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財產繼承可以提前做嗎?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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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在我高一時離婚到現在已有7~8年多了我和我弟是跟著我母親這幾年來都沒有我父親的下落所以會擔心是否發什了什麼意外我父親為人好賭欠債我擔心萬一那天他突然的離開人世我和我弟不知道債務突然轉到我和我弟身上怕等到知道已經來不及了我母親在去年因為重病過世了目前剩我和我弟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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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12-24
有關繼承的權力及義務,是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民法第1147條)繼承權事先拋棄無效(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49點)拋棄繼承權之期限,是從知悉得為繼承時起算(民法第1176條第2項)依版主之例,可於知悉(接獲通知)令尊死亡時起三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所轄地方法院,提起拋棄繼承權之聲請。��
Megan avatarMegan2011-12-27
==不過你可以先查查放棄服養父親的條文是你現在可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