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比賽 獎金最高1萬元 - 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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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1.凡戶籍設於嘉義、臺南、屏東、臺東、澎湖者皆可參加。
2.每件作品須繳交103年9-10月統一發票5張。

◆收件日期
至103/10/15(以郵戳為憑)。

◆作品規格
以數位相機拍攝,沖洗成8*12英吋(A4)彩色相片,並附1,200萬畫素以上,
解析度至少300dpi之TIFF或JPG檔光碟。

◆評選標準
主題相關性25%、構圖及創意50%、品質25%。

◆獎勵方式
金牌獎1名,10,000元商品券及獎狀乙張。
銀牌獎1名,8,000元商品券及獎狀乙張。
銅牌獎1名,5,000元商品券及獎狀乙張。
優選10名,每名2,000元商品券及獎狀乙張。

其他詳細內容及活動報名表可連結網站下載:http://ppt.cc/Gc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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