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果菜市場強拆小英住處絕食 民眾送醫 -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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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果菜市場強拆小英住處絕食 民眾送醫救治

2016-10-30 13:24聯合報 記者廖炳棋╱即時報導

自救會成員送醫救治。圖/翻攝自救會臉書

高雄果菜市場不義徵收住戶自救會,會長吳富雄(72歲)27日與自救會成員前往總統蔡英

文位於北市敦化南路二段的住家大樓樓下絕食抗議,吳富雄今早卻因為體力不支健康惡化

,在廁所昏倒送醫急救。

根據在場人士轉述,吳富雄原本在帳棚內休息,今天早上八時許他在成員攙扶下,前往小

英住處對面大樓上洗手間,但卻發生排尿障礙情況,不久就有昏迷現象,在場人士立即撥

打一一九,救護車趕到後將吳富雄送往醫院救治。

自救會表示,抗爭居民22日先在高雄絕食,但陳菊卻在27日凌晨以怪手強拆回應。吳富雄

27日到蔡英文總統住宅前絕食,所求不過是盼望總統能與居民溝通,促成平等協商。但是

,總統府全不回應。

據了解,這幾天在小英家樓下參與絕食抗議的人數,少則三、四人;多則八、九人,吳富

雄昏倒送醫後,自救會將在今天傍晚五點在小英住家樓下舉辦記者。

http://udn.com/news/story/1/205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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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6-10-30
所以是發現高雄沒人理他,就跑去臺北鬧是吧?
Necoo avatarNecoo2016-10-31
沒辦法,因為他是個要錢的垃圾
Liam avatarLiam2016-10-31
高雄人是完全知道那邊在鬧的都只是要凹政府更多錢
Lucy avatarLucy2016-10-31
跑到台北還是沒人理
Ursula avatarUrsula2016-11-01
強拆小英住處
Emily avatarEmily2016-11-01
昨天的彩虹遊行有繞過去,這個消息會擴散出去吧…
Hazel avatarHazel2016-11-01
正港死都要錢
Ingrid avatarIngrid2016-11-01
浪費健保的三寶
Eden avatarEden2016-11-02
佔國有地可以合理化,那我也要
Agatha avatarAgatha2016-11-02
當初給他們錯誤的希望才會把事情搞成這樣
絕食怎麼不是那群左膠去絕 叫老人家去
Edith avatarEdith2016-11-02
尤其某個聲援的律師現在跑去奧地利
Tom avatarTom2016-11-02
我是不認同住戶的訴求 但我更厭惡那群
只想消費弱勢者的左膠們 你們遲早會下地獄
Tom avatarTom2016-11-03
徵地還叫住戶不要去領錢要退土地 現在還說人侵佔
Carol avatarCarol2016-11-03
啊..不是千杯千杯 再千杯嗎?
Yedda avatarYedda2016-11-03

麼有良心就代替吳伯伯絕食 別在網路上嘴砲
Poppy avatarPoppy2016-11-04
真的 一堆搧風點火的覺青 早晚下地獄
Cara avatarCara2016-11-04
啊 這麼正義 就去現場罵自救會 別躲在電腦後罵人
Eden avatarEden2016-11-04
如果佔國有地可領1290萬 那當然要佔
Andy avatarAndy2016-11-04
我中立 沒政黨傾向 也不投票
Enid avatarEnid2016-11-05
很明顯 這全都是李登輝 陳水扁 蔡英文 陳菊的錯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11-05
徵收人民土地可以不花一毛錢..而且徵了之後放著不用
這樣還會有人挺? 問問市政府 用那一條法律徵收土地
Freda avatarFreda2016-11-05
市政府也答不出來?當然不敢公開辨論啊...
80%的地主同意徵地 是符合那一條法律啊..
Eden avatarEden2016-11-05
真的那麼理直氣壯 隨便來一個官員 幾個法律顧問
Hedy avatarHedy2016-11-06
在公開場合把自救會 辯到 無話可說不就好了嗎..
Puput avatarPuput2016-11-06
這樣不是可以少浪費一些社會資源嗎?自救會也同意啊
出來公開辯論就不抗爭不是嗎...一切可以落幕
Belly avatarBelly2016-11-06
自救會無話可說也不會離開的 因為$$$
Puput avatarPuput2016-11-07
為什麼一定要跟你辯論 你誰啊
George avatarGeorge2016-11-07
可以拆就快拆了 拖那麽久真浪費社會資源
還要看覺青跳針浪費ptt版面
Madame avatarMadame2016-11-07
上面的po就是標準的蠢糞青
Emily avatarEmily2016-11-07
就是一個只想出名的爛cx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11-08
有人超正義的都沒去絕食了 還叫支持拆的去絕食 科科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11-08
所謂的 三千杯的施政態度 就是 這樣嗎?
Ula avatarUla2016-11-08
所謂的協調會就是單方面的 宣讀聖旨?連會議記錄也沒
這種政府還真是野蠻啊..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11-08
不爽看要游去哪裡 啊 可能哪裡都沒台灣好講話 哪裡
都會拆更快 只能死賴在台灣跳針了
Olga avatarOlga2016-11-09
貪得無厭,在黨工最愛的中國早被私下處理掉了
Lydia avatarLydia2016-11-09
貪啊!一個貪財一個貪名聲
Erin avatarErin2016-11-09
這種po真可憐...
Linda avatarLinda2016-11-10
在這裡講沒有意義的話 有比較高明嗎? 呵...
Rachel avatarRachel2016-11-10
除了漫罵 還能說出什麼 能讓人信服的話嗎?
Mary avatarMary2016-11-10
話說某po怎麼沒去絕食宣揚你的蠢理念呢?連話都說
不清...
歐,那你又說了啥?權狀呢?
又要跳針?
Daniel avatarDaniel2016-11-10
只會躲在電腦後面罵人的人 又多高明呢?
怎麼不去自救會面前 罵呢? 呵...
George avatarGeorge2016-11-11
你還是搬去無人島吧!連法律都不守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11-11
我去罵囉......目前人在台北
不像某人...還是我需要po照給你呢?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11-11
就是覺得你們這些不管別人死活的糞青很垃圾,拍拍
屁股就走人
Emma avatarEmma2016-11-11
躲在電腦後面的你也是一個...蠢糞青
Kyle avatarKyle2016-11-12
噗.....呵..躲在人群之中罵吧!..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11-12
不要只會嘴砲...有辦法就覺醒絕食啊......這樣還比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11-12
歐,並沒有歐,我可是在他面前念他浪費社會資源
看來只會嘴砲啊你...啥事都不做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11-13
呵.原來是念啊..哈.哈..哈..哈..哈..哈.
你應該要單獨當著他們的代表律師面前 罵才對啊..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11-13
歐,事實就是你只有一張嘴啊......哈哈
Agatha avatarAgatha2016-11-13
對不起,我是在他律師前罵貪財...他也不敢回啥...
啊就貪啊......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11-13
喔喔!! "念他浪費社會資源"..哈..哈 ..哈..哈..哈..
Kyle avatarKyle2016-11-14
除了浪費資源還貪財
某人就是沒勇氣絕食抗議......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11-14
貪財? 你不是一向都罵人蠢的嗎? 怎麼不罵蠢律師咧.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1-14
果然是個癟三......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11-14
我沒有你蠢到在別人面前誹謗
Then?你做了啥?
Joseph avatarJoseph2016-11-15
趁著混亂在罵人..看你好像罵每一個和你意見不同的
在日常生活你也敢這樣動不動就罵人嗎? 不敢吧!!
Susan avatarSusan2016-11-15
歐,然後?
你不也是嗎?
乖,你只知道糞青...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11-15
不然怎麼能活到 現在...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11-16
我做什麼..我講道理 解釋過程給不懂的人聽嗎
光是罵人能解決什麼呢?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11-16
是嗎?看來不是道理而是偏見
否則...你會這麽可憐?
Andy avatarAndy2016-11-16
我講的話 也一句也答不上來啊...
呵..問你市政府徵地80% 同意 是那條法律 你也不知道
道吧!!
Kelly avatarKelly2016-11-16
你大概也只會 法律判決勝訴..這樣而己啊..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11-17
你先解決沒權狀這事吧!別跳針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11-17
所以說你只會趁著 混亂的現場 上去念個幾句 這樣
這代表你有罵了....哈..哈..
Hardy avatarHardy2016-11-17
沒權狀..還能領1290萬元...你確定你有用過腦袋??
Jacky avatarJacky2016-11-17
農業局的官員 都來糾正你的錯誤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11-18
一方面不承認會長有所有權也不承認長輩留下的權利
一方面還發放 1290 萬的補償金 這算什麼 ..
Jacky avatarJacky2016-11-18
其他有土地的小地主 好像也不過一百多萬元而己
就簡單問一句 市政府是用"那一條法律"來徵地的
連市政府都答不出來了..何況是你 只會罵人的..呵..
Jake avatarJake2016-11-18
我知道你大概又要跳針到 71年法院判勝訴對不對..
Una avatarUna2016-11-19
我幫你先跳了..你就別跳了..
Eartha avatarEartha2016-11-19
會長那至少40年以上的老舊房子 值得了 1290萬
Una avatarUna2016-11-19
賣地給會長的蔡姓地主說 地賣給會長了 法院也公證過
是在徵地之前完成交易,會長也說地是他的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11-19
啊 你市政府不承認你 土地補償金要給誰 不用給了??
給蔡姓地主 蔡姓地主也不收啊..
Hedda avatarHedda2016-11-20
政府官員就說一套 做一套嘛..不承認會長所有權
就別給會長那麼多錢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1-20
已經拆例 可以別跳針了嗎 看到都膩了 你自己想想你
講的那套如果有人鳥你 新聞板面早比一例一休大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11-20
覺青也要懂的看風向 媒體當地居民社會輿論都不在你
這邊的時候 就該換戰場了
Ivy avatarIvy2016-11-20
..講點有用的話好嗎?...那大埔被強拆後為何還鬧?
Susan avatarSusan2016-11-21
噗..大埔張藥房 附近的居民也都支持 拆的
還千人支持縣長拆張藥房 還打算要包車北上抗議咧
Andy avatarAndy2016-11-21
你還以為能鬧到跟大浦一樣?醒醒啦 蔡英文不會鳥你
們的
Elvira avatarElvira2016-11-21
蔡英文寧願支持同志也不會鳥你們 這就是風向 懂?
Kama avatarKama2016-11-22
也對..那民進黨就承認欺壓人民吧!!
George avatarGeorge2016-11-22
大浦多少版面 你們多少版面 自己摸摸lp想一想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11-22
喔..國民黨在高雄被打趴了..當然沒有力量支援囉..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11-22
這也算是住戶自做自受 投陳菊...
Sandy avatarSandy2016-11-23
可憐喔 有本事去丟陳菊鞋啦 覺青還要靠政黨?
Joseph avatarJoseph2016-11-23
你以為大埔事件 背後沒政黨嗎?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11-23
K90209 大埔事件時 你是不是支持強拆大埔的人啊..
Enid avatarEnid2016-11-23
所有呢 你們就弱到找不到政黨挺啊 可憐 不然民進黨
在苗栗是有多厲害?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11-24
辯到無話可說 XD 這是民國幾年的想法了...
Joe avatarJoe2016-11-24
你管我怎麼看大埔? 我是高雄人我管到大埔幹嘛啦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11-24
你以為每個人都覺青無役不與喔
Isla avatarIsla2016-11-25
喔..是嗎? 你不談高雄以外的話題..真的嗎..
Carol avatarCarol2016-11-25
覺青連人家談什麼話題都要管? 哈哈哈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11-25
我洗翻在八卦發費紋啦 爽了嗎 可惜對大埔沒興趣啦
可以嗎
Regina avatarRegina2016-11-25
沒有..只是不信你只談高雄的話題...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1-26
k90209 (k90209)
[問卦] 不覺得日月潭賣茶葉蛋的阿婆很可憐嗎?
[問卦] 台大管院到底強不強啊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11-26
我看你管很多啊...好像不只管高雄以外的話題
Jacky avatarJacky2016-11-26
大埔帶的風向 跟 果菜市場 非常的像
Zanna avatarZanna2016-11-26
大埔先指責張藥房 違建 出租 另有豪宅..
Ula avatarUla2016-11-27
一千多坪的違建工廠,一坪給你地上物拆除補助一萬,
1290萬個人覺得正常啊,今天如果不是沒有地權也不是
違建,這比補償金遠超過這價格。而且要不是有違建超
過一定年度,拆除也要補償,他還真的拿不到錢。
Iris avatarIris2016-11-27
E52大我糾正你很多次了..我都累了..你可以思考過再
Hedda avatarHedda2016-11-27
發言嗎? 你確定會長是 滿滿的一千坪工廠??
Regina avatarRegina2016-11-28
那我問你會長所佔的"土地" 補償金要給誰??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11-28
E52大等等..你的意思是說我去佔個一萬坪的國有地
Olive avatarOlive2016-11-28
市政府要用時就要給我一億以上是不是...
Joseph avatarJoseph2016-11-28
期待動工的一天 耶
Puput avatarPuput2016-11-29
請問E52大用鐵皮圍起來可以嗎?政府真的會給一億嗎?
Ethan avatarEthan2016-11-29
啊我就是洗翻在高雄發費紋 但是對大埔沒興趣 懂?
啊我就是洗翻在八卦發費紋 但是對大埔沒興趣 懂?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11-29
我管很多 但不想管大埔 懂?
Eden avatarEden2016-11-30
好好好...你高興就好..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11-30
先讓我搞清楚soscoco大你在網路任意的罵我及自救會
Jack avatarJack2016-11-30
還有其他跟你意見不合的人"蠢"嘛
然後到了現實生活 遇到意見不合的 或自救會成員
你就改罵 "浪費社會資源" 和 "貪財" 因為你怕被告
Cara avatarCara2016-11-30
誹謗是不是..你還覺得你自己很聰明是不是這樣啊..
你還真是始終如一 的 鍵盤勇氣啊 ...好勇敢喔!!!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12-01
會長有分到店面嗎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12-01
感覺是會長跟原蔡姓地主的買賣出了問題
Poppy avatarPoppy2016-12-01
我也糾正你到累了,法院公證完沒有登記,土地糾紛是
找原地主還是在那邊叫囂?他買下來做工廠是自救會說
過的,就在你上次貼出來的文章。來,老話一句,自救
會為什麼騙人,說有土地結果發現沒登記的沒權狀的。
說蔡盧家後人簽名反對,到現在他們人呢?說這裡是國
有地,那你們在國有地上面沒繳稅過了四十幾年?自救
會是民間組織,騙人還不用道歉說明,然後派你一個不
知道是不是間諜來害自救會的人整天在這邊跳針?然後
,在一定年限的違建,在拆除時本來既有補償金,你連
這個都不知道?你在民國七十七年前用鐵皮弄一個屋子
在國有地,到現在都沒有被趕走的話,政府要收回就要
出補償金,這也是為什麼吳會長還有千萬補償金。
Xanthe avatarXanthe2016-12-01
po大 你確定自救會會長買的是土地?
Sarah avatarSarah2016-12-02
他買"權利"的時候 我相信他早就知道"土地"有爭議
Hardy avatarHardy2016-12-02
那他為什麼還要買? 還一次買了好幾戶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12-02
我也相信你不是在地人 因為沒有在地人支持他們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12-03
請幾個涉世未深的年輕學生當奮青 幫他們讚聲
我也滿可憐那些學生 被騙去利用當擋箭牌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12-03
如果自救會有理 里長區長議員 沒一個出來幫忙說話?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12-03
連當地里長都贊成開路改建了 里長不為里民發聲?
James avatarJames2016-12-04
樓上切中要點 自救會會長就是投資血本無歸而已阿
Lauren avatarLauren2016-12-04
如果是會長跟原蔡姓地主的買賣問題 會長要請求賠償
的應該是原蔡姓地主 還比較可能勝訴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2-04
樓上幾位點到那位蠢糞青的痛處了...
那位po就是個來亂的糞青
Noah avatarNoah2016-12-04
本來已經不想讓他下汐下景...就跟他拉底塞
沒想到他還真的在秀下限
Puput avatarPuput2016-12-05
他還真的蠢到以爲現在抗議的都曾擁有土地所有權
Olive avatarOlive2016-12-05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觀念 其實也沒有必要怪罪誰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12-05
或許po大 沒有深入了解到事情的暗黑面
Hedy avatarHedy2016-12-06
當然有爭議 一定就會有人被犧牲 沒辦法兩全其美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12-06
為了都市開發 市府也會盡可能補償他們
Andy avatarAndy2016-12-06
只是看到這些人貪得無厭的模樣 很難讓人同情他們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12-06
chingsun你是太年輕還是涉世未深呢? 里長什麼身份.?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2-07
看一下 大埔強拆時 大埔里長如何帶里民支持的
Mia avatarMia2016-12-07
你自己看那新聞 都說 大埔都沒人支持張藥房
Doris avatarDoris2016-12-08
張藥房被指責 違建 出租 不住那裡 還另外有豪宅
這手法何其的相似 你說的那群里長 看起真像大埔里長
Iris avatarIris2016-12-08
那群異常相似..而且訴求路那通 財就通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2-08
住戶抗議的是40年前的違法徵收而不是現在的開路治水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12-09
另外會長本身是有長輩留下的權利和用買的土地所有權
Andrew avatarAndrew2016-12-09
蔡姓地主本身也是自救會律師的客戶在幫會長討回土地
一塊 土地只能一個人領補償金 難道還能蔡姓地主領一
Liam avatarLiam2016-12-09
你自己看那新聞 都說 大埔都沒人支持張藥房
Carol avatarCarol2016-12-09
次土地補償金 會長領一次 補償金嗎?
George avatarGeorge2016-12-10
另外e52大 官員說會長可以領1290萬是 法定400多萬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12-10
非法定800多萬..補償廠房還有分法定 非法定啊..
不要再幻想1290萬是會長建物的補助金好嗎?
George avatarGeorge2016-12-10
http://goo.gl/nDYqwp 律師的發言可以看一下
Rachel avatarRachel2016-12-10
大埔跟本件看來是無法類比 大埔行政法院判決 都認為
徵收違法 只是客觀上已經拆除 無法回復原狀 還有就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2-11
是告內政部 內政部對於執行是否能回復並沒有權限
簡單說 要告要連苗栗縣政府一起告 但基調上法院就是
認為大埔案徵收違法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12-11
這件基本上法院是認定徵收合法 雖然在時間點上
現在的法院跟以前可能沒法比啦 不過狀況畢竟不同
Connor avatarConnor2016-12-11
另外從前面一些討論 會長在明知土地是被徵收情況下
還去購買 這個說真的 站不住腳啦 想必他跟別人購買
的價格 跟毫無爭議的土地購買價格不可能一樣的...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12-12
現在拿這個主張權利 不就是什麼便宜都想佔?
Jacob avatarJacob2016-12-12
所以就算會長有因為土地可以領到補助款 根本也不能
說明什麼不是嗎?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12-12
會長是在"徵收前"就買土地了 ...這要說幾次呢?
Eartha avatarEartha2016-12-12
說明會長佔的是他買的土地啊..他不贊成徵收啊
Emma avatarEmma2016-12-13
另外大埔如果違法 為何張藥房會在法院敗訴最少二次
Edith avatarEdith2016-12-13
導致被強拆呢? 你又怎麼知道 果菜市場住戶 在後面二
次的行政訴訟不會勝訴呢?
Emily avatarEmily2016-12-13
另外從40年前徵收一開始 中央就直接發文給高雄市政
Joe avatarJoe2016-12-13
府 依都市計畫法 不得徵收民地 建果菜市場 因非國營
Dinah avatarDinah2016-12-14
你只要告訴我高雄市政府依據那一條法律什麼條件來徵
Iris avatarIris2016-12-14
地的就好...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12-14
你搞錯了 大埔案 劉政鴻在法院還沒定調前就拆了
而最終結果法院還是認定大埔徵收違法
Andy avatarAndy2016-12-15
另外會長房子底下的土地 市政府只會發一次補償金
給會長也好 給賣地給會長的蔡姓地主也好 都只發一次
Mason avatarMason2016-12-15
判決一次兩次敗訴又不是最終決定 能代表什麼?
Eden avatarEden2016-12-15
rahim03 我說的是 大埔張藥房 法院敗訴二次才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12-15
那你怎麼知道接下來的 訴訟 住戶不會勝訴呢?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12-16
所以能代表什麼? 在最終審結果出來前苗栗就拆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12-16
你要玩文字遊戲?
不對喔 大埔是在最終審結果出來前就拆了
這件事判決確定幾十年了 你覺得有一樣?
Linda avatarLinda2016-12-16
對啦 也許以後住戶更審會勝訴啦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12-16
你知道40年前只敗訴一次 可以上訴但不敢上訴嗎?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2-17
在40年前威權時代跟 政府打官司的壓力有多大??
Adele avatarAdele2016-12-17
別的不說你果菜市場只用7500坪卻徵15000坪另外7500
放著不用40年 合法嗎? 依法徵收完成5年內要拆完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12-17
不要講一堆有的沒的 我不想跟你玩文字遊戲
大埔在拆除前一年的12月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953
Lauren avatarLauren2016-12-18
超過五年就不能拆了, 徵收完成補償金要在15天左右
發放..過一年多少發放徵收就無效了..
Erin avatarErin2016-12-18
號判決是大埔勝訴 區段徵收可能違法 訴訟一直在
未確定狀態 同一個訴訟被發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
Sandy avatarSandy2016-12-18
103年又是判大埔勝訴 確認徵收違法
你到底是在拿什麼判決說大埔因為敗訴兩次被拆?
這兩個案子就是沒有類比性 一個判決確定40年
一個當時來在訴訟中 甚至最高行政法願是判大埔贏
Eden avatarEden2016-12-18
你想說什麼?
Madame avatarMadame2016-12-19
你覺得40年前的法院 跟 現在的法院一樣合理??
40年前的徵收案 跟現在的徵收案一樣合理
Susan avatarSusan2016-12-19
我不是早就說可能不一樣了 不過問題是你一直說大埔
C被判敗訴才被拆 就是錯的 根本蓄意誤導 你講的另一
個判決針對的是內政部都市計畫的核定 好笑的是這個
Hardy avatarHardy2016-12-19
另外.1982年,內政部訴願判決高雄市政府應撤銷「拒
Emily avatarEmily2016-12-19
判決仍然是在大埔被拆了之後才判決確定
所以你引用大埔的會因為這樣變成對的媽
所以你引用大埔的會因為這樣變成對的嗎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12-20
絕發還土地的行政處分」
對啊..更誇張啊..好歹張藥房徵收來開路就真的立刻開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12-20
..........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12-20
路 果菜市場住戶 強徵來建果菜市場 但卻沒有放40年
John avatarJohn2016-12-21
我說的"一樣"是 不是"你有理 你對" 就不會被判敗訴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12-21
每個徵收案怎麼可能都一樣 我拿大埔的來比指的是
就算你有理 你也會被判敗訴 被強拆
Sandy avatarSandy2016-12-21
rah大 你只是執著在 訴訟的過程不一樣而己..
Delia avatarDelia2016-12-21
不不不 有沒有理可以爭 但大埔案明顯跟本件在訴訟上
完全是兩碼子事 你根本只是在硬凹而已
Mia avatarMia2016-12-22
豈止訴訟過程不一樣而已 一個是判決確定 什麼是判決
確定你懂嗎? 一個是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大埔勝訴
還硬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2-22
但重點不在於 訴訟過程 而是 徵收案本身需不需要做?
Olive avatarOlive2016-12-22
照你說法臺灣建立法院三級三審幹麻
Andy avatarAndy2016-12-22
法律本身就是有問題 不斷在修改的啊..這麼正確偉大
就沒有必要修法了啊...你知道為何要有土地徵收法
Ina avatarIna2016-12-23
有理可以去爭 但你要拿法院判決講兩件顯然是不對的
Jacky avatarJacky2016-12-23
既然你都不甩法院了 講法院判決做啥? 反正無理嘛
要修法嘛 你主張這樣我尊重啊 但拿大埔出來講就錯了
Andy avatarAndy2016-12-23
你一直執著在法律程序流程上啊.
Liam avatarLiam2016-12-24
因為大埔是在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本大埔敗訴判決的
情況下被拆的喔 天壤之別
什麼叫法律程序流程? 你引用大埔案想企圖說法院也
會搞錯 但搞錯的明明就是你自己
Noah avatarNoah2016-12-24
不是不甩法院..但你判決要讓人信服啊..
Zanna avatarZanna2016-12-24
信服的標準你訂嗎
你就是搞錯大埔案過程啦 這不是什麼法律流程而已
而是你論證的依據根本就是錯的!!!!!!!!
Ina avatarIna2016-12-24
你是想說 張藥房被拆的"當下" 是違法的嗎?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12-25
被拆當下 最高行政法院當時是廢棄原本認定大埔敗訴
的判決... 是不是違法最後還是法院認定 當時還沒確
定 剛好最後法院也認定徵收違法
Kyle avatarKyle2016-12-25
行政判決 不會影嚮徵收執行 就像永春都更勝訴 照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12-25
廢棄原本認定大埔敗訴 不代表徵收無效 啊..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12-25
然後呢? 你到底在說什麼? 你想拿大埔表示40年前的
法院判決也可能搞錯 但你自己根本搞錯大埔的法院判
決 現在拿影不影響執行來講 認錯有這麼難?
程序上是啊 但對你的論理來講不是 因為你論理的依
Connor avatarConnor2016-12-26
也不代表可以停止徵收啊..繼續徵收也沒有違法啊.
Sarah avatarSarah2016-12-26
據本身是錯的 這兩個案子沒有可比性 尤其在法院判決
與拆除時 而且用你的邏輯打回去你會更慘
連判決還沒確定都不影響執行了 拆除不違法
更何況判決確定40年的徵收案 你確定你要這樣主張?
Oscar avatarOscar2016-12-26
張藥房拆後隨即的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469號判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12-27
還是判決張藥房4戶該拆啊...
Andy avatarAndy2016-12-27
果然你根本沒搞清楚 這個判決針對對象是內政部
內政部核准都市計畫的部分 另一個判決可是直接認定
徵收違法!!!!!!!!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12-27
我是說 果菜市場 "徵收違法" 不是說"拆除違法
Hedda avatarHedda2016-12-27
算啦 你高興就好 我講的很清楚啦 這兩個案子沒有可
比性 你要硬凹隨便你 你講的最高法院判決也是在拆
除後才判的 對象也是內政部核准都市計畫
Ivy avatarIvy2016-12-28
最高行101年判字983號可是直接針對徵收
這個發回也是後來張藥房看到的勝訴的部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2-28
你還要吵隨你 不奉陪
好笑耶 根本不是流程問題好嗎 一個判決確定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2-28
是你硬要凹流程..
Thomas avatarThomas2016-12-28
你講那麼多 就問你 張藥房那麼站得住腳 為何被強拆
強拆的當下 政府是不是依法拆訴 有違法嗎?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12-29
一個是被最高行判決勝訴情況下拆 被你說成流程問題
你這樣問就更搞笑了
所以苗栗被罵死了 可惜果菜市場沒有 你希望我這樣回
答?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12-29
你自己搞錯張藥房過程 兩案狀況根本不同
第一次聽到法院判決只是流程問題......
說真的啦 果菜我沒站在哪一邊 至少目前是這樣
你要說服人不是用這種凹法啦
Jacob avatarJacob2016-12-29
真的要說服人要講的是四十年前威權時代法院的不可信
不是強加張藥房來亂講啦 結果反而對你們主張更不利
Emma avatarEmma2016-12-30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12-30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953號判決是大埔勝訴?有勝訴?
Damian avatarDamian2016-12-30
對啦 沒勝訴 只是剛好上訴人也就是大埔上訴成功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12-30
最高法院廢棄原本對大埔完全不利的判決而已
這不是勝訴 我還不知道什麼算勝訴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12-31
你光是說 會在是在徵收後才買的就錯了..有證據嗎?
Hedda avatarHedda2016-12-31
廢棄原本不利判決 "重審" 叫做勝訴?代表徵收違法?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12-31
忘了說 最高行廢棄原判決理由還剛好是用大埔方的上
訴理由 也就是詹順貴等律師的理由而已
不然你有證據在徵收前買的嗎?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12-31
連這個你都要凹 我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喔
最高行不自為決定 引用上訴人理由廢棄原判決不利
上訴人的判決 你說這不算勝 不然要算什麼?
Adele avatarAdele2017-01-01
不代表徵收違法啊 因為判決沒確定前 違法狀態都無法
確認啊 倒是你拿一兩個下級審判決說嘴 我才不知道你
在講什麼
Kyle avatarKyle2017-01-01
要把果菜打成跟大埔一樣很難說服人啦 哈
Queena avatarQueena2017-01-01
我告訴你 這裡在說 大埔跟果菜市場不同的理由很簡單
就是 "大埔是私人土地" "果菜市場是侵佔公有地"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1-02
我打成跟大埔一樣 是 果菜市場 原本也是私有地
Agnes avatarAgnes2017-01-02
所以你拿法院判決敗訴之類的來講? 只是讓你更不利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1-02
大埔 最少判決 輸二次 是不是事實??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1-02
你還要凹隨便你啦 簡化成這樣 跟你口中攻擊的人沒
兩樣 一個拆的時候判決確定40年 一個當時處於不確定
而且最高行引用大埔上訴理由廢棄原本不利判決
Joe avatarJoe2017-01-03
這裡的人 只要跟他說 大埔 跟 果菜市場都是私人地
Liam avatarLiam2017-01-03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01-03
根本算是勝訴 連勝訴你也要凹
不知道可以多看幾次啊
一個是判決確定 一個根本只是下級審輸 上級審有利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1-03
簡化成輸兩次 這樣你也不能接受自己論點有問題
跟你還有什麼溝通必要???
Mason avatarMason2017-01-04
下級審輸 就不是輸啊.張藥房名正言順為何會下級審輸
Sandy avatarSandy2017-01-04
我不是要跟你討論過程 我也說了 張藥房最後是勝訴的
中間的過程 我看到的最少敗訴二次
Carol avatarCarol2017-01-04
不用跟蠢糞青爭了啦!因爲他們一點辨別是非能力都無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1-05
Ok啊,40年的審判最後還是拆...可悲
Kelly avatarKelly2017-01-05
就一群自我感覺良好的爛人
Belly avatarBelly2017-01-05
看某po秀下限看的好膩歐,可以另闢戰場,別在這跳針
好嗎?
Edith avatarEdith2017-01-05
他沒膽,因為po完後應該虛超大
Enid avatarEnid2017-01-06
所以會長是可以分到店面?
Cara avatarCara2017-01-06
還是原蔡姓地主可以分到店面
Hazel avatarHazel2017-01-06
原蔡姓地主己經把地賣給會長了也委托律師幫會長討地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1-06
買賣當事人雙方都沒意見 政府居然要管..
Irma avatarIrma2017-01-07
左膠悲憤中QQ
Linda avatarLinda2017-01-07
....所以 到底是誰分到店面?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1-07
基本上,土地所有權已經被徵收,原地主只賣地上權
給那位垃圾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1-08
糞青就是在耍蠢
Agatha avatarAgatha2017-01-08
根本沒人分到店面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1-08
Elma avatarElma2017-01-08
因為會長有權利及土地混合 在蔡姓地主部份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1-09
是賣土地所有權在會長 而且是在徵收之前就完成交易
就是有些人沒有證據 就抹黑會長是在徵收之後才買
Kyle avatarKyle2017-01-09
還洋洋得意.真是不可思議..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1-09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1-09
再看這影片 賣地的地主都在幫會長討地了..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1-10
順便看看 政府官員 怎麼打官腔 的...這就是官員啊.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1-10
http://goo.gl/4x8uef 縮址一下第一個影片網址
Iris avatarIris2017-01-10
請問還有國有土地可以占嗎?請算我一份謝謝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1-11
所以問題在 買賣是在徵收前 或徵收後 為什麼其
他地主沒這樣的問題?只有蔡姓地主的買賣有這樣的問
題?
Rae avatarRae2017-01-11
就算土地買賣不成 至少蔡姓地主 或會長 其中一人
可以分到店面 為什麼都沒分到店面?
Delia avatarDelia2017-01-11
如果蔡姓地主的地當時已經被徵收了 當然就沒辦法過
戶登記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1-11
我不爭論會長是在徵收"前or後"購買土地
John avatarJohn2017-01-12
因為我也沒辦法證實 但我相信會長買權利的時候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1-12
他一定知道這些地已被徵收 或者 這些地要被徵收
Ivy avatarIvy2017-01-12
要不然他怎麼拿不到土地所有權? 那時代這麼大金額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1-12
的交易 他有這麼笨到買地不拿土地所有權?
Enid avatarEnid2017-01-13
所以我相信 會長他絕對是只買權利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1-13
嗯...的確 會長當時買的時候 的確應該會知道土地
的情況
Iris avatarIris2017-01-13
那當時蔡姓地主土地被徵收時 得到多少補償金?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1-14
至於我是不是涉世未深 或許我跟po大 是同等級的吧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1-14
所以蔡姓地主的地被徵收了 土地當然就沒辦法過戶
登記
Rae avatarRae2017-01-14
如果 會長付錢買的是土地 他應該是跟蔡姓地主求償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1-14
就看 會長跟蔡姓地主的買賣合約內容怎麼寫才對
Olive avatarOlive2017-01-15
有合約 會長早拿出來了 或者...合約內容就有爭議?
Poppy avatarPoppy2017-01-15
當時蔡姓地主的地被徵收了 當時的補償是多少?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1-15
法院有公證過了.呵 .蔡姓地主沒有領補償金 也拒徵收
Kumar avatarKumar2017-01-16
買賣完成時還沒有徵收消息正拿去登記土地時才有消息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7-01-16
會長把文件抽回來 看徵收如何..徵收完成後 才再去登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1-16
記 卻沒辨法 登記了..市長有說要還一半土地一直沒還
Elma avatarElma2017-01-16
如果說蔡姓地主把補償金領走 會長還來吵就不對..
蔡姓地主拒徵收 也不領補償金 而且說地是會長的..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1-17
補償金只有一人能領 不是蔡姓地主 就是會長..
他們二人有共識 給會長領(都說地是會長的嘛)
Queena avatarQueena2017-01-17
第三方除了抹黑外..實在想不到理由..何況 農業局官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1-17
員在電視公開說 會長可領法定400多萬 非法定800多萬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1-17
合計1290萬元 這..農業局認定 地是誰的 很明顯了.
Hazel avatarHazel2017-01-18
而且最重要的重點 這根本無關 徵收的合理與否
Isla avatarIsla2017-01-18
難道 地不是會長的=徵收合理,地是會長的=徵收不合理
Madame avatarMadame2017-01-18
農業局應該沒有說這1290萬 是土地還是權利的吧
Sarah avatarSarah2017-01-19
如果說這1290萬是權利補償金呢?還是建物補償金?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1-19
這則新聞是這樣寫 民國60年就完成徵收約80%土地
Mason avatarMason2017-01-19
那會長是在幾年購買"土地"or"權利"?
Zora avatarZora2017-01-20
購買的合約?轉移登記?所以都沒有..就完成購買嗎?
Freda avatarFreda2017-01-20
而PO大說會長把文件抽回來 是什麼文件?
Linda avatarLinda2017-01-20
土地買賣時 蔡姓地主沒有拿出土地所有權狀
Isla avatarIsla2017-01-20
會長在買"土地"的時候不感到奇怪嗎?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1-21
照常理判斷 蔡姓地主拿不出權狀 會長應該就覺得奇怪
Isla avatarIsla2017-01-21
那要登記土地時無法登記 會長怎不取消買賣?
Olga avatarOlga2017-01-21
而為什麼要討論自救會會長 因為他算是最有爭議的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1-22
嗯 依常理來說 花錢買土地 如果無法登記 應該買
賣就不成立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1-22
蔡姓地主拒絕徵收 錢還是會提存在法院 是沒辦法
拒絕徵收的
Queena avatarQueena2017-01-22
像被畫為道路用地的土地 地主多希望被徵收 只是政
府沒錢 道路用地的地主還是私人的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1-22
農業局應該是想盡辦法跟法條讓補償金多一點 只是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1-23
當時徵收已經完成 在沒土地的情況下 也沒辦法分
到店面....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1-23
當時徵收的條件 跟現在有土地補償的條件 差太多了
這應該是抗爭的主因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1-23
會長跟原蔡姓地主可以做的 只有打官司 確認當時
徵收有沒有完成 如果判決當時沒有完成 就有土地
所有權 就可以分得店面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1-23
如果判決 徵收完成了 那損失 就是會長跟蔡姓地主
的買賣糾紛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1-24
什麼啊..買賣完成當下"徵收還沒有開始"當然拿得出權
John avatarJohn2017-01-24
狀啊...買賣完成 "正要登記時" 時傳出要徵收的消息
Sandy avatarSandy2017-01-24
rofer那不是分得店面吧!!只是"租"店面給你
Erin avatarErin2017-01-25
1969年元月,吳富雄和三個朋友共同向地主蔡盧買地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1-25
買賣完成應該是在簽約的當下...當下產權沒問題就OK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1-25
會長說地是他的 蔡姓地主也說地是會長的.為何打官司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1-25
你得雙方有衝突才有打官司的必要啊..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1-26
蔡姓地主反而委託律師 幫會長討回土地
Hardy avatarHardy2017-01-26
如果土地沒辦法過戶 基本上 土地買賣就不成立
Belly avatarBelly2017-01-26
因為蔡姓地主是賣方 但是賣的是不能過戶 或是已經
徵收的土地
Cara avatarCara2017-01-27
所以應該先打官司 確認當年徵收是否完成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1-27
27年果菜市場的租約 夠吃一輩子 全高雄的果菜批發
集中在這 超好賺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1-27
如果生意一直傳下去 連子孫的飯碗都準備好了
Kumar avatarKumar2017-01-28
如果當年徵收沒完成 現在就有土地所有權 就可分
到店面27年租約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01-28
27年的果菜市場租約 價值比一般店面還高
James avatarJames2017-01-28
如果當年徵收確定完成 土地已經是政府的 蔡姓地主
當然不能將地賣給會長 這也是為什麼土地不能過戶
的原因
Ida avatarIda2017-01-28
唉..過戶完成 再完成徵收 地也是政府的啊..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1-29
會長和蔡姓地主 對土地"有共識" "沒有衝突"..
Kyle avatarKyle2017-01-29
你執著於要會長和蔡姓地主在法院互告有何意圖?
Donna avatarDonna2017-01-29
而且雙方法院公證過 買賣當下是在 徵收之前..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1-29
雙方都說買賣完成是在徵收之前..你要他們告什麼?
Harry avatarHarry2017-01-30
而且店面租約9年一期只能續約一次 沒有27年只有18年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1-30
不能轉租.. 價值比一般店面高?? 你沒問題吧!!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1-30
要告也是會長和蔡姓地主聯合一起告 市政府啊..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1-31
喔..對了.店面好像只准賣果菜不准賣別的 也不能轉租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01-31
而且這無關 你徵收合理與否..單純用來抹黑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1-31
就像抹黑張藥房 違建 出租 不住那裡?別的地方有豪宅
Lily avatarLily2017-01-31
如果你買土地不能過戶 你還會執意要買嗎?
Kumar avatarKumar2017-02-01
你們本來就應該先告政府 由法院判定 當時徵收是否
完成 如果當時徵收沒完成 現在就有土地所有權 以
現在徵收的條件 就可換取18年(或是27年)的店面租
約 在果菜市場的店面 當然經營果菜批發阿 好不好
賺 可以去打聽看看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2-01
至於徵收合不合理 就由法院去判決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2-01
你還在狀況外啊..徵收"己經完成"了啊.
Harry avatarHarry2017-02-01
你這樣的態度 難怪會被人罵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2-02
會長跟地主買土地的當下 "土地是可以過戶的"
Zanna avatarZanna2017-02-02
我一直講的很清楚了..一直講..一直講..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2-02
所以會長有土地所有權?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2-03
你完全搞不清楚狀況..一直在說些無關緊要的東西
Jack avatarJack2017-02-03
會長有土地所有權? 呵照你的認全部住戶都沒有所有權
因為全部 所有權都被 塗消了
Delia avatarDelia2017-02-03
問你 你又不回答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2-03
我覺得你才應該被罵..我只是不想像某人口出惡言罷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2-04
回答你啊..土地所有權 全部都是 市政府的啊..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2-04
那為什麼有針對土地所有權的補償店面租約方案
Puput avatarPuput2017-02-04
你還不是罵我 "覺得我應該被罵"
Madame avatarMadame2017-02-04
全部人都沒有土地所有權啊. 補償什麼
全部趕走就好了啊..一個 人都不用補償.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2-05
我也沒罵你阿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2-05
你這樣的態度 真該被罵..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2-05
所以沒有人 有店面租約??
Mason avatarMason2017-02-06
反正全部的人都有沒土地所有權了啊.你還扯什麼土地
有什麼店面租約..全部人都沒有土地所有權要什麼租約
Noah avatarNoah2017-02-06
全部趕走就對了啊..一毛錢都可以不用付
啊.不是要有土地所有權..啊就沒有人有土地所有權啊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2-06
為什麼要有針對土地所有權補償 就沒有人土地所有權
Elma avatarElma2017-02-06
對你的解釋這樣就可以了 沒有人有土地所有權..OK..
其他講了你也聽不懂..就不用講了 ..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02-07
因為我要跟你討論 你卻說我狀況外 這樣的態度不是
很奇怪?
Megan avatarMegan2017-02-07
就跟你說了 沒有人有土地所有權了 還不行嗎?
你不就是要知道這個嗎? 就沒有人有土地所有權啊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2-07
你要抗議 別人問你詳情 你又不想說...這是什麼情
Iris avatarIris2017-02-07
http://goo.gl/wchtf4 影片給你自己去看
Cara avatarCara2017-02-08
啊你就程度 就是要知道有沒有土地所有權..
Hazel avatarHazel2017-02-08
那我就告訴你 沒有人有土地所有權啊. 有問題嗎?
John avatarJohn2017-02-08
....你要抗議 又覺得別人是這種程度...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2-09
影片給你看..看不懂我也沒有辨法 說的還算詳細
Annie avatarAnnie2017-02-09
至於會長的部份 並不是太重要..你不用管..
George avatarGeorge2017-02-09
你先看看影片 看不懂 的話 那我們也沒有必要討論 ..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2-09
這態度真是...
憑什麼讓人支持你
Ida avatarIda2017-02-10
沒有人叫你支持我啊..我又不是住戶 也不是自救會
你想辨法了解事情始末..影片都給你了..
Kumar avatarKumar2017-02-10
沒有辨法溝通 就不用勉強溝通 不是嗎? 自己看影片
Emma avatarEmma2017-02-10
影片說有13位地主 這13位可以有店面租約
Noah avatarNoah2017-02-10
有屋有地的 有13位
Kyle avatarKyle2017-02-11
這13位就可以有店面租約 你怎麼說沒有人可以有店
面租約?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2-11
徵收的確都完成了 但是當時有屋有地的 都可以有店
面租約 這樣的補償 我覺得很合理 至於徵收條例是
否要修法 我是贊成修法
Rae avatarRae2017-02-11
至於多數 當時佃農身份 只有房屋 經過40年了 房
屋當然沒什麼價值 社會救助是另外的議題
Leila avatarLeila2017-02-12
會長或蔡姓地主 應該屬於這13位 可以有店面租約
Zora avatarZora2017-02-12
"當時"有屋有地 就可以有店面租約 這樣的補償 我
真的覺得有價值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2-12
ro大我想你也不用去跟他吵了 個人有個人的想法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2-12
支持或反對都好 理性的探討就好
John avatarJohn2017-02-13
反正該拆的都拆完了 最後就看自救會如何再秀下限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2-13
就算當時土地被強制徵收 你強佔地佔了40幾年
Joe avatarJoe2017-02-13
讓你省稅金 省租金 免費住了40年 你也夠本了
Zora avatarZora2017-02-13
該走還是要走 該還就是要還 不需要還厚著臉皮
Mason avatarMason2017-02-14
要安置 要補償 讓人看笑話而已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2-14
覺得他其實也不了解補償方案有多優渥 只是為了反
對政府而支持他們
Andy avatarAndy2017-02-14
在我更深入了解後 真心覺得花媽真的有情有義 也符
合公義 只是拆遷戶真的不了解
Lily avatarLily2017-02-15
想法跟你一樣 拆遷戶真的夠本了 而且還賺不少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2-15
哈..閣下是說..只要補償做的好可以任意徵收土地??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2-15
而且補償只要單方面認為做的好就夠了??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2-15
chi大的意思是 你家的土地可以任意被侵犯..只要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2-16
讓你們住40年 幫你們交地價稅就好了嗎??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2-16
那為什麼還要有土地徵收法呢? 還要審公益性呢?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2-16
論補償 補償已經很足夠 論公益性 打通十全路
滯洪池 果菜市場 論法 的確需要修法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2-16
你還沒回答 你本來說沒人有店面租約 但是影片明
明說 當時有地有屋的 就有店面租約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2-17
rofer 你似乎是搞錯很多事..徵收是40年前理由是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2-17
建果菜市場 跟什麼打通十全路 滯洪池沒有關係.
打通十全路跟滯洪池 跟這件 徵收案 "沒有關係"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2-17
至於公益性你得 召開個 聽證會來討論一下公益性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02-18
大埔張藥房拆掉也是為了 拓寬道路的公益性 也是事實
但 公益性 不是"你主管單位說了算的"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2-18
不是你劉政鴻 也不是你陳菊 說有公益性 就有公益性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02-18
啊..你懂了沒..影片你有看嗎? 你看懂了嗎?
Freda avatarFreda2017-02-18
我看不懂的是你的說詞 你也沒回答我的問題
Rae avatarRae2017-02-19
我承認 40年前徵收的目的是果菜市場 但是 現在有
更急迫的公益性 就是那個地方會淹水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2-19
我也承認 40年前徵收的目的不是為了 打通十全路
但是 40年來 高雄一直有打通十全路的需求 你看地
圖就知道 十全路通覺民路有多便民
Madame avatarMadame2017-02-19
但是你卻執著不是當初徵收的目的 而忽略目前實質
的需求
Ivy avatarIvy2017-02-19
而目前確實也有要蓋果菜市場 也符合40年前徵收的
目的
Yuri avatarYuri2017-02-20
你說損害了 住戶的權益 事實上 補償的金額也非常優
Rae avatarRae2017-02-20
你知道 目前經營批發果菜的利潤嗎?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2-20
你似乎是接受官方的說詞了?那個地方不會淹水??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2-21
果菜市場那邊淹的有比高雄市其他地方嚴重嗎?
James avatarJames2017-02-21
你個人保證滯洪池一定會有作用嗎?有沒有學者保證??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2-21
開路的急迫性?? 你看一下地圖要開路應該拆果菜市場
而不是拆 北側的住戶? 而且 開路需要用到7500坪嗎?
Hardy avatarHardy2017-02-21
你說沒人符合有店面租約的條件 影片說當初有屋有地
的有13人 符合店面租約的條件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2-22
哪個地方不會淹水?所以就不用解決淹水了?
Carol avatarCarol2017-02-22
滯洪池沒有用?難道又是你說的算
James avatarJames2017-02-22
開路會更便民 你又選擇性忽略公益性?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2-22
原本滯洪池都是公園 這次規劃在地下室 原來是因
為 地太多?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2-23
你說有土地權才有店面租約 我說現在沒有人有土地權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02-23
怎麼樣算解決淹水問題,9月份颱風來高雄到處淹的亂七
Gary avatarGary2017-02-23
八糟 寶珠溝就沒有淹水 難道雨不下在寶珠溝??
你有沒有寶珠溝淹水 比別的的地方多的數據?
Hazel avatarHazel2017-02-24
如果寶珠溝本身 就很少淹水或幾乎沒有淹過
你是想解決什麼淹水問題??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2-24
你應該 先把9月份淹水的地方 到處去徵地來治水啊.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2-24
容易淹的地方不去治水 先來治不容易淹水的地方?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2-24
再說開路 十全路多大 覺民路多大 一定接的起來..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2-25
你要不要開聽證會討論一下??需要多少土地要不要討論
Yedda avatarYedda2017-02-25
我當初以為有土地所有權才能有租約 看影片 才知道
"當初"有屋有地就可以有租約 所以反問你 你怎麼
說沒人有租約 是故意誤導 還是真的不知道?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2-25
你的問題愈來愈離譜 ---- 十全路多大 覺民路多大
接不接得起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2-25
所以治水要像你說的 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Andy avatarAndy2017-02-26
po大不用說這麼多了 我也不想再跟你辯解什麼
Andy avatarAndy2017-02-26
40幾年前黨國時代 談不上什麼民主 法律制度可能
Oscar avatarOscar2017-02-26
還是有瑕疵 你也不用再跳針跟我說當初徵收理由
Joe avatarJoe2017-02-27
合不合理 當時政府就想徵收就徵收 管你接不接受...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02-27
之前徵地要蓋果菜市場那是之前的需求
Queena avatarQueena2017-02-27
現在當然以現在的所需重新規畫 政策當然跟著時代變
Necoo avatarNecoo2017-02-27
公益性?不論重建果菜市場 開路 蓋滯洪池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2-28
公益性都大得多 看看高雄人 有多少會支持拆除?
有多少會支持自救會?我支持開公聽會 開辯論會
Zanna avatarZanna2017-02-28
CHI大那你知道 重建果菜市場 比舊果菜市場小嗎?
Delia avatarDelia2017-02-28
你有問過舊果菜市場的人 要還是不要嗎?
Ivy avatarIvy2017-03-01
其實我也沒有反對絕不能開路治水 但你要公開審核啊
Necoo avatarNecoo2017-03-01
CHI大你剛剛說到了重點 你支持開公聽會 開辨論會
我也支持 但陳菊明白的告訴你.."不可能" 了..
Poppy avatarPoppy2017-03-01
這才是問題所在..陳菊根本不理你..
Puput avatarPuput2017-03-01
陳菊的做法就是 依 國民黨威權時的惡法 執法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3-02
所謂的跟你溝通就是 單方面的 宣讀聖旨..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3-02
現在市府的做法 就是用開路治水的需求 來掩蓋40年前
Hedy avatarHedy2017-03-02
至今的違法徵收,但這其實是不相關的二件事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3-02
原來 花媽就一定要依你說的去做 才叫不威權 你比
法律還有威權
Edith avatarEdith2017-03-03
開辨論會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3-03
你講了這麼多反對 開路 治水的話 又補一句 你不
反對開路 治水 你自己知道 你到底在講什麼嗎?
John avatarJohn2017-03-03
是不是違法徵收 法院也會判決 也不是你說的算 況
且市府也盡力讓補償價值最高化了 也算是補償40年前
的徵收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3-04
在你眼裡 市府就是霸權 而我們認為 強佔戶就是刁民
Hazel avatarHazel2017-03-04
反正現在已成定局 在論下去也改變不了結果
Yuri avatarYuri2017-03-04
假設 這塊地 一直放著 一直放著 一直放著 我
相信 地主的收益 絕對沒有果菜店面租約高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3-04
會長如果把補償金拿去買中古屋 出租給別人 租金收
益 會比這裡低嗎? 況且還有將來的 果菜市場店面
租約 那個價值才高
Necoo avatarNecoo2017-03-05
所以我給你們的影片 沒看 或是看不懂是吧!!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3-05
以前的土地徵收就是霸道 威權 這是大法官說的..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3-05
謝長廷當市長時就沒那麼霸道 還想了幾個方面來處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3-05
而 陳菊 就直接 把40年前的徵收及法院判決 延續下去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3-06
法院判決只是在符合當時的法律程序但不見得符合法理
Noah avatarNoah2017-03-06
我覺得你只要覺得 政府和法院判決永遠光榮正確的話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3-06
那真的沒有什麼必要好談的了而且我們沒有修法的必要
因為法律永遠光榮正確
Annie avatarAnnie2017-03-07
強佔戶就是刁民?? 張藥房是刁民 文林苑王家是刁民?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3-07
即將被強拆的 台中幼兒園 也是刁民??法院敗訴??
Enid avatarEnid2017-03-07
....要修法 你又反對 要走法院 你又說法院有問題
Annie avatarAnnie2017-03-07
我看了你po的影片 你說沒人可以有店面租約 可是影
片說當時有屋有地 都有店面租約 影片打你臉耶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3-08
我是贊成修法 讓這樣的事件 以後不會再發生
Linda avatarLinda2017-03-08
如果是霸權 就延用40年前的政策 不用補償了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3-08
我簡單告訴你 前市長謝長廷用的方法比陳菊好太多了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3-08
一樣可以解決這件事..rofer我跟你其實沒辨法溝通
你老是著重在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上 而且用你自己的
Dinah avatarDinah2017-03-09
想法去合理化..這件事最重要的地方在於 你公共建設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3-09
需要多少土地 你就只能徵多少土地 你不能隨便多徵
Queena avatarQueena2017-03-09
這就是最重要的徵地"法理" 更何況果菜市場還不符合
當時的中央給出的標準 要"國營事業"才行..
Adele avatarAdele2017-03-10
難道你集滿了80%地主同意 果菜市場就會變成國營的?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3-10
那20%約三千坪和上面的住戶的權益呢? 被政府搶走了
Ivy avatarIvy2017-03-10
謝長廷用的方法 難道陳菊不能延用 就一定要開怪手來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3-10
逼住戶簽同意書??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3-11
住戶要求跟市政府公開辨論 市長就一句話 "不可能"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3-11
這樣還不算霸道的話 那怎麼樣才算霸道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3-11
就像你說的 果菜市場不是國營的 用多少地 徵收多
少 反正自救會也告市府了 若違法 市府還是可能敗訴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3-11
不過 土地法的制定 有個原則 就是促進土地最佳化
使用 所以才會有34-1條 所以持分少的地主 權益的
確會被犧牲
Poppy avatarPoppy2017-03-12
也不用溝通了 我的確認為 土地擺在那裡40年了
終於可以貫通十全 覺民路 交通是都市命脈 那裡也
會有不一樣的市容 個人是真的蠻期待的
Una avatarUna2017-03-12
而且我覺得 就算花媽跟你們開辯論會 也是一樣無法
溝通 還真是有遠見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3-12
不過 ...還是感謝地主們的犧牲...
Carol avatarCarol2017-03-13
胡說八道 34-1是土地是共有的情形下 個人擁有的土地
Steve avatarSteve2017-03-13
那來34-1條, 說要貫通十全路怎麼貫通??有沒有討論過
把你家徵收賣掉 拿這些錢做經費來貫通十全路如何?
Isla avatarIsla2017-03-13
你跟那個E52大很像 用都更80%多數決 來看 土地徵收
Dinah avatarDinah2017-03-13
我想是因為徵收的不是你家 所以你風涼話說的很涼
改天你家附近做公共建設 無緣無故把你家徵收了
Ivy avatarIvy2017-03-14
還放著不用.你的想法就不會是這樣了..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3-14
你累了嗎? 34-1是舉例
Lydia avatarLydia2017-03-14
40年前 耕者都有其田了 能拖到現在 領優渥的補償
也算是奇蹟了
Tracy avatarTracy2017-03-14
如果你覺得 我感謝地主是風涼話 那就是風涼話 因
為那是你個人意識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3-15
現在政府要土地都是透過 區段徵收 雖然也沒拒絕
的權益 不過好多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3-15
唉.住戶抗議的是40年前的違法徵收 現在在扯開路治水
把重點移開真不知道你們在想什麼..之前還一堆人要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3-15
住戶把土地所有權狀拿出來 早拿出來影印本還不相信
現在連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都拿出來了..代表..市政府
Yuri avatarYuri2017-03-16
是在沒有需要使用的情形下 強徵人民合法土地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3-16
還限制 買賣 限制 建築 還要買住戶是侵佔國有地
這樣居然還有人要支持市政府.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03-16
土地一直擺在那裡 也不是辦法 我覺得補償也蠻合理
的 至於合法性?就交給專業了 因為太複雜了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3-16
那用謝長廷前市長的方式一樣可以處理 也不用強拆
Liam avatarLiam2017-03-17
樓上的po,可悲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3-17
樓上連有沒有權狀都不知道還可以跳針那麼久還罵人蠢
蠢的是自己還是別人呢? 很清楚了
Hedda avatarHedda2017-03-17
soscoco:他還真的蠢到以現在抗議的都曾擁有土地所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3-17
噗..哈..哈..哈..哈...哈...
Ula avatarUla2017-03-18
soscoco: 拿出來的請問是真的嗎?真的話法院會判輸
Emma avatarEmma2017-03-18
原來有土地權狀 法院就不會判輸..噗..哈..哈.
Hardy avatarHardy2017-03-18
議員來告訴你 真正的目的 http://goo.gl/PZiuJr
Kumar avatarKumar2017-03-19
自救會最少有13個有權狀的地主 這不知道講幾次了..
想不到風向帶的那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