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錢包,已送北昌派出所 - 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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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僅提供部分資料,失主請自行至派出所確認。
我是拿到派出所做筆錄時跟警員一起打開清點的,
裡面也有看到失主的證件,估計失主本人去領應該就ok。

拾獲時間:107年04月30日

拾獲地點:自強路某處

證件主人:張O如

內容物:一些現金、幾張卡...等等。

請失主至 吉安分局北昌派出所(北昌國小側門旁)認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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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scar avatarOscar2018-05-10
原PO拾金不昧,大推!!
Linda avatarLinda2018-05-14
推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