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小時後的經歷有點長)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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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在於父親把房子拿去抵押投資股票賠錢然而付不出貸款而寄來催繳單過不久又寄來現金卡信用卡的催繳單這時候才知道房子被拿去抵押了還知道父親為了不讓我們知道已卡養卡~領出來的錢在去繳一個月要繳抵押的房子跟其他卡的錢一個月至少要繳八萬多因母親是家庭主婦只有偶爾做做家工~就是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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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la avatarLeila2009-11-17
1.父親的戶籍依然在此房屋者,房屋所有權人可依戶籍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以房屋所有權人身分,申請將其戶籍遷出至戶政事務所。應備文件:房屋所有權狀、房屋所有權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以上均為正本),至房屋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但因父親為你的直系血親�
Faithe avatarFaithe2009-11-18
一般而言,父母配偶與子女(孫子女可能尚小),應該是第一時間得知繼承事實發生,(因為得處理喪葬事宜),其它順位的繼承人多是待前一順位的繼承人寄送存證信函告知後,才得以"知悉"獲得繼承權。所以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就是版大所謂的證明了!向法院宣告失蹤達法定期限而被宣告死�
Jacky avatarJacky2009-11-17
但切記的是在得知父親死亡時,還是必須至稅捐處申請父親的遺產清冊,並將遺產清冊呈報法院,如此才能正確釐清遺產債務之正確性,也才完整的完成新法之限定繼承規............重點...
Hedwig avatarHedwig2009-11-15
父母親離婚夫妻關系就不存在了拋棄繼承是要死亡才能辦理自己到法院書面辦理拋棄繼承就可是從你知道父親死亡的那天算起法拍父親的房子母親已買下了是不是以登記為母親是所有權人房子所有權人是母親名下就跟父親沒關西大概知的供參考你還是要多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