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內湖站聯開案多重違失 監院糾正市府 - 台北內湖區
By Jacob
at 2013-11-13T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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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Whwj5A ]
作者: OldTsai (老菜)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捷運內湖站聯開案多重違失 監院糾正市府
時間: Wed Nov 13 07:50:02 2013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陳璟民、陳慰慈/台北報導
捷運內湖站聯開案多重違失 監院糾正市府
監察院調查台北市政府辦理「捷運文湖線內湖站聯合開發案」,涉強制徵收民地「範圍踰
越交通事業所需,不符比例原則」,徵收所得的公有地轉給財團,「假公益之名,侵害憲
法財產權保障」,徵收後就變更都市計畫放寬條件,對原地主「違反誠信原則」,市府分
回比例低於原計畫,「有圖利業者之虞」,宛如新店線小碧潭站聯開案(美河市)翻版,
因此監察院昨天通過糾正市府多重違失。
市府:會根據糾正案改進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回應,尊重監院的糾舉,但目前北市府尚未收到糾舉文,如收到會再
依糾舉有關需要改進地方,加以調整。
本案為北市議員高嘉瑜檢舉,監察院輪派監委馬以工、林鉅鋃及李復甸調查;高抨擊,市
府強徵民地進行聯開,潤泰創新國際公司得標,但市府出寶貴的地,權益分配比率卻僅取
回卅二%,形同賤賣市產,依當地當年房地產行情概估損失一百廿億元。
李復甸說,人民土地被打著公益的招牌而徵收掉,事後變更使用用途,重新分割、讓售給
他人開發,除違背公平正義,也踰越公共事業、公益需要、政策必要。
糾正案文指出,基地面積八千一百六十六平方公尺,北市府說要興辦交通事業,強徵全區
八十四.六五%土地,十五.三五%採有償撥用、接管或協議價購,但實際用於捷運設施
的土地僅占全區十二.六二%。
馬以工說,市府承諾原地主分回五十七.七七%,市府分得四十二.二三%,但變更都計
、放寬條件後,市府(新地主)分回約卅二%,潤泰分得約六十八%,前後相較,市府推
動過程「顯未兼顧政府最大權益,有圖利業者之虞」。
高嘉瑜質疑,市府九十一年五月與原地主協議並載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內容,九十二年元
月完成徵地,土地登記為捷運局所有,同年五月竟變更都計細部計畫,將全案商業使用面
積的上限規定改為下限規定,公共停車位設計數一千零八十二部,減為八百六十三部,六
月簽報時任市長的馬英九總統核定。
馬以工批評,原交通用地變成一、二十層樓的建物,「最聰明的就是建商業,當住宅用」
,每間辦公室都設計獨立的衛浴、廁所,「與美河市有相似之處」;同時,潤泰減設機械
車位,省下成本近一億元,並多出二千三百廿五坪容積買賣,以當時每坪市價至少四十萬
元估算,增加獲利九億三千萬元,共達十億三千萬元,現在的價值更高。
新聞網址:http://goo.gl/g7Qd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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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dTsai (老菜)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捷運內湖站聯開案多重違失 監院糾正市府
時間: Wed Nov 13 07:50:02 2013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陳璟民、陳慰慈/台北報導
捷運內湖站聯開案多重違失 監院糾正市府
監察院調查台北市政府辦理「捷運文湖線內湖站聯合開發案」,涉強制徵收民地「範圍踰
越交通事業所需,不符比例原則」,徵收所得的公有地轉給財團,「假公益之名,侵害憲
法財產權保障」,徵收後就變更都市計畫放寬條件,對原地主「違反誠信原則」,市府分
回比例低於原計畫,「有圖利業者之虞」,宛如新店線小碧潭站聯開案(美河市)翻版,
因此監察院昨天通過糾正市府多重違失。
市府:會根據糾正案改進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回應,尊重監院的糾舉,但目前北市府尚未收到糾舉文,如收到會再
依糾舉有關需要改進地方,加以調整。
本案為北市議員高嘉瑜檢舉,監察院輪派監委馬以工、林鉅鋃及李復甸調查;高抨擊,市
府強徵民地進行聯開,潤泰創新國際公司得標,但市府出寶貴的地,權益分配比率卻僅取
回卅二%,形同賤賣市產,依當地當年房地產行情概估損失一百廿億元。
李復甸說,人民土地被打著公益的招牌而徵收掉,事後變更使用用途,重新分割、讓售給
他人開發,除違背公平正義,也踰越公共事業、公益需要、政策必要。
糾正案文指出,基地面積八千一百六十六平方公尺,北市府說要興辦交通事業,強徵全區
八十四.六五%土地,十五.三五%採有償撥用、接管或協議價購,但實際用於捷運設施
的土地僅占全區十二.六二%。
馬以工說,市府承諾原地主分回五十七.七七%,市府分得四十二.二三%,但變更都計
、放寬條件後,市府(新地主)分回約卅二%,潤泰分得約六十八%,前後相較,市府推
動過程「顯未兼顧政府最大權益,有圖利業者之虞」。
高嘉瑜質疑,市府九十一年五月與原地主協議並載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內容,九十二年元
月完成徵地,土地登記為捷運局所有,同年五月竟變更都計細部計畫,將全案商業使用面
積的上限規定改為下限規定,公共停車位設計數一千零八十二部,減為八百六十三部,六
月簽報時任市長的馬英九總統核定。
馬以工批評,原交通用地變成一、二十層樓的建物,「最聰明的就是建商業,當住宅用」
,每間辦公室都設計獨立的衛浴、廁所,「與美河市有相似之處」;同時,潤泰減設機械
車位,省下成本近一億元,並多出二千三百廿五坪容積買賣,以當時每坪市價至少四十萬
元估算,增加獲利九億三千萬元,共達十億三千萬元,現在的價值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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