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分手,很過分嗎? - 同居
By Oscar
at 2010-06-23T21:42
at 2010-06-23T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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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最後我還是提出分手了,結果卻被說「是我的女王性格弄得他心灰意
冷」。但是七年下來,我漸漸找不到繼續相處的動力。
我生病的時候,在我的要求下陪我去附近的診所,卻感覺心沒跟著一起來。
因為他拿著一本八卦雜誌或一本漫畫,頭也不抬,一直到我領藥回家,就
急著鑽回電腦前。
我咳嗽的時候,他說「反正我常常這樣咳嗽」,跟他說喉嚨很癢不舒服的
時候,他說「用手抓一抓阿」。
家裡的衣服沒收垃圾沒到的時候,說我使喚他。沒有工作更應該多做一點
不是嗎?
不是嫌早餐店的打工時間太早直接拒絕說起不來,就是面試回來跟我現在
的工作比較,說我的工作輕鬆,不懂他去面試的那個職缺的辛苦繁重。
跟他說過的話沒兩天就忘記,還問我「我怎麼不知道你要去台中」,事實
上我還有問他要不要一起去。
洗澡出來差點滑倒,一點反應都沒有,還說沒聽到碰一聲跟我的叫聲,就
代表我沒事。
走路差點跌倒的時候,沒有攙扶一把,反而在旁邊看,還說「我看你在搞
笑什麼」。
自己不愛吃的東西,就說「我不懂怎麼會有人喜歡吃這麼噁心的東西」,
然後一臉吃到大便的表情。那個東西是我很喜歡吃的。
找他一起看動畫,叫我自己看;找他一起去旅行,叫我自己去。偶然一起
看了一個片段,一時聊起角色名我用了日文發音,就大聲對我說「叫你講
中文」。
他曾經對我很好的,在大太陽底下的馬路邊對我伸出手牽著我走過。曾經
躺在床上一起看魔戒,在男女主角親吻時吻過我的唇。幾乎每個星期去逛
同一個夜市也不厭煩,一起擠在電腦前面熱血沸騰的看完一集動畫。
只是現在消失了不見了被時間洪流淹沒了。
所以我提出了分手,也打聽了幾個搬家公司,如果他不肯搬走,我就請搬
家公司把他的東西搬回南部逼他走。因為我在台北,所以他離開家到台北
來,結果卻慢慢變質了。
這樣做的我,似乎很過分。但是我沒辦法繼續和他相處下去了。
--
冷」。但是七年下來,我漸漸找不到繼續相處的動力。
我生病的時候,在我的要求下陪我去附近的診所,卻感覺心沒跟著一起來。
因為他拿著一本八卦雜誌或一本漫畫,頭也不抬,一直到我領藥回家,就
急著鑽回電腦前。
我咳嗽的時候,他說「反正我常常這樣咳嗽」,跟他說喉嚨很癢不舒服的
時候,他說「用手抓一抓阿」。
家裡的衣服沒收垃圾沒到的時候,說我使喚他。沒有工作更應該多做一點
不是嗎?
不是嫌早餐店的打工時間太早直接拒絕說起不來,就是面試回來跟我現在
的工作比較,說我的工作輕鬆,不懂他去面試的那個職缺的辛苦繁重。
跟他說過的話沒兩天就忘記,還問我「我怎麼不知道你要去台中」,事實
上我還有問他要不要一起去。
洗澡出來差點滑倒,一點反應都沒有,還說沒聽到碰一聲跟我的叫聲,就
代表我沒事。
走路差點跌倒的時候,沒有攙扶一把,反而在旁邊看,還說「我看你在搞
笑什麼」。
自己不愛吃的東西,就說「我不懂怎麼會有人喜歡吃這麼噁心的東西」,
然後一臉吃到大便的表情。那個東西是我很喜歡吃的。
找他一起看動畫,叫我自己看;找他一起去旅行,叫我自己去。偶然一起
看了一個片段,一時聊起角色名我用了日文發音,就大聲對我說「叫你講
中文」。
他曾經對我很好的,在大太陽底下的馬路邊對我伸出手牽著我走過。曾經
躺在床上一起看魔戒,在男女主角親吻時吻過我的唇。幾乎每個星期去逛
同一個夜市也不厭煩,一起擠在電腦前面熱血沸騰的看完一集動畫。
只是現在消失了不見了被時間洪流淹沒了。
所以我提出了分手,也打聽了幾個搬家公司,如果他不肯搬走,我就請搬
家公司把他的東西搬回南部逼他走。因為我在台北,所以他離開家到台北
來,結果卻慢慢變質了。
這樣做的我,似乎很過分。但是我沒辦法繼續和他相處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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