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為什麼有這種條件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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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以上未有加勞保紀錄或屬非自願性離職者,具備二擇一條件優先考量。
是有政府補助嗎?
給勞方還是雇主?

Update:
我就是喜歡"匿名多扣10點"....無它意保持神秘
( 大師 1 級)我知你想什麼"最後又自行移除"......會浪費回答的人辛苦用心
我在知識+玩久了,知道你心態,你也不要(蓋棺論定)~~發問者: 匿名
最後是移除的
我有兩個大師頭御,卻我喜歡匿名~可否
將心比心我不會那麼無聊的
Update 2:
三個月以上未有加勞保記錄,應該政府也是有輔助勞方來穩定雇方不隨意栽員吧~我想
非自願離職單...三年內連續沒一年投保累記,所以也請不到生活輔助
Update 3:
意見的大師己讓賢了,
三個月以上未有加勞保紀錄.....是政府鼓勵先用長期失業優先考量政策啦
什麼..3個月內沒幫你加入勞保....知識越來越混了喔
Update 4:
好像換我在"解答'

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09-09-06
三個月以上未有加勞保紀錄或屬非自願性離職者<<<<他要你2選1如你選1那就是說這家公司在你這3個月內 沒幫你加入勞保的錢要拿給你沒補助 因為你沒受傷所以無法補助(不希望你有意外) 選擇2的這是說你寫非自願離職單是有助府補助的 這張非離單在你找不到工作時 可以拿去就業輔導站申請半年的生活補助費用 看你一個月薪水多少政府就會依照你薪水的幾分之幾給你吧~~~
Jacob avatarJacob2009-09-04
http://www.ejob.gov.tw/news/cover.aspx?tbNwsCde=NW...
Edwina avatarEdwina2009-09-07
這兩個問題很奇怪?
三個月以上未有加勞保記錄,萬一勞工發生職災,雇主是吃不完兜著走,沒有好處ㄚ。如果公司員工達5人以上,有上班沒有加保被舉發的話,雇主是會被罰鍰的。
非自願離職單很多雇主是不太願意開的,離職前須資遣通報,一個星期兩天求職假需給薪的,要給資遣費的。還有公司有資遣員工,很多就業的補助均無法申請,對雇主也沒有好處阿~
James avatarJames2009-09-06
因為寧願匿名扣10點,然後發問可能到最後又自行移除=.="
所以簡答︰政府補貼資方
勞方申請提早就業之失業保險金
其它讓賢!不再補充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