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與房貸的問題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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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種情況可以抵所得稅嗎?我媽媽前幾年被人倒會~~倒會跑路的人捲款上千萬逃到海外~~警方也沒抓到~~被倒會的人(包括我媽)均分她們留在台灣的不動產及有價值的傢俱等~~我媽她分到兩棟還在貸款的房子~~每個月要繳三萬多元~繳20年~我媽已經50多歲ㄌ~~沒有行為能力再去繳這份錢~~就算有~~年齡也有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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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e avatarFaithe2006-12-08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32958&ctNode=65...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免稅額及扣除額之規定《賦稅》2006/11/1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納稅義務人詢問,有關96年5月申報95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扣除額之相關規定,該局說明如下:一、免稅額:年滿70歲〔民國25年(含該年)以前出生〕的本�
Hazel avatarHazel2006-12-05
你所得30000元(每月).單身的話193000左右是免稅.也就是說.其實你應該只有16萬多繳稅..16萬多的6%.也只有9000多元.換句話說.你每年繳的稅不到10000元.還有..這樣聽來.你還可以申報你媽為扶養人(74000免稅)你既申報你媽為扶養人..媽媽名下的房子貸款也可列為你的支出(30萬以內.如有利息收入.就要扣除)假設170000
Freda avatarFreda2006-12-08
簡單說就是:你媽的其中的棟房子過到你名下,變成貸款換你在付,然後就可以用"列舉式"方式申報你的所得稅,你付貸款的利息是可以用來抵稅的,但是如果你其他銀行有生利息,是會從中扣除之後才是你可以拿來抵稅的,假設你利息30,000,但是你有銀行利息20,000元,你實際可以拿來抵的只有10,
Hazel avatarHazel2006-12-05
將其中ㄧ戶過戶到你名下並且將戶籍遷入,如此就可將貸款利息以列舉方式扣減所得減少課稅額(保險費.捐贈.醫療費等都可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