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林金池╱新北市報導】
流浪狗引發環保、市容、撲殺是否人道等問題,
新北市政府將規定,未來民眾購買犬隻,
須先上兩小時「生命教育課程」,
一旦寵物店違規偷賣,最高可罰一萬五千元。
另外將成立「動物保護警官」
,稽查虐待、棄養動物案件,
違規者要強制上課,最高還可處卅萬元。
新北市農業局昨天上午在市政會議上,
針對犬隻飼養問題研擬《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
,包括新設三部巡迴「寵物福利車」,
提供疫苗注射、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犬貓遺體免費處理等服務。
另外,也與動保團體合作,
實施偏遠地區犬貓絕育措施。
有鑑於虐待動物事件頻傳,
新北市將成立「動物保護警官」,
結合警察局等專業人力,
主動遏止虐待動物,
發現虐待、棄養動物行為,
依《動物保護法》最高裁處七萬五千元,
自治條例也可裁罰五千元到卅萬元,
並強制上兩小時講習課程。
另外,有意飼養犬隻民眾也必須先上兩個小時課程,
目前正委託規畫設計課程,
內容以飼主能力評估、如何飼養寵物、常見疾病介紹等,
讓想飼養寵物的民眾事前想清楚是否有能力飼養、善待寵物。
民眾取得課程認證後,
才能到寵物店購買,
避免一時衝動後的棄養潮。
若寵物店違規偷賣,
依法可處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罰鍰。
新北市農業局動物保護處長傅瀅濱表示,
上課主旨是讓部分一時興起的民眾「冷靜下來」,
並預先告知飼養的問題,讓民眾更清楚確定飼養的責任。
其他如違反強制打狂犬病疫苗、強制登記等措施,
將面臨一萬元到五萬元不等罰鍰。
傅瀅濱強調,
這些內容過去已明訂在中央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但僅限於公告,缺乏執行面,這次放在自治條例中,
顯示新北市執行決心。
相關自治條例正在市府法規會審議,
通過後送議會審查,順利的話,
最快今年底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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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引發環保、市容、撲殺是否人道等問題,
新北市政府將規定,未來民眾購買犬隻,
須先上兩小時「生命教育課程」,
一旦寵物店違規偷賣,最高可罰一萬五千元。
另外將成立「動物保護警官」
,稽查虐待、棄養動物案件,
違規者要強制上課,最高還可處卅萬元。
新北市農業局昨天上午在市政會議上,
針對犬隻飼養問題研擬《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
,包括新設三部巡迴「寵物福利車」,
提供疫苗注射、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犬貓遺體免費處理等服務。
另外,也與動保團體合作,
實施偏遠地區犬貓絕育措施。
有鑑於虐待動物事件頻傳,
新北市將成立「動物保護警官」,
結合警察局等專業人力,
主動遏止虐待動物,
發現虐待、棄養動物行為,
依《動物保護法》最高裁處七萬五千元,
自治條例也可裁罰五千元到卅萬元,
並強制上兩小時講習課程。
另外,有意飼養犬隻民眾也必須先上兩個小時課程,
目前正委託規畫設計課程,
內容以飼主能力評估、如何飼養寵物、常見疾病介紹等,
讓想飼養寵物的民眾事前想清楚是否有能力飼養、善待寵物。
民眾取得課程認證後,
才能到寵物店購買,
避免一時衝動後的棄養潮。
若寵物店違規偷賣,
依法可處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罰鍰。
新北市農業局動物保護處長傅瀅濱表示,
上課主旨是讓部分一時興起的民眾「冷靜下來」,
並預先告知飼養的問題,讓民眾更清楚確定飼養的責任。
其他如違反強制打狂犬病疫苗、強制登記等措施,
將面臨一萬元到五萬元不等罰鍰。
傅瀅濱強調,
這些內容過去已明訂在中央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但僅限於公告,缺乏執行面,這次放在自治條例中,
顯示新北市執行決心。
相關自治條例正在市府法規會審議,
通過後送議會審查,順利的話,
最快今年底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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