧~
: 目前是希望能在年底前結束
: 請保佑我們吧D
: 另外再度聲明
: 我們不會公開場合提供他的名字,
: 可以翻其他的,有人有猜出來,或者站內信詢問
: (如果有判決之後就可以指路去查了啦D)
: 雖然過了一年,但看到那位,我的心情還是很不舒服
: 她的答辯狀聽起來跟說明函差不多讓人不爽
: 回答的時候幾乎都在說想像的內容,或者說隱藏了什麼的東西
: 如果這次不經由司法完結,這大概會是一輩子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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