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內湖站聯開案多重違失 監院糾正市府 - 台北內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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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Whwj5A ]

作者: OldTsai (老菜)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捷運內湖站聯開案多重違失 監院糾正市府
時間: Wed Nov 13 07:50:02 2013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陳璟民、陳慰慈/台北報導


捷運內湖站聯開案多重違失 監院糾正市府


監察院調查台北市政府辦理「捷運文湖線內湖站聯合開發案」,涉強制徵收民地「範圍踰

越交通事業所需,不符比例原則」,徵收所得的公有地轉給財團,「假公益之名,侵害憲

法財產權保障」,徵收後就變更都市計畫放寬條件,對原地主「違反誠信原則」,市府分

回比例低於原計畫,「有圖利業者之虞」,宛如新店線小碧潭站聯開案(美河市)翻版,

因此監察院昨天通過糾正市府多重違失。


市府:會根據糾正案改進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回應,尊重監院的糾舉,但目前北市府尚未收到糾舉文,如收到會再

依糾舉有關需要改進地方,加以調整。


本案為北市議員高嘉瑜檢舉,監察院輪派監委馬以工、林鉅鋃及李復甸調查;高抨擊,市

府強徵民地進行聯開,潤泰創新國際公司得標,但市府出寶貴的地,權益分配比率卻僅取

回卅二%,形同賤賣市產,依當地當年房地產行情概估損失一百廿億元。


李復甸說,人民土地被打著公益的招牌而徵收掉,事後變更使用用途,重新分割、讓售給

他人開發,除違背公平正義,也踰越公共事業、公益需要、政策必要


糾正案文指出,基地面積八千一百六十六平方公尺,北市府說要興辦交通事業,強徵全區

八十四.六五%土地,十五.三五%採有償撥用、接管或協議價購,但實際用於捷運設施

的土地僅占全區十二.六二%。


馬以工說,市府承諾原地主分回五十七.七七%,市府分得四十二.二三%,但變更都計

、放寬條件後,市府(新地主)分回約卅二%,潤泰分得約六十八%,前後相較,市府推

動過程「顯未兼顧政府最大權益,有圖利業者之虞」。


高嘉瑜質疑,市府九十一年五月與原地主協議並載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內容,九十二年元

月完成徵地,土地登記為捷運局所有,同年五月竟變更都計細部計畫,將全案商業使用面

積的上限規定改為下限規定,公共停車位設計數一千零八十二部,減為八百六十三部,六

簽報時任市長的馬英九總統核定。


馬以工批評,原交通用地變成一、二十層樓的建物,「最聰明的就是建商業,當住宅用」

,每間辦公室都設計獨立的衛浴、廁所,「與美河市有相似之處」;同時,潤泰減設機械

車位,省下成本近一億元,並多出二千三百廿五坪容積買賣,以當時每坪市價至少四十萬

元估算,增加獲利九億三千萬元,共達十億三千萬元,現在的價值更高。



新聞網址:http://goo.gl/g7Qd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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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3-11-17
糾正會痛嗎?
Doris avatarDoris2013-11-22
會有一點痛,過了之後會很爽
Daniel avatarDaniel2013-11-26
該入口袋的回扣 一毛都不會少
Rae avatarRae2013-12-01
發現是KMT中常委,最會變成没事嗎?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12-05
糾正有屁用 錢和回扣還不是貪爽爽
Queena avatarQueena2013-12-10
借轉在地板
Agatha avatarAgatha2013-12-15
最後是當庭釋放拉...球員 裁判都是自己人 你怎麼玩!
Bennie avatarBennie2013-12-19
什麼當庭釋放~~這是監察院又不是在法院~~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12-24
我的國小許姓同學家, 閩南建築紅瓦厝大概也被徵收掉了吧
Rae avatarRae2013-12-28
這樣才糾正?這根本是幾十年前的惡霸行為了,才糾正?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1-02
糾正也挽救不了什麼,也是不痛不癢建商喊聲謝謝招待擦擦嘴
Jack avatarJack2014-01-06
爆出來好一陣子了 記得板上看過相關新聞
Ina avatarIna2014-01-11
真的很討厭建商,希望無良建商老闆下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