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學生回家算成績 狼師性侵遭判4年 - 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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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http://ppt.cc/Mcmc

【蔣永佑╱台北報導】一名黃姓男子二○○四年擔任花蓮某學校體育老師及該校排球隊教
練時,藉口幫忙計算體育成績,將一名女學生騙回住處性侵,事後還要求女學生不可張揚
,否則會被其妻控告妨害家庭。最高法院認為黃男犯行為社會道德、法理所不容,嚴重戕
害女學生人格,日前判決他四年二月徒刑定讞。

還要求不可張揚
事發後,黃男(四十三歲)已立刻遭學校解聘,卻在偵審過程中另被查出他不僅性侵該名
女學生,事後數度在女學生同意下發生性關係,還以相同手法與數名排球隊女學生大搞曖
昧及上床,還拍性愛光碟,女學生為他爭風吃醋,球隊分崩離析。
黃男在二○○四年六、七月間某日下午二時許,假借協助計算體育成績為由,將一名十六
歲的高一女學生騙回自己住處。黃男在臥房內先從後方抱住女學生,撫摸其胸部及下體,
接著不顧女學生抵抗,大聲恫嚇女學生不准亂動,進而性侵得逞。
黃男事後要求女學生不可張揚,否則他就無法當老師,女學生還會被其妻控告妨害家庭,
但黃到案卻全盤否認性侵。最高法院認為,黃男身為教師性侵女學生又否認犯行,惡性重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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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為人師表

這在很多年就聽說過,怎麼還可以任教這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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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3-10-31
這篇是2010的[舊]聞,也處分了,記者重新複製貼上罷
了,個人認為這只會成受害者三度傷害的行為
Doris avatarDoris2013-11-01
才4年2個月
Rae avatarRae2013-11-02
我記得這是三年前的欸!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11-03
是因為官司到近日才判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