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公司上班在斗南,同仁在106/11月發生車禍事故
我於1/3上午致電詢問斗南調解委員會如何申請調解
電話中的廖小姐告知若要申請調解,必須要有對方的住址才能受理
我於電話中告知廖小姐
我從網路上得到的相關資訊是調解委員會應先接受我們的調解申請然後行文給警察局
警察局收到文後會回簽對方資訊給調解委員會已利作業
但電話中廖小姐相當堅持一定我們先去警察局要對方住址。
我只好在中午時後前往警察局申請住址,也同時再次與警察先生確認
確認流程應該我所說得這樣,但警察只能苦笑並提供資訊
下午1:30分到斗南調解委員會
一進入後看到一位約60歲男性與旁邊一位約50歲女性
並告知我要申請調解,男性第一句話就是,申請到住址了沒(看來有BEAR來)
當下我與男性辦事人員反映
「按照行政流程,你應該先收受我的申請,你們才行文去警察局要求對方住址,而並非要
求民眾直接去警察局要求對方個資,這樣有讓民眾及警方陷於違法疑慮」
該男性辦事人員這時竟咆哮的說,民眾有這麼大嗎? 你來申請我就要收?
你沒住址資料不全,我也是不收的啦~~
全台灣調解會就是這樣,我們沒有再幫你們要對方住址的,你們要自己想辦法
我們做義務的耶!!!
當下我馬上跟該男性辦事員表達抗議這種說法,但該男性辦事員直接表示拒絕接受我的申
請,並直接揮手趕人
走到門口,我忽然有點感受到甚麼叫做高級公務人員,最後想跟大家分享的是
請堅持讓調解委員會發文去警政單位要對方的個資,不要自己傻傻的去要個資,對方有可
能因為這樣反咬一口,關於要對方個資這件事情,讓機關跟機關去行文就好,我們民眾反
而請第三方機構協助即可,不過理論上事實是…會互相打太極啦……最後請幫QQ一下
--
我於1/3上午致電詢問斗南調解委員會如何申請調解
電話中的廖小姐告知若要申請調解,必須要有對方的住址才能受理
我於電話中告知廖小姐
我從網路上得到的相關資訊是調解委員會應先接受我們的調解申請然後行文給警察局
警察局收到文後會回簽對方資訊給調解委員會已利作業
但電話中廖小姐相當堅持一定我們先去警察局要對方住址。
我只好在中午時後前往警察局申請住址,也同時再次與警察先生確認
確認流程應該我所說得這樣,但警察只能苦笑並提供資訊
下午1:30分到斗南調解委員會
一進入後看到一位約60歲男性與旁邊一位約50歲女性
並告知我要申請調解,男性第一句話就是,申請到住址了沒(看來有BEAR來)
當下我與男性辦事人員反映
「按照行政流程,你應該先收受我的申請,你們才行文去警察局要求對方住址,而並非要
求民眾直接去警察局要求對方個資,這樣有讓民眾及警方陷於違法疑慮」
該男性辦事人員這時竟咆哮的說,民眾有這麼大嗎? 你來申請我就要收?
你沒住址資料不全,我也是不收的啦~~
全台灣調解會就是這樣,我們沒有再幫你們要對方住址的,你們要自己想辦法
我們做義務的耶!!!
當下我馬上跟該男性辦事員表達抗議這種說法,但該男性辦事員直接表示拒絕接受我的申
請,並直接揮手趕人
走到門口,我忽然有點感受到甚麼叫做高級公務人員,最後想跟大家分享的是
請堅持讓調解委員會發文去警政單位要對方的個資,不要自己傻傻的去要個資,對方有可
能因為這樣反咬一口,關於要對方個資這件事情,讓機關跟機關去行文就好,我們民眾反
而請第三方機構協助即可,不過理論上事實是…會互相打太極啦……最後請幫QQ一下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