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機車肇逃再撞汽車釀火燒車2人活活燒死 - 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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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5日09:57
屏東縣崁頂鄉焚化爐前道路今天發生一起肇逃引起的嚴重火燒車事故,意外造成2死3傷。


清晨發時6許,一輛黑色休旅車在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前與機車擦撞,造成張姓機車騎士
(21歲)倒地受傷,但意外發生後肇事駕駛未停車察看,反而猛踩油門加速逃逸,逃了3
公里,在崁頂鄉中正路前再度肇事,高速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白色自小客車。

劇烈的撞擊力讓自小客車尾變形凹陷,打轉90度後,起火燃燒,車上兩人根本來不及逃生
就活活被燒死;肇事休旅車頭也嚴重毀損,駕駛洪裕維(21歲)及王姓乘客(29歲)也受
傷,2人終於無法再逃,只能留在現場。

消防局在自小車內發現2死者,但目前其身份不詳,3名傷者傷勢無礙,詳細事故原因仍有
待警方調查。(陳宏銘 洪振生/屏東報導)



消防人員以水柱灌救失火的汽車。翻攝畫面


被撞的汽車被燒得體無完膚。翻攝畫面


被撞的汽車被燒得四面全非。翻攝畫面


消防局指揮科通報:本16日6時57分崁頂鄉焚化爐前方,汽車追撞車禍案件導致前方車輛起
火,本局立即派遣崁頂、南州、潮州共計7車12人前往,到達現場立即布線出水搶救並發
現起火車輛車內發現兩名死者(資料不詳),另外一輛汽車駕駛疑似自離餘1名傷者由崁頂
91載送(王姓傷者 女性 29歲 胸痛 無明顯外傷 清醒 )送至輔英,現場一名疑似遭車禍波
及機車騎士自摔由南州91(張姓傷者 男性 21歲 清醒 肢體無力 疼痛)送至東港安泰,目
前車禍現場詳細狀況須等警員查詢後才可確認,已交轄區員警處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515/861809/

好可怕,肇事的有得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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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有麻賊,擾民不堪,王欲伐之,遂召義勇。是日,一女手持金戈、挑眉怒額而來,撕
榜立狀曰:「三日必除麻。」三日後果傳捷報,王大喜,詔之,問其姓名。曰:「妾無姓,
小名金。妾本男兒身,因家貧自宮欲上京為太監,道遇麻賊。麻賊毒辣,逼妾舔其後宮,
妾引以為辱,故討之。」王贊曰:「麻辣舔後宮,女人向前衝。」因其勇武,賜姓力,後
稱:力金。 撰者曰:「力似男兒身是女;金戈怒額破麻賊。」【南島軼聞錄-民明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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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5-20
肇事者動態:脫產中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5-25
應該是酒駕
Leila avatarLeila2016-05-30
有看到照片 車上的人被燒乾...
Erin avatarErin2016-06-04
如果又是酒駕或吸毒造成的,槍斃吧,這種垃圾一直害死別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6-09
準備脫產Ing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6-14
犯罪刑責太輕,誰會怕!
殺人都不會死刑了~
這就是台灣所謂的人權…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6-18
樓上講得好像前幾天沒有執行死刑一樣
Jacky avatarJacky2016-06-23
依照樓樓上的邏輯只要你亂丟垃圾就判死刑
以後就沒人亂丟垃圾了!
Kelly avatarKelly2016-06-28
鄭捷死刑是民意所歸,但是有多少殺人犯處死刑?
Harry avatarHarry2016-07-03
這就是大大所謂的秩序吧 呵
Doris avatarDoris2016-07-08
他只是說刑責輕就會少了嚇阻作用,這樣也能扯到丟垃圾判死刑
,看到死刑兩個字就發作,你自己的邏輯呢?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7-13
怎麼會起火... 難過噓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7-18
重刑就能阻止犯罪嗎? 況且先執行鄭捷死刑也是莫名其妙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6-07-23
捷運殺人案的家屬就是人,前面那四十幾個死刑犯的受害者家
屬就不是人了嗎?
Yuri avatarYuri2016-07-28
看到死刑就發作,這句話就原句奉還給您吧。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8-02
建議支持廢死的人去簽切結,他日如果這些人或其親屬不幸
成為受害者,不要出來叫叫叫。還有死刑不是用來防止犯罪
,是清垃圾用的。
Jacky avatarJacky2016-08-07
重刑不能預防所有犯罪,但至少嚇阻作用可以讓還有心智的人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8-12
不敢妄玩做壞事,今天罰責都訂在那邊了,明知故犯去踩線,
Megan avatarMegan2016-08-17

自己選擇的事自己承擔,廢死的人還在替他抱不平什麼?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8-22
踐踏被害者的不幸來裝聖人,才是真的泯滅良心吧!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8-27
太過分了!
Elma avatarElma2016-09-01
ˊˋ 同學...
Doris avatarDoris2016-09-05
願死者一路好走~不再痛苦。最好肇事者得到應有的教訓
。真心希望酒駕刑責能再加重,就不會有這麼多憾事發生
了。
Tracy avatarTracy2016-09-10
我弟被酒駕的撞死,判一年關不到一年就出來了!對方沒
錢所以沒賠!23歲的生命就這樣沒了~試問台灣的法律就
是這樣!請看看人家新加坡,刑期重才會怕…
Donna avatarDonna2016-09-15
垃圾人配上台灣的垃圾法官和法律
David avatarDavid2016-09-20
某k在高潮什麼...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09-25
某K,重刑無法遏止犯罪?照你無限上綱的說法扯到亂丟垃圾
判死刑的說法,那我是不是也可以無限上綱把你的說法變成
判刑無用幹嘛要刑罰?
Adele avatarAdele2016-09-30
本來判刑的目的就同時就擁有安撫社會及懲罰罪犯兩種功能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10-05
某k言語真的廢到笑
Tom avatarTom2016-10-10
"請看看人家新加坡,刑期重才會怕"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10-15
新加坡是不是好幾年沒有死刑過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10-20
可是我查到還有死刑阿,顯示新國刑責不重,才又有人犯死罪吧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10-25
希望勝利路違停跟貼電線桿廣告傳單都判死刑啦,拖這麼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