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退換糾紛問題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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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ke
at 2008-10-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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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1日晚間,我與母親前往位於土城的聯強電訊聯盟裕民店購買Sony Ericsson手機,前往之前早已致電詢問店家商品是否有現貨,抵達店面時先表示是來電詢問的消費者,欲購買同型號的Sony Ericsson手機2隻,看到我同母親情況下店員作詢問:請問手機是誰要用的? 我立即表明是母親與我要使用的,此時卻極力打擊該品牌手機之品質差、使用評價差、高耗電量、送修率高…等理由,導致消費者對該品牌信心動遙之際,竟開始推銷某款雜牌手機,一直強調該款手機功能與Sony Ericsson手機相同,甚至更好,且在價格上也比較實惠...,誘導消費者購入,後來在這種情況下,猶豫中勉強購買了該款,在這猶預期間至勉強決定購買,當時並未完成付款交易之動作該店家就非常熱心立即表示可免費贈送手機螢幕保護貼,且立即同保固貼紙貼在新機上,店家並未告知貨物出售不能退換,而是在結帳後才補充說明不能更換商品,當下我與母親驚覺有異,在消費者選購商品時,為何要一直說某商品不好?(這不是有誤導消費者之實)另外,還要一直推銷某款手機,直說那個比Sony Ericsson的好!(這不是有欺騙消費者之實),便向店家提出更換原先欲購買Sony Ericsson手機,當場提出要更換原本欲購之手機,店家卻以(1)手機款項已入公司帳,不可退換(2)手機已貼螢幕保護貼及保固貼,不可退換,當下已有受騙的感覺。後來在與店家初步交涉後,該銷售店長要詢問主管裁示,便在隔日致電告知依公司規定不能做更換之動作,我在電話中提出幾點問題:(1)店家為何不在一開始就說明交易完成不能退換貨,而在交易完成後補充說明?店家答覆為:如果一開始就跟顧客說買了就不能換貨這種現實的問題客人哪敢買(2)為何店家在未結帳商品以主動方式替客人貼上保護貼及保固貼紙?店家答覆為:這是他們店的銷售流程(3)店家表示手機已貼螢幕保護貼及保固貼,不可退換假定在完成交易動作前且店家貼上保護貼及保固貼紙時提出不想購買該款,店家如何處理?店家答覆為:只好自認倒楣讓我們換。(4)既然店家貼上保護貼及保固貼紙時消費者未結帳為何不在跟顧客做最後確認?店家答覆為:你們當時已經說好我們才做。總結以上店家答覆情況,店家的行銷手法極為惡質,利用猶預期間至勉強決定購買之心理,間接對顧客作強迫行銷,其推拖手機已貼螢幕保護貼及保固貼,不可退換與上述問題(3)店家答覆相抵觸,總而言之只要銀貨兩訖,除了手機瑕疵問題其他與店家無關,並且利用消費者對法條斷章取義,起初不告知且店內未標示交易完成不可換貨,而是在交易完成後補充說明,面對消極的消費者並不會引起消費糾紛,而積極的消費者店家卻以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全文為:「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依法於七日內廠商需無條件退換貨的是指「郵購」和「訪問買賣」。而告知向消保會申訴是無效的,在法律上店家是站得住腳,讓消費者只能自認倒楣。
請問遇到這種事情該如何有效解決交易糾紛?
已更新項目:
請教一下風俠 ,那間保固貼紙上面並未註明是聯強國際且貼紙上的保固日期還是店家手寫的,雖然店家說明有兩年保固,但並未告知是哪間廠商的保固,這使人懷疑這雜牌手機AraTop- A838 的保固是有問題的,那是否有店家說的保固呢?
2 個已更新項目:
手機購買至今仍未使用,想起當初去購買時,店家說:這隻雜牌手機AraTop- A838 穩定性比Sony Ericsson好,還說Sony Ericsson手機吃品牌比較貴,一直強調手機都是在大陸生產,而且還說不會進問題多的貨來砸自己的招牌,當時我欲購的Sony Ericsson手機型號k800店家說有五個人有遇到要維修問題,說是站在店家立場上不建議消費者購買,我是覺得店家說法很誇張,他說k800的耗電量極大一天要換三顆原廠電池,如果他附帶說明是使用照相功能導致耗電量大這能接受,問題是沒說明就只是待機一天就耗損三電池這說法是不是在誤導消費者?
3 個已更新項目:
在要求換貨時我提出:就因為你們這家店購買k800的消費者有遇到維修問題,而店家行銷雜牌手機AraTop- A838 只是目前沒有遇到有維修問題的消費者,才五個人就認定此款手機問題多會不會太主觀了?就算目前沒人遇到問題,是不是把消費者當實驗品?對於不知名廠牌的手機,那種手機大多都是大陸那邊的雜牌手機,品質上就有很大的疑慮,我再問:如果手機電池充爆了引發火災,那我的損失要由誰來負責,店家回答含糊,說廠商保固負責,我想請問是哪間廠商的保固?這世界上近九成多的手機都是在中國大陸製造,大廠牌品質和品管上有一定的水準,使用上也比較不會出問題。
4 個已更新項目:
依民法第153條規定「當事人之間如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以買賣為例,買方表達購買某物之「要約」,而賣方「承諾」賣出,意思表示即達一致,雙方互負有使契約履行之義務。而店家極力打擊Sony Ericsson手機之品質差、使用評價差、高耗電量、送修率高,又說雜牌手機AraTop- A838 穩定性較比Sony Ericsson好而且價格便宜同樣為全配,利用消費者猶豫的心理到默示,這根本就是要約引誘之行銷方式,以誘使消費者與之締結契約。
Tags: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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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08-10-15T12:00
實體店面的手機經由消費者ㄧ手交錢,ㄧ手交機,理論上是沒
有七天鑑賞期的,以消基法來說,店家是站的住腳的,頂多只
能讓你貼錢換其他手機,但是惡質店家也不可能讓你貼錢換其
他手機,因為雜牌手機利潤高,他讓你換的話,就損失原先利
潤了,不過事情總是有解決的方法,你遇到的事情我有經驗,
也成功的換了ㄧ隻手機,而且讓店家賠了ㄧ筆錢,方法如下:
你提到店家為ㄧ間聯強電訊聯盟,所以原則上店家所販賣之手
機應由聯強所保固,我相信雜牌手機上應該沒有所謂的聯強保
固貼紙,再來,你可以致電去聯強總公司投訴該店販賣不是由
聯強保固的手機,我那時候投訴的時候,聯強有規定聯強直營
或是特約商不得販賣不是聯強保固的手機,這點很少人知道,
但是不確定現在這條規定有沒有更改,如果總公司介入的話,
問題可以馬上解決,如果規定改了,你可以主動致電去該店家
說,購買前未告知該手機不是由聯強代理商保固,導致你日後
若是手機有問題必須送回該店,造成維修不便,有欺騙消費者
的嫌疑,而且未善盡且詳細告知消費者購買手機的相關訊息,
你已經想利用這點去跟消保官投訴,順便去投訴水果日報,問
店家該如何解決,相信店家到了這個地步,也會退ㄧ步讓你更
換其他手機,祝你好運
PS:本人當過幾年的通訊店長,處理過很多糾紛,我不是為通訊行說話,只是7天鑑賞期真的不適用於實體交易物品上,除非物品本身有瑕疵或損壞或是與當初店家所敘述之商品不同才可辦理退款或換貨手續,如果7天鑑賞期適用於實體物品交易,而且沒有任何但書的話,那每個人去通訊行買個手機然後用到第6天的時候說我要退款或換貨,那應該沒有人敢開通訊行了吧,我相信好客人還是很多的,買賣時把細節講清楚,勿貪小便宜相信可以減少交易糾紛喔
2008-10-15 01:46:33 補充:
若是店家有提到已經貼了保護貼的話,你就說願意負擔店家保護貼的損失來換貨,而且雜牌手機的保護貼應該也是自行剪裁的那種吧,那種成本大約一張5塊吧
2008-10-17 10:04:44 補充:
聯強保固貼紙一般是綠色的,如果只貼店家本身的保固貼紙,譬如XX通訊X年X月X日購買那種貼紙的話,就只能送回該店維修,雜牌手機一般都是原廠全配,黑心一點的會拿來拆賣,然後跟你說+500給你全配,如果雜牌手機故障,老實說根本沒料可修,因為這種雜牌手機是由台灣某不知名的跑單幫代理商引進
2008-10-17 10:08:12 補充:
台灣根本沒有雜牌手機維修商,要怎麼修?而且雜牌手機幾乎都來自於大陸,其穩定性很差,通常只要一出毛病就會接連跟著來,所以雜牌手機維修除非是小毛病可以由維修師搞定,不然要換料件的話,你有得等嚕,雜牌手機利潤很高,幾乎是賣一隻賺2-3隻,店家當然首推,而且假如你用SE的手機出問題,SE公司會負責,雜牌手機出了問題,誰負責??
2008-10-17 10:11:02 補充:
建議你最後可以跟店家說,你來聯強電訊聯盟店買手機就是要買聯強保固的手機,不是買只有一家聯強店家保固的手機,你要買全省聯強通路都可以維修的手機,當初店家也沒講清楚,消費者哪分的清楚?這可以告你欺騙消費者,加油,祝好運
2008-10-17 10:16:30 補充:
最後告訴你,通訊行都怕很爐的客人,你每天一直盧,店員也會受不了,而且他也要做生意,假如在場有其他客人,他會很難堪,不過,除非已無下策不然別用這招的好~~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08-10-16T01:44
網路上買內褲,建議最好有實體店面,不然怕沒有品質保障,
都去百貨買PS的..全名叫做 private structure,後來就都在網路上買,拍賣這一家專門賣
這個品牌的,又最平價,給你網址 https://tw.user.bid.yahoo.com/tw/booth/Y2696981810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08-10-12T13:21
(消費者保護法規定----
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
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收到宅配當天
1.先和經銷商業務員溝通:聲明當初的立場,和寄來的物品不符合期望的地方
2.在未開卡前打電話給電信公司的客服申訴經銷商:說明事情的概況,並確認不會任意開卡
3.打電話去消保官說明:去郵局下載存證信函格式,用電腦填寫好內容。
一式五份,正本:申訴人、經銷商,副本:消保官、電信公司,留抵:郵局
請購買三個信封,填寫好分別寄與經銷商、消保官、電信公司
2009-03-05 18:13:11 補充:
敬啟者:貴公司之xx號業務專員在xx年xx月xx日x午約xx點xx,
託付xx宅配簽訂合約後,但發現與約定事項,以xxxxxx之請求不符。
故決定提出契約撤銷申請,以此為憑!請貴公司協助處理:退貨等後續相關事宜。
同時針對業務員未說明此專案是針對xxx辦理且綁約x年之要件,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收件人簽收此函後,請於三日內回覆本人。
附件:各持xx份
正本、副本、郵局:各50元手續費,加上寄三封約120元
所以,請記得帶至少300元!和本人木頭印章喔!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08-10-12T01:14
我是這樣認為...
跟樓上大大認知有點雷同~
七日!!!很重要!!
如果過了七日~
很麻煩~
找消保官~跟找調解....其實都是可以的....
要是都橋不攏~~
上法庭!!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08-10-13T21:31
七天內都可換…布要被片了…
企找消保官吧…
貼了布能換…尼們有叫它貼嗎?
入帳布能改…片瘋A
企找消保官啦
布要讓這種店家怎好混…

求關於雙子星座的問題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8-10-12T00:00
我的出生年月日
1994/6/21 時間大概是晚上11點這個時間
可以的話都幫忙算一下 謝謝
已更新項目:
我是在台北出生的

惡房東用尿施肥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08-10-12T00:00
我已經快要受不了了!!我快被臭死了!
我們家的房子是租的,房子旁邊就是房東家的小農地,他們都在那邊種有的沒的,這還不會怎麼樣。
上星期開 ...

陽明山紅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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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ah
at 2008-10-12T00:00
請問陽明山是不是有紅葉看? 現在已經開始了嗎? 在什麼時候開始?
在台北還有那些地方可以看到紅葉?
我可以查看那個網站有關情報?
謝謝.

專二幼保自傳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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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lerie
at 2008-10-12T00:00
我是在職專校的學生,早上在幼稚園上班,晚上上課加強自我的專業能力

請問初等考的勞工行政每年都會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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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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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初等考的勞工行政每年都會考嗎?聽說勞工行政是今年才新增的,所以錄取率會比較高,因為我想考勞工行政初等考,我又該如何去準備呢?書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