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縣建議︰休息日加班費一律1.5倍 - 南投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sS0zfO ]

作者: tragic (paradox)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投縣建議︰休息日加班費一律1.5倍
時間: Tue Mar 28 09:45:29 2017

來源:LTN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89454

2017-03-28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政府率先對一例一休開槍,在上週聽取業者和勞工意見
後,昨天在縣務會議決議,儘速向中央建議,包括休息日加班費一律以一.五倍計算、例
假日每月四天,休哪一天由勞資雙方共同討論決定;另外,加班時數以季或年為總量管制
,並取消每月加班四十六小時的上限。

例假日每月四天 勞資討論決定
南投縣長林明溱表示,綜合業者和勞方的意見,建議中央修法,讓勞工休息日的加班費,
一律以一.五倍計算;而例假日每月休四天,如何休假、休哪一天,由勞資雙方商討後決
定,政府應給予企業較大的彈性。

加班時數採總量管制
此外,基層勞工想多賺點錢,卻因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為四十六小時而無法多加班;資方也
說,有淡、旺季之分,很難排假,建議加班時數改以總量管制方式,以季或半年、一年為
單位,讓加班時數有更大的彈性。

取消每月加班46小時上限
林明溱也說,新加坡早在一九七九年就實施一例一休,但實施後卻窒礙難行,後來也廢除
該制,希望中央能儘快修法,才不會讓企業因一例一休造成勞資對立,進而影響整體經濟

對於縣府提出三項重點建議中央修法,泰雅度假村總經理李吉田表示,這三項都能接受,
但觀光旅宿業更需要的是上班時數彈性運用,即目前規範勞工一週上班四十小時,每天最
多八小時,但服務業無法硬性規定每天八小時,希望能在一週四十小時工時的前提下,由
勞資雙方討論彈性調整。

縣內吳姓勞工則認為,很多公司都用低薪僱用員工,勞工若不加班,根本賺不到錢,身為
勞工,當然希望薪水能高一點。

--

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Tracy2017-03-30
哈哈哈哈
Hedda avatarHedda2017-04-02
看來資方有南投縣長的把柄吼XDD
Jacob avatarJacob2017-04-05
直接砍加班費 XDDDDDDD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4-07
最後的勞工根本本末倒置,解決低薪先吧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4-10
勞資共同討論:翻譯→資方說了算,同意書不簽滾
Adele avatarAdele2017-04-12
六日上班一律二倍薪,小夜1.5倍,大夜2倍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4-15
這什麼縣長......?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4-17
你就不能先拉高她們的底薪嗎
Sarah avatarSarah2017-04-20
七天假還來幹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4-22
乾脆宣布獨立成立內地國好了啦
Yuri avatarYuri2017-04-25
勞工薪水不夠不是要提加薪嗎?怎麼是提加班,腦殘嗎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4-28
白痴,本來例假日就是七天任何一天就行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4-30
超低能
Delia avatarDelia2017-05-03
不愧是內地
Jacky avatarJacky2017-05-05
借轉內地版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5-08
智障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5-10
唉,資狗
Andy avatarAndy2017-05-13
不是薪水太低誰想賺加班 ...
Delia avatarDelia2017-05-15
哈哈 內地的創舉!!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5-18
超智障的,難怪縣府員工都躺著工作
Carol avatarCarol2017-05-21
有恐龍在 穩
Sarah avatarSarah2017-05-23
本薪太低,就算天天加班不休息,頂多餓不死,日子不會比較好過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5-26
可以加班,不能加薪~
James avatarJames2017-05-28
為什麼會有這個資方縣長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5-31
沒辦法加薪,卻要放寬現行勞基法來配合資方
Cara avatarCara2017-06-02
真是瞎猜了眼,怎會投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