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限定繼承問題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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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家中有個繼承事件.知識檔上看了許多有關拋棄與限定繼承.而我的問題是被繼承者的勞保退休金我們已領(第一順位).而後發現被繼承人有欠銀行債務(因多過退休金又沒財產).請問我可以在辦拋棄繼承嗎(所有有繼承權人)..事發不到2個月.另如我們拋棄後.需要付其他責任嗎...謝謝精通法律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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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avatarRobert2008-04-25
勞工保險退休金,若約定為受益人得到者,你可以放心,其不計入遺產。但若已經被繼承人領取放入帳戶內者,視同被繼承人之遺產,繼承遺產也要繼承債務。惟今之計,就是繼承人名義下,不可有任何財產(包含不動產.動產)。遺產及贈與稅法(民國93年06月02日修正)第16條: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Doris avatarDoris2008-04-25
不行~因為你已經領了錢就等於你已繼承了,所以你也就沒辦法辦理拋棄繼承~無論時間長短,你已經領錢了已經繼承了,所以不能因為你不知道他負債多少而再辦理拋棄,因為這是你早在要繼承的時候就應該知道的事~你那時應該要辦理限定繼承,例如:你辦理限定繼承後,你領有1000萬,但是你欠150
Edwina avatarEdwina2008-04-26
你可以用限定繼承故名思義你可以只選你想要繼承的東西不想要的就不用繼承動作要快點哦印象中期限只有兩個月不然就會被視為當然繼承就得全部繼承...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