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欠租,已知正搬離欲落跑,該如何繼續追討回欠款?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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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聲請支付命令並核發下確定證明書,且至國稅局查出房客無不動產和薪資所得,
今日熱心舊鄰居急通報房客正悄然搬離,知房客在XX銀行的2家分行有開戶,仍要繼續下一步驟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仍能追討回欠款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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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dda avatarYedda2012-03-02
印地安-生活工安家族(暨知識團)回答您:參考以下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1.先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銀行款項.
2.畢竟國稅局資料並非最新資料.所以會有所落差的.
3.最後走拘提管收步驟.不過依個人經驗.聲請數十件.只通過2件
.所以通常法院不太會准的.唯有發現債務人其他可供執行財產時.再聲執行.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03-02
你好
就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
支付命令確定後
有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
其效果為債權人得持之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2.
國稅局查財產清冊時通常會有銀行開戶的資料
建議如果得知其有戶頭
不仿聲請執行
如果有查封到財產
即可保全債權
以上建議
如有問題可來信或至部落格留言
陳政宏 律師
Hardy avatarHardy2012-03-01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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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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