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開了紅單很不服氣想申訴 - 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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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eena
at 2007-12-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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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我在雲林縣斗南雲林路3段619巷口
被開了一張闖紅燈 警員邱明誌 他的主管所長顏春永
我非常不服氣
我氣到現在3點還睡不著
那是一個t型字路口
我是真的有錯闖了紅燈
1800塊我付的起
可是我看不慣
那警察開罰單的手段
晚上7點 很暗 一台警車躲在暗處 兩個員警
那是個產業道路
又是個t型字路口
我是騎機車 產業道路沒車
我看到紅燈就騎過去
就被欄下來
那就是10個騎機車有9個人
看到紅燈也會直接騎過去
他們就用這樣的爛招開單
感覺是過年要搶業積
我被欄下來 你們警察是這樣開單的嗎
玩陰的 他們不理我直接開了我一張闖紅燈
我想拒簽 可是又理虧
我後面馬上一個人也被欄下來
他也很不服氣 也是跟那個警察吵
可是我趕時間要回嘉義
可是回家越想越不服氣
有幾個這樣的人被開
那邊又是鄉下
很多辛苦人
他們要開單耍這樣心機
用陰的
這是警察因該做的做為嗎
景氣很差
小老百姓賺的辛苦錢
這樣他們也開的下去
那種超速他們追不到就算了
只會耍這樣的小手段來開罰單很不恥
我真的想讓這樣的爛警察 有一點教訓
我能夠直接打電話到那個地方
or
還是能直接用什麼方式連續水果日報
Tags: 過年

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07-12-23T16:00
我國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也就是說,對於你本身的權利受損時,你可以尋求各種方法去救濟,本問題屬於交通違規,你要申訴可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37條、第40條規定提出:
第37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處罰機關,得於適當地點設置陳述室,供違規行為人於裁決前,陳述被舉發之違規事實。
第40條:違反本條例行為之處罰,處罰機關於裁決前,應給予違規行為人陳述之機會;違規行為人陳述時,得交付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陳述單,請其自行填明或由處罰機關指定人員代為填寫,並由陳述人簽章後處理之。
處罰的監理機關於你申訴後處理程序則規定於第43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裁決,應參酌舉發違規事實、違反情節、稽查人員處理意見及受處分人陳述,依基準表裁處,不得枉縱或偏頗。」因為你確實有闖紅燈事實,只是不服舉發單位執行交通稽查的方式而已,所以監理機關仍然會依照此事實而為裁決。
對於裁決的結果,如果你仍然不服則可以依據第65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分人不服處罰,依法聲明異議者,處罰機關應於接受異議書狀五日內,製作不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聲明異議移送書,將案卷及有關證物連同聲明異議書狀,送交該管地方法院審理。
聲明異議後該罰單的處置規定為第66條:聲明異議事件除法院已依職權或依原處罰機關或受處分人之聲請,有停止執行之裁定外,原裁決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原裁決罰鍰或追繳欠費者,所收繳之罰鍰及欠費暫予登記。
  二、原裁決吊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或執業登記證者,仍依規定執行;如執行吊扣期間已屆滿而法院尚未裁定確定者,應即發還該汽車牌照、駕駛執照或執業登記證。
  三、原裁決吊銷汽車牌照、駕駛執照或廢止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者,應暫予保管各該應受吊銷或廢止處分之證、照。
  四、原裁決沒入其車輛、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攤棚攤架者,均應暫予保管。
  五、原裁決施以講習者,暫不予講習。
  前項各款,應俟法院裁定確定後,依其裁定執行。
2007-12-20 08:43:28 補充:
第67條規定:
2007-12-20 08:44:05 補充: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分人於裁決後逾二十日未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或其聲明異議經法院裁定確定,而不依裁決或裁定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或執業登記證者,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罰鍰不繳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二、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按其吊扣期間加倍處分,受處分人仍不於十五日限期內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吊銷其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
  三、經處分吊銷、註銷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由處罰機關逕行註銷。
  ....
2007-12-20 08:44:41 補充:
四、受吊扣執業登記證之處分,未將執業登記證送交發證警察機關者,廢止其執業登記。
  五、經處分廢止執業登記,其執業登記證由警察機關收繳之。
  六、經處分沒入之車輛、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攤棚、攤架者,於裁決確定後銷燬。
  七、經處分追繳欠費者,於裁決確定後,將裁決書抄本移送應收欠費之機關以憑追繳欠費。
  依前項各款所為之處罰事項及繳納(送)期限,均應於裁決書處罰主文內填記明確。.....
2007-12-20 09:08:01 補充:
看到你因不服交通違規舉發,氣到清晨三點多仍然睡不著而發問,除了解釋上述法定救濟程序之外,個人的看法是,在鄉下產業道路的T字形路口,如果「看清楚沒有車」的情形下包括我個人也很有可能闖紅燈繼續前進,不過另外一個原則就是也要看清楚有沒有警察,這是國人凡事講求速度而不遵守交通規則,非常要不得的一種壞習慣,舉鄰近韓國、日本等先進國家民眾的遵守交通規則而言,即使是三更半夜,也確定另外動線並無其他人車通行,就是沒有人會闖越紅燈。
2007-12-20 09:21:24 補充:
因為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要是因為闖紅燈因而肇事,在韓國與日本國家,除了刑事責任之外,必須要負責高額的民事賠償責任,但我國人除了經常性的不遵守交通規則之外,發生被警察攔查情形時,亦大都會攀關係講情,如果有得講,違規人就會相當高興,跟親友說他遇到一個好警察,如果沒得講情,除了當場不悅之外,也是大肆宣染他遇到一個機車警察,如果違規人稍有人事背景,也會透過關係去杯葛壓制舉發的警察單位以及舉發人員,像這樣的情形,那乾脆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算了,
2007-12-20 09:44:02 補充:
甚至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也是不需要的,也可以廢除,因應的做法廢除所有交通警察,當然行政警察也不必再兼任協助交通稽查勤務,讓民眾自由的去橫衝直撞,撞死一個算一個,如果是這樣,我個人敢保證,只要一天不用三天就會出現交通大混亂,從市區塞車到市郊,甚至是鄉下地區,所有車輛動彈不得,所以說,要闖紅燈要有本錢,連停放在陰暗處的警車都沒有看到,代表眼睛不夠銳利,這樣子很危險,輕則破財,嚴重的情形難以想像,個人在高中時代,有個憲兵教官曾教誨,像這種情形不要罵,反而要感謝是警察把我們攔下來,或許繼續行駛會遇到更大的劫難,拿到這張紅單「見紅大吉」花錢消災因此避過了這個劫難也說不定!
2007-12-20 09:52:16 補充:
還有,一個和尙挑水有水喝,兩個和尙挑水沒水喝,當一個臺灣人單獨與外國人比較的情形,無論各方面都是優異的,兩個台灣人就顯得成績普通,三個台灣人成績真的是差勁,例如台灣觀光團到日本旅遊,因為其他的團員有將旅館內設備及用品私藏取回台灣的情形,別人能我們為什麼不能?所以有樣學樣,大肆收刮日本觀光旅館內的物品,但是好的不學,例如日本人遵守交通規則的精神,卻盡學做壞事,所以日本後來將台灣的旅遊團固定住宿於特定的樓層加強管理防範,真是可恥!
2007-12-20 10:02:32 補充:
同樣的道理,我們不能說在該處大多數的人會闖紅燈,所以我們也學著闖紅燈,因而被舉發違規卻忿忿不平,認為不公平,社會上也經常有好人好事的事蹟,難道我們也可以做到跟那些為善不欲人知優良品德嗎?如同上述好的不學,壞的學!在現今社會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強盜搶劫的新聞經常有,難道我們也可以學著去做出這種違法的行為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警察也是一種工作,與違規人所扮演的角色不同而已,本問題要追究自己有無闖紅燈的違規事實,不要怪什麼公平不公平的事。
2007-12-20 10:13:07 補充:
同樣是父母親生的孩子,難道可以凡事都做到公平嗎?請你將你的左手或者是右手伸出來,好好的看一下,五根手指頭的長度有完全一模一樣嗎?為何同樣是一隻手所長出的手指頭都會不一樣?這是有深奧的道理的,公務員無法一天24小時,一年365天,無所不在的執行各種法令行為,所以行政機關有行政裁量權,本問題你有提到拒簽,上述法令第46條規定:裁決書於當場宣示後交付受處分人,並於送達簿上簽名或蓋章;拒絕簽收者,記明其事由,視同已交付。所以說除非是沒有違規事實,否則拒簽、拒收仍然無法免除違規處罰。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07-12-22T19:49
小昱~
我跟你講喔
如果下次在遇到這種情形
你就跑給他追ㄅ
我相信他們一定不會追ㄉ
現在的貓都只會守株待兔,不抓老鼠了

上樑不正下樑豈有不歪ㄉ?

台灣呀~~~真可憐喔 !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07-12-20T17:53
不管您是開車騎機車騎腳踏車甚至走路,都有機會被開紅單,
若是您認罰繳款了事,我們沒有話講,
但若是您有那麼一絲絲的不快甚至滿肚子的賭爛,
請立刻造訪台灣第一個也是目前唯一的一個對抗紅單的論壇網站:
http://885.uptaiwan.com/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07-12-24T11:16
或許有個規定你不知道
自今年1月起實施的
內政部和警政署經召開記者會,宣示並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而警方也將從明年元旦起強化「隱藏性執法」,嚴懲酒後駕車等六大惡性交通違規。這六項重大違規包括:酒後駕車、嚴重超速(超速四十公里以上)、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行駛路肩(高速公路)、大型車與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高速公路),以及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高速公路)。
~算是舊規定了~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07-12-22T17:27
被開單,沒有人會很愉快的,對執法人員不爽也是正常,但是你能說警察都很爛嗎?你若不違規,他們需要四處去開單等著被不守法的民眾罵嗎?誰無父母?誰無兒女?誰又願意這樣風吹雨淋還要忍受汽車廢氣的污染?誰不想輕鬆?
請為執法警察想一想!你不違規,他不會開單!他也落得輕鬆。
你違規,覺得開單的人爛;別人守法,也會覺得違規的人,爛!
所以,警察必須為守法的人抓出不守法的人來,否則,通通不抓,大家又何必守法?交通給他亂到最高點,大家都撞死好了。
這是供需的問題,你違規,他就抓;你不違規,警察納涼,大家都好過。
自己好好想一想吧!既然覺得1800付得起,那就繳一繳吧!畢竟自己理虧。下次,就別跟自己過不去,若你不違規,他如果攔你下來,你才可以跟他大小聲嘛!對吧!
還想找蘋果嗎?朋友!別傻啦!依法執法,這種沒有值得報導的價值啦!
2007-12-20 08:53:43 補充:
也許不是你愛聽的話,我自己也被開單,當下也是幹得要死,但是回頭想想,如果沒有交警一直忙於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我們哪裡有辦法很平安的開車與通行呢?所以,不要怨恨了,記得,能守法就守法,不小心違規被抓了,就認了吧!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07-12-24T16:49
你可以ㄑ升訴~升訴開你ㄉ那一ㄍ警察~ㄏ~之前我男友也是被開ㄌ一張罰單~後來他也很不爽~結果就ㄑ給他升訴~後來他有傳簡訊跟他道歉~就這樣~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07-12-23T09:36
首先,你闖紅燈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
但是警察在車頂的警示燈沒有開的狀況下他就不是執勤
所以他就不能開你紅單,這是警政署的公佈的
教你一招
你可以去申訴,說你是在黃燈時跨越路口,在路口中間燈號轉換成為紅燈
等過路口後,警察執一把你攔下來開闖紅燈的罰單
堅持你不是闖紅燈,是闖黃燈
上述方法你試試看吧,但不一定會成功喔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07-12-20T15:46
看看他們有沒有開警車上的電燈如果沒有的話
我記得好像是不能開別人罰單而且晚上這樣突
然跑出來擋人很危險水果日報上好像有他們的
電話~~如果要投訴的話你可以上警察網站看但
是我覺得這種事太多有可能不太會理會你吧!!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07-12-21T04:37
這告訴你要守法~因為你是現場被攔下~於情於理~你沒有立場~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07-12-24T13:17
如果硬闖後果就是不服取締
後果會更重喔

2008過年去下川島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07-12-20T00:00
如題

5天大概要多少錢 ?
什麼是嚴打?
我沒出國過一個人要怎麼去?

菲律賓哪一個島好玩???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07-12-20T00:00
因為考慮過年2月期間想去海島型ㄉ國家玩請各位大大可以幫忙資詢一下因為我喜歡熱鬧.不要人少的地方.至少有逛 ...

請問這次過年火車票什麼時候開始訂??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07-12-19T00:00
請問這次過年火車票什麼時候開始網路訂票ㄋ??因為以往過年火車票都會比較早開放訂票所以想請問有人知道這一� ...

待業中,考慮擺攤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07-12-19T00:00
因為快過年了,工作不好找,
短期想全職擺攤,過年後找到工作,
擺攤就當兼職,請問各位大大
1.短期擺攤約三個月的時間,因為不知道過年後何時會找 ...

找一份工作??~~~~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07-12-19T00:00
有誰可以幫個忙注意一下----有沒有什麼公司正在缺人的---以給我一個方向---因為退伍一陣子又遇上過年---實在是有夠難找的---什麼該做的、該去找的、� ...