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擬新規 防棄養 買狗先上2小時生命 - 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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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林金池╱新北市報導】

流浪狗引發環保、市容、撲殺是否人道等問題,
新北市政府將規定,未來民眾購買犬隻,
須先上兩小時「生命教育課程」,
一旦寵物店違規偷賣,最高可罰一萬五千元。
另外將成立「動物保護警官」
,稽查虐待、棄養動物案件,
違規者要強制上課,最高還可處卅萬元。


新北市農業局昨天上午在市政會議上,
針對犬隻飼養問題研擬《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
,包括新設三部巡迴「寵物福利車」,
提供疫苗注射、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犬貓遺體免費處理等服務。
另外,也與動保團體合作,
實施偏遠地區犬貓絕育措施。

有鑑於虐待動物事件頻傳,
新北市將成立「動物保護警官」,
結合警察局等專業人力,
主動遏止虐待動物,
發現虐待、棄養動物行為,
依《動物保護法》最高裁處七萬五千元,
自治條例也可裁罰五千元到卅萬元,
並強制上兩小時講習課程。

另外,有意飼養犬隻民眾也必須先上兩個小時課程,
目前正委託規畫設計課程,
內容以飼主能力評估、如何飼養寵物、常見疾病介紹等,
讓想飼養寵物的民眾事前想清楚是否有能力飼養、善待寵物。

民眾取得課程認證後,
才能到寵物店購買,
避免一時衝動後的棄養潮。
若寵物店違規偷賣,
依法可處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罰鍰。

新北市農業局動物保護處長傅瀅濱表示,
上課主旨是讓部分一時興起的民眾「冷靜下來」,
並預先告知飼養的問題,讓民眾更清楚確定飼養的責任。

其他如違反強制打狂犬病疫苗、強制登記等措施,
將面臨一萬元到五萬元不等罰鍰。
傅瀅濱強調,
這些內容過去已明訂在中央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但僅限於公告,缺乏執行面,這次放在自治條例中,
顯示新北市執行決心。

相關自治條例正在市府法規會審議,
通過後送議會審查,順利的話,
最快今年底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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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2-02-23
一開始就打算用領養代替購買的飼主,不知是否比照辦理
Olive avatarOlive2012-02-25
領養應該也要比照辦理 畢竟也有可能三分鐘熱度
Hardy avatarHardy2012-02-25
努力推行是對的 不然又像是可憐的兔子們 ..
Andrew avatarAndrew2012-02-29
Andrew avatarAndrew2012-03-01
讚哦!
Zanna avatarZanna2012-03-02
推!新北市越來越好了~
George avatarGeorge2012-03-04
GREAT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03-08
這規定可以適用在寵物店,可是夜市賣動物的很難防阿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2-03-09
沒用! 立法 強制 上晶片 棄養 先關5年有期徒刑
Kumar avatarKumar2012-03-10
不管執行怎樣,推立意良好!!!!
Regina avatarRegina2012-03-11
這樣才對 只是很難執行吧 加油
Mason avatarMason2012-03-12
推!
James avatarJames2012-03-15
出發點很好~!可是我也覺得很難執行...如果寵物店私底下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03-15
雖然目前還有點粗糙,但至少有在朝這個方向努力還是值得肯
定!推~~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03-19
加油!!! 推
Hedy avatarHedy2012-03-24
加油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2-03-26
推!!
Joseph avatarJoseph2012-03-30
雖然可能有很多漏洞鑽 無法徹底執行 但至少動保有往前一步
Ethan avatarEthan2012-04-01
> <太好了!!!希望台灣真的會越來越重視動保!!!
Thomas avatarThomas2012-04-05
推!
Ursula avatarUrsula2012-04-10
超讚的!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