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友是小偷! - 新北泰山

By Hedy
at 2010-11-10T20:21
at 2010-11-10T20:21
Table of Contents
以下故事很長
不過頗精采!
------------------------------
今天早上終於爆發
某房友筆電和一條新內褲消失了
(東西都在他房裡 房門鎖著的)
說明一下我們這層住的人
A房客 消防人員 (受害者=>筆電和內褲消失)
B房客 (和式桌子消失)
C房客 實習老師 (我男友=>電風扇、鞋墊和換機油的工具消失)
D房客 小偷 (電風扇、電視強波器 確定是他偷的 之前自己承認也拿出來歸還)
E房客 本人 (以上皆為男生~只有我是女生=>電視強波器消失)
其實在筆電消失的一個禮拜前
就因為有大小東西消失
有部份他已經承認也同時歸還
此時就已經讓房東請他搬走
也有跟房東說要報警
房東卻說都是些小東西
報警會被笑或很丟臉之類的話語
叫我們不要計較
反正都要叫他搬走
"也給他一兩個禮拜的時間找房子"
(重點就是這句話 想害死我們
是要給他更多時間把我們東西偷走嗎???)
就在今天
A房客為消防人員
已經有五天沒回家
今天一回家
就發現筆電和一條新內褲不見了
把B、C、E都叫醒~
我們一聽就知道
一定是D房客偷走的~(D房客此時不在)
當下真的很憤怒 氣房東為什麼還要給他時間找啥房子
分明就是對我們不利~
這下好了
總該報警了吧~
不想理房東
我們就直接報警~
早上警察來
啪拉啪啦的講了一堆
什麼要有證據呀!
不能違法開門搜查呀!
一切要照規定來的一些官方說法~
最後房東也來了
決定等D房客回來請他開門讓我們進去看看
(當然還是要他同意)
散會之後~
A、B房客各自回房
C房客趕去學校辦活動
E(我)決定去買吃的
搞了五六個小時早餐沒吃
正出門要買午餐之際
開門~就看到D房客走上來
我有點嚇到的往後退
想說讓他進門
沒想到他沒進門
繼續往頂樓走~
我立刻敲A、B房出來
讓他們守住樓梯口~
而我就先去買午餐~
回來時~
我去頂樓看~
兩個警察正圍著D房客~
這時我聽A、B房客跟我解釋
原來他躲在頂樓更上面的縫裡面
(要再爬梯子上去)
據他們所說
一上去時並沒發現他
還以為他飛簷走壁逃掉了
沒想到藏在更高的縫裡面
(那裏很窄、很髒)
他居然說他在那裡睡覺
根本不合理~
這次這兩個警察比較有power一點
用了他們自己的方法和說法
讓D房客開門
我們看到的是
一堆皮夾(已無證件在裡面)
一堆手機零件外殼
一堆電腦拆過的零件
一堆大大小小的電器
以上雖說無證據說他是小偷
但感覺上他就是慣竊
但終究沒看到A房客的筆電~
後來也去看了他的機車車箱
然後上樓再一次的看了D房客的房間
沒想到終於看到A房客的內褲
太感動了~
警察立刻請他們的隊員帶手銬上樓
將D房客銬起來
看到這裡~
請大家不要同情他~
因為這整個過程~
D房客一直威脅警察
說他們不要亂來喔
不要亂銬喔!
還說要告警察誣告
一整個過程都說他沒有偷東西
一直再狡辯~
也說內褲是他的~
總之D和A就被帶回警察局做筆錄了
過一段時間~
他們和警察又回來了~
我問了一下~
沒想到他去警局也一直強辯內褲是他的~
而這次回來~
是要再度看他的房間~
結果這次他居然說拿出搜索票呀~
警察拿他沒輒~
又帶回警局~
然後又過了一段時間~
經過警察的努力逼問之下~
警察又帶著D房客回來了~
這次他將D房客房門打開~
然後說D房客承認筆電是他拿的~
D房客說他願意把筆電還給A房客~
但是請A房客不要提告~
A房客當然說好呀~
因為A房客知道就算他不告
人家也會辦他(因為這是公訴罪~)
只能說D房客是白痴~
然後警察就帶D房客去拿筆電~
而A房客在警察局等候~
後來E(我)和B房客也過去警察局稍為補充說明一下
而筆電和D也在這時候回到警察局了~
筆電是被他藏在全聯的置物櫃裡~
(還真的聰明呀~不過真的很賤~)
此時此刻~
我真的覺得D房客是他媽的大混蛋~
即使在內褲被發現之際
我還是有點相信人性本善
也許筆電真的不是他偷的~
因為他一直否認~
害我都有點相信他了~
沒想到幾個小時前還在嗆警察說要告警察誣告的人
真的是一個小偷~
怎麼會有這麼不要臉的人呀~
東西明明就是他偷走的~
還可以大言不慚的說要告警察~
真的是王八蛋~
不過失竊的東西可以找回來~
(雖然不是我的~ >"<)
但是我真的好高興~
因為這種失竊的東西找回的機率
幾乎是微乎其微~
而警察也跟我們說~
今晚開完偵查庭~
他就會被交保~
等到法官判決還得一段時間>"<
唉~
沒想到這麼大費周章的把他捉住~
一下子就可以交保出來~
現在超害怕他又回來報復我們或是再度偷東西~
該怎麼辦~
該怎麼辦呀~~~~
媽呀~
很想把他鎖在外面~
不要讓他進來~
最後
我想說~
還是有很夠力
很願意幫忙的警察的~
很感謝那個逼問出筆電下落的警察
超讚的啦~
^0^
--
http://wretch.cc/blog/angel75113
※ 編輯: angel75113 來自: 114.36.129.234 (11/10 20:22)
不過頗精采!
------------------------------
今天早上終於爆發
某房友筆電和一條新內褲消失了
(東西都在他房裡 房門鎖著的)
說明一下我們這層住的人
A房客 消防人員 (受害者=>筆電和內褲消失)
B房客 (和式桌子消失)
C房客 實習老師 (我男友=>電風扇、鞋墊和換機油的工具消失)
D房客 小偷 (電風扇、電視強波器 確定是他偷的 之前自己承認也拿出來歸還)
E房客 本人 (以上皆為男生~只有我是女生=>電視強波器消失)
其實在筆電消失的一個禮拜前
就因為有大小東西消失
有部份他已經承認也同時歸還
此時就已經讓房東請他搬走
也有跟房東說要報警
房東卻說都是些小東西
報警會被笑或很丟臉之類的話語
叫我們不要計較
反正都要叫他搬走
"也給他一兩個禮拜的時間找房子"
(重點就是這句話 想害死我們
是要給他更多時間把我們東西偷走嗎???)
就在今天
A房客為消防人員
已經有五天沒回家
今天一回家
就發現筆電和一條新內褲不見了
把B、C、E都叫醒~
我們一聽就知道
一定是D房客偷走的~(D房客此時不在)
當下真的很憤怒 氣房東為什麼還要給他時間找啥房子
分明就是對我們不利~
這下好了
總該報警了吧~
不想理房東
我們就直接報警~
早上警察來
啪拉啪啦的講了一堆
什麼要有證據呀!
不能違法開門搜查呀!
一切要照規定來的一些官方說法~
最後房東也來了
決定等D房客回來請他開門讓我們進去看看
(當然還是要他同意)
散會之後~
A、B房客各自回房
C房客趕去學校辦活動
E(我)決定去買吃的
搞了五六個小時早餐沒吃
正出門要買午餐之際
開門~就看到D房客走上來
我有點嚇到的往後退
想說讓他進門
沒想到他沒進門
繼續往頂樓走~
我立刻敲A、B房出來
讓他們守住樓梯口~
而我就先去買午餐~
回來時~
我去頂樓看~
兩個警察正圍著D房客~
這時我聽A、B房客跟我解釋
原來他躲在頂樓更上面的縫裡面
(要再爬梯子上去)
據他們所說
一上去時並沒發現他
還以為他飛簷走壁逃掉了
沒想到藏在更高的縫裡面
(那裏很窄、很髒)
他居然說他在那裡睡覺
根本不合理~
這次這兩個警察比較有power一點
用了他們自己的方法和說法
讓D房客開門
我們看到的是
一堆皮夾(已無證件在裡面)
一堆手機零件外殼
一堆電腦拆過的零件
一堆大大小小的電器
以上雖說無證據說他是小偷
但感覺上他就是慣竊
但終究沒看到A房客的筆電~
後來也去看了他的機車車箱
然後上樓再一次的看了D房客的房間
沒想到終於看到A房客的內褲
太感動了~
警察立刻請他們的隊員帶手銬上樓
將D房客銬起來
看到這裡~
請大家不要同情他~
因為這整個過程~
D房客一直威脅警察
說他們不要亂來喔
不要亂銬喔!
還說要告警察誣告
一整個過程都說他沒有偷東西
一直再狡辯~
也說內褲是他的~
總之D和A就被帶回警察局做筆錄了
過一段時間~
他們和警察又回來了~
我問了一下~
沒想到他去警局也一直強辯內褲是他的~
而這次回來~
是要再度看他的房間~
結果這次他居然說拿出搜索票呀~
警察拿他沒輒~
又帶回警局~
然後又過了一段時間~
經過警察的努力逼問之下~
警察又帶著D房客回來了~
這次他將D房客房門打開~
然後說D房客承認筆電是他拿的~
D房客說他願意把筆電還給A房客~
但是請A房客不要提告~
A房客當然說好呀~
因為A房客知道就算他不告
人家也會辦他(因為這是公訴罪~)
只能說D房客是白痴~
然後警察就帶D房客去拿筆電~
而A房客在警察局等候~
後來E(我)和B房客也過去警察局稍為補充說明一下
而筆電和D也在這時候回到警察局了~
筆電是被他藏在全聯的置物櫃裡~
(還真的聰明呀~不過真的很賤~)
此時此刻~
我真的覺得D房客是他媽的大混蛋~
即使在內褲被發現之際
我還是有點相信人性本善
也許筆電真的不是他偷的~
因為他一直否認~
害我都有點相信他了~
沒想到幾個小時前還在嗆警察說要告警察誣告的人
真的是一個小偷~
怎麼會有這麼不要臉的人呀~
東西明明就是他偷走的~
還可以大言不慚的說要告警察~
真的是王八蛋~
不過失竊的東西可以找回來~
(雖然不是我的~ >"<)
但是我真的好高興~
因為這種失竊的東西找回的機率
幾乎是微乎其微~
而警察也跟我們說~
今晚開完偵查庭~
他就會被交保~
等到法官判決還得一段時間>"<
唉~
沒想到這麼大費周章的把他捉住~
一下子就可以交保出來~
現在超害怕他又回來報復我們或是再度偷東西~
該怎麼辦~
該怎麼辦呀~~~~
媽呀~
很想把他鎖在外面~
不要讓他進來~
最後
我想說~
還是有很夠力
很願意幫忙的警察的~
很感謝那個逼問出筆電下落的警察
超讚的啦~
^0^
--
http://wretch.cc/blog/angel75113
※ 編輯: angel75113 來自: 114.36.129.234 (11/10 20:22)
→ angel75113:媽呀~小偷回來了~我好緊張呀~現在! 11/10 20:25
推 saturnzl:自己的房門再加鎖勒? 11/10 20:26
→ angel75113:我有內鎖~不過很怕被破門~(恐怖片看太多>"<) 11/10 20:31
推 enoeno:找房東 請他立刻搬走... 11/10 20:36
→ angel75113:房東手機關機~夠帥吧....欲哭無淚!>"< 11/10 20:38
推 iklerooo:我房客是通緝犯咧...毒品竊盜前科 刑警一大早來狂按電鈴 11/10 21:02
→ angel75113:靠~我的門鎖被動了一下~我好害怕~~~~~~~~~~~~~>"< 11/10 21:05
推 FULLYANDOG1:建議你把桌子搬到門那邊去堵住~直到你男友回來在說 11/10 21:25
推 blackxsmith:F大!快去幫忙啊! 11/10 21:39
→ angel75113:男友終於回來了~safe~ 11/10 21:47
推 ox4002981:好奇原PO住哪@@ 11/10 21:49
→ blackxsmith:在外真的是要挑一下房客= = 11/10 21:52
推 fpsprorex:房友真的很難選~"~ 要爆什麼很難說 遇到才知道~"~ 11/10 22:07
推 FULLYANDOG1:我剛剛被一堆啦啦隊的女生包圍~自身難保~現在才輕鬆了 11/10 22:48
→ fpsprorex:被包圍@@""?? 11/10 22:53
推 iklerooo:好好喔 11/10 23:37
推 blackxsmith:來人啊!先把F大埋了... 11/11 00:17
推 poki210:我比較好奇 他怎不偷你內褲XD 11/11 00:42
推 blackxsmith:可能是甲甲吧... 11/11 00:56
→ angel75113:我住明志國小附近~ 11/11 01:14
推 tablelee:我看妳自己跟男友趕快搬走比較重要吧......... 11/11 03:25
推 hjshief:我也住明志國小附近@@ 好可怕 11/12 00:18
推 wayne651:明志國小附近??三奉宮嗎? 11/12 00:21
→ wayne651:噢太久沒回家都忘記ˋ了QQ 11/12 00:22
→ jhtass123321:那傢伙會不會有病,不拿東西會很不自在的那種 11/14 04:45
→ jhtass123321:我們店內出一個義小的妹妹就是類似這樣的強迫症 11/14 04:46
Tags:
學校
All Comments

By Ursula
at 2010-11-12T01:12
at 2010-11-12T01:12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11-13T06:03
at 2010-11-13T06:03

By Bethany
at 2010-11-14T10:54
at 2010-11-14T10:54

By Megan
at 2010-11-15T15:46
at 2010-11-15T15:46

By Liam
at 2010-11-16T20:37
at 2010-11-16T20:37

By Olga
at 2010-11-18T01:28
at 2010-11-18T01:28

By Annie
at 2010-11-19T06:20
at 2010-11-19T06:20

By Isla
at 2010-11-20T11:11
at 2010-11-20T11:11

By Vanessa
at 2010-11-21T16:02
at 2010-11-21T16:02

By Hedwig
at 2010-11-22T20:54
at 2010-11-22T20:54

By George
at 2010-11-24T01:45
at 2010-11-24T01:45

By William
at 2010-11-25T06:36
at 2010-11-25T06:36

By Valerie
at 2010-11-26T11:27
at 2010-11-26T11:27

By Rachel
at 2010-11-27T16:19
at 2010-11-27T16:19

By John
at 2010-11-28T21:10
at 2010-11-28T21:10

By Lily
at 2010-11-30T02:01
at 2010-11-30T02:01

By Tracy
at 2010-12-01T06:53
at 2010-12-01T06:53

By Damian
at 2010-12-02T11:44
at 2010-12-02T11:44

By Margaret
at 2010-12-03T16:35
at 2010-12-03T16:35

By Charlotte
at 2010-12-04T21:27
at 2010-12-04T21:27

By Xanthe
at 2010-12-06T02:18
at 2010-12-06T02:18

By Hazel
at 2010-12-07T07:09
at 2010-12-07T07:09

By Donna
at 2010-12-08T12:00
at 2010-12-08T12:00

By Sandy
at 2010-12-09T16:52
at 2010-12-09T16:52

By Kristin
at 2010-12-10T21:43
at 2010-12-10T21:43

By Sarah
at 2010-12-12T02:34
at 2010-12-12T02:34
Related Posts
[南下] 11/14(日) 北投=>桃園機場

By Ina
at 2010-11-09T09:38
at 2010-11-09T09:38
11/11八里臨時包裝人員(剩16名)

By Todd Johnson
at 2010-11-08T23:36
at 2010-11-08T23:36
11/11八里臨時包裝人員(剩16名)

By Joseph
at 2010-11-08T23:34
at 2010-11-08T23:34
11/11八里臨時包裝人員(剩16名)

By Gilbert
at 2010-11-08T23:33
at 2010-11-08T23:33
907事件,想問汐止版的大家

By Agatha
at 2010-11-08T15:06
at 2010-11-08T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